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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钧 (陈王)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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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钧(?-117年),东汉陈国第2任陈王,陈敬王刘羡之子,諡号。刘钧聪慧,但品性和其父不同。他超越礼制按照天子的礼制行大射之礼,接着清除异己,只要是他看不上眼的官吏,就想法设法把人家挤走。陈敬王刘羡的正室夫人李仪出身名门,但不是刘钧的亲生母亲,对他管教严格,刘钧对李仪非常憎恨,于永元十一年(99年)派客隗久杀死了李仪娘家的家属。后来官吏捕获了凶手,刘钧杀人灭口。有关部门奏报朝廷刘钧的罪行,刘钧被削去西华、项、新阳三个县的封邑。后来刘钧娶了李娆为小妾,因为小妾是从皇宫掖庭裡出来的,按礼是不能嫁给刘氏宗族,为此刘钧又被削去圉、宜禄、扶沟三个县的封邑。[1]刘钧在位21年,死后由儿子刘竦继位。

目录

参考

前任:
刘羡
东汉陈王
97年—117年
繼任:
刘竦

Template:汉朝淮阳国与陈国

  1. 《后汉书•孝明八王列传》:钧立,多不法,遂行天子大射礼。性隐贼,喜文法,国相二千石不与相得者,辄阴中之。憎怨敬王夫人李仪等,永元十一年,遂使客隗久杀仪家属。吏捕得久,繫长平狱。钧欲断绝辞语,复使结客篡杀久。事发觉,有司举奏,钧坐削西华、项、新阳三县。后钧取掖庭出女李娆为小妻,复坐削圉、宜禄、扶沟三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