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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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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光(英語: Sima Guang ),(1019年11月17日-1086年10月11日),字君實,号迂叟。北宋文学家史学家。生於宋真宗天禧三年十月十八日,卒于宋哲宗元祐元年九月一日,享壽66岁。陕州夏县涑水乡(今山西省夏縣)人,世称涑水先生,身後稱司馬溫公[1]。历仕仁宗英宗神宗哲宗四朝,主持编纂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编年体通史资治通鉴》。

司馬光
性别
出生 1019年11月17日
逝世 1086年10月11日(1086-10-11)(66歲)
国籍 宋朝(北宋)
别名 司马君實、涑水先生
教育程度 在家受教
活跃时期 11世紀
政党 守旧派
儿女 司馬康
父母司馬池
母 聶氏
亲属司馬旦
姐 嫁夏穀

目录

生平

简介

司马光,字君实,号迂叟,山西运城夏县涑水乡人,世称涑水先生,北宋政治家,史学家。宋仁宗时中进士,英宗时进龙图阁直学士。宋神宗时,王安石施行变法,朝廷内外有许多人反对,司马光就是其中之一。王安石变法以后,司马光离开朝廷十五年,专心编纂《资治通鉴》,用功刻苦、勤奋。用他自己话说是:“日力不足,继之以夜。”宋仁宗末年任天章阁待制兼侍讲知谏院,他立志编撰《通鉴》,作为封建统治的借鉴。治平三年(1066年)撰成战国迄秦的八卷上进,英宗命设局续修。神宗时赐书名《资治通鉴》。王安石行新政,他竭力反对,与安石在帝前争论,强调祖宗之法不可变。被命为枢密副使,坚辞不就。次年退居洛阳,以书局自随,继续编撰《通鉴》,至元丰七年(1084年)成书。他从发凡起例至删削定稿,都亲自动笔。元丰八年宋哲宗即位,高太皇太后听政,召他入京主国政,次年任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传郎,数月间尽废新法,迫害罢黜新党。为相八个月病死,追封温国公。遗著有《司马文正公集》《稽古录》等,还有诸多名著被众人所流传。

家世

司马光的远祖可追溯到西晋皇族安平献王司马孚,司马光的父亲司马池曾为兵部郎中、天章阁待制(属翰林学士院),在藏书阁担任皇帝的顾问,官居四品,一直以清廉仁厚享有盛誉。

童年

司马光出生时,他的父亲司马池正担任光州光山县令,于是便给他取名“光”,七岁时,“凛然如成人,闻讲《左氏春秋》,即能了其大旨”,从此,“手不释书,至不知饥渴寒暑”。[2]司马光深受其父影响,邵博的《邵氏聞見後錄》提到說,作者曾見到司馬光親自寫一張字帖,上面提到說司馬光在年紀大約五六歲的時候,一位婢女用热汤替他将胡核去皮,他姐姐问他是谁做的,司马光回答是自己剥皮的,父亲责备他小孩子怎么可以说谎,司馬光並言自己從此不敢再說謊。[3]

仕途

宋仁宗宝元元年(1038年)中进士甲科,签苏州判官事,做了一年多由于父母相继亡故而丁忧。降服后,签武成军判官(滑州),任职两年。后经连襟之父枢密副使庞籍的推荐,入京为馆阁校勘,同知礼院,在京城任官十年。至和元年(1054年),龐籍知并州兼河东经略,司马光改并州通判。從嘉二年(1057年)司马光代龐籍巡视边地,主张在麟州筑堡失败损兵折将,龐籍因事獲罪,司馬光引咎離開并州,任职开封府推官。两年后改修起居注、判礼部宋仁宗末年任天章阁待制兼侍讲同知谏院嘉佑六年(1061年)迁起居舍人同知谏院。

司马光立志编撰《通鉴》,作为统治者的借鉴。治平三年(1066年)撰成战国迄秦的《通鉴》八卷上进宋英宗,英宗命设局续修,并供给费用,增补人员。宋神宗以其书“有鉴于往事,以资于治道”,赐书名《资治通鉴》,并亲为之序。王安石在宋神宗的支持下行新政,他竭力反对,与安石在帝前争论,强调祖宗之法不可变。神宗命他为枢密副使,但司馬光坚辞不就。

熙宁三年(1070年),自请离京,以端明殿學士的身分前往陜西永兴军擔任知軍一職Template:需要消歧义,这是他在三十年仕途中第一次出任亲民官主官,此前在地方仅任过佐贰官与幕职官。之後皇帝問司馬光陜西民間的狀況時,司馬光說道青苗法和助役法等這兩項新法的措施危害陝西(永兴军是陝西的一部份)地區,是當地的禍害,而對此皇帝回答道:「助役法只行於京東(不包括陝西)和兩浙一帶,而雇人充役的做法,則已經在越州推行。」也就是說在司馬光擔任陜西永興軍知軍時,助役法尚未實行於陜西一帶。[4]次年司馬光退居洛阳,任西京留守兼西京御史臺,以书局自随,继续编撰《通鉴》,至元丰七年(1084年)成书。书成后,司马光官升为资政殿学士。

元丰八年(1085年)宋哲宗即位,高太皇太后听政,召他入京主国政,次年任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数月间罢黜新党,尽废新法,所謂“元祐更化”。

元祐元年九月,司馬光执政一年半,即与世长辞,享壽68歲,“京师人为之罢市往吊,鬻衣以致奠,巷哭以过车者,盖以千万数”,灵柩送往夏县时,“民哭公甚哀,如哭其私亲。四方来会葬者盖数万人”,“家家挂象,饭食必祝”。高太皇太后命葬之於高陵。

身后

死后追赠太师温国公,谥文正,赐碑“忠清粹德”。遗著有《潛虛》、《均韻指掌》、《類編》、《傳家集》、《翰林詩草》、《注古文學經》、《易說》、《注太玄經》、《注扬子》、《书仪》、《游山行记》、《续诗治》、《医问》、《涑水紀聞》、《通鑑目錄》、《通鑑考異》、《通鑑舉要歷》、《稽古录》(《历年图》、《历代君臣事迹》和《百官公卿表》)、《切韻指掌圖》、《司马文正公集》等等37種。

宋徽宗把元祐年間反對將王安石新法的司馬光等舊黨309人,列為「元祐奸黨」,下令在全國刻碑立石,以示後世,這些碑叫作元祐黨人碑

政治主张

司马光在政治上是強硬的守旧派,他幾度上书反对王安石變法。他認為刑法新建的国家使用轻典,混乱的国家使用重典,这是世轻世重,不是改变法律。所謂“治天下譬如居室,敝则修之,非大坏不更造也。”司马光与王安石,就竭诚为国来说,二人是一致的,但在具体措施上,各有偏向。王安石主要是围绕着当时财政、军事上存在的问题,通过大刀阔斧的经济、军事改革措施来解决燃眉之急。司马光则认为在守成时期,应偏重于通过伦理纲常的整顿,来把人们的思想束缚在原有制度之内,即使改革,也定要稳妥,因为“大坏而更改,非得良匠美材不成,今二者皆无,臣恐风雨之不庇也”。而王安石變化過於躁進,用人不善,用之變法官吏素質不良,也是新法遭至反對之理由。雖然王安石新法大或能切中實弊。然而反對新法的人,面對實際的政治問題,有時也並無太多卓見,他們反對的理由包括“新法擾民”及“祖宗之法不可廢”。例如司馬光批評王安石變法的理由之一竟是南人不可當政,他上奏宋神宗聲稱:“閩人狹險,楚人輕易,今二相皆閩人,二參政皆楚人,必將援引鄉黨之士,充塞朝廷,風俗何以更得淳厚?”[5]

编撰《资治通鉴》

宋神宗熙寧年間,司馬光強烈反對王安石變法,上疏請求外任。熙寧四年(1071年),他判西京御史台,自此居洛陽十五年,不問政事,這段悠遊的歲月司马光主持编撰了294卷300万字的编年体史书《资治通鉴》。

《资治通鉴》上起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年),下迄五代后周世宗显德六年(959年),共记载了16个朝代1362年的历史,历经19年編輯完成。他在《进资治通鉴表》中说:“臣今筋骨癯瘁,目视昏近,齿牙无几,神识衰耗,目前所谓,旋踵而忘。臣之精力,尽于此书。”司馬光為此書付出畢生精力,成书不到2年,他便积劳而逝。《資治通鑒》从发凡起例至删削定稿,司馬光都亲自动笔,不假他人之手。清代学者王鳴盛说:“此天地间必不可无之书,亦学者必不可不读之书。”

逸聞

熙宁四年(1071年),吕诲卒,司马光為他写墓誌铭。蔡天厚得其摹本献王安石。王安石将之挂在墙上说:“君实之文,西汉之文也。”

傳說他小时候和一群小朋友一起玩时,一个据说名叫上官尚光[6]的小孩不小心掉进裝了水的,其它小孩都吓跑了,只有司马光情急生智,搬起一块大石头,砸破水瓮,救了小孩。[7]但此事的真確性備受質疑,當為小說家按当时东京(今开封)、洛阳一带广为流传的《小儿击瓮图》附會改編。[8]

評價

司馬光為人溫良謙恭、剛正不阿,是杰出的思想家和教育家。顾栋高《司马温公年谱序》:“唯公忠厚质直,根于天性,学问所到,诚实金石。自少至老,沉密谨慎,因事合变,动无过差。故其文不事高奇,粥粥乎如菽粟之可以疗饥,参苓之可以已病。”[9]然而政治生涯並不突出,儘管他認為“王安石等所立新法,果能勝於舊者存之”[10],但實際卻因情感上不满王安石而不择优劣尽罢新法[11],又将神宗朝時宋軍戰爭得之土地,无偿送还给西夏。而日后新旧党争漸沦为意气及权位之争、不再著重於国政运转。

宋朝在多次戰爭中敗北,國勢已經到了刻不容緩之境地、司馬光仍坚持宗法及倫理綱常治国等,但除尽罢新法外却提不出有效的政策方针,朱熹说司马光“溫公之說,前後自不相照應,被他(章惇)一一捉住病痛,敲点出来”[12]朱熹对司马光是贊扬的,但称“元祐诸贤是关闭着门说道理底”。

總的來說司馬光適合為儒而稍不適為官,品德剛正學富五車極具學者風骨。

参考文献

  1. s:司馬溫公行狀
  2. 宋史》:「光生七歲,凜然如成人,聞講《左氏春秋》,愛之,退為家人講,即了其大指。自是手不釋書,至不知饑渴寒暑。」
  3. 邵博《邵氏聞見後錄》:「予見司馬文正公親書一帖:『光年五六歲,弄青胡桃,女兄欲為脫其皮,不得。女兄去,一婢子以湯脫之。女兄復來,問脫胡桃皮者。光曰:「自脫也。」先公適見,訶之曰:「小子何得謾語。」光自是不敢謾語。』」
  4.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二百十五,原文:翰林學士兼侍讀學士、右諫議大夫、知制誥、史館修撰司馬光為端明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集賢殿修撰、知永興軍。先是,上欲以河南授光,王陶既有永興之命,而薛向惡陶,乃薦光于上以代陶,陶為河南如故。及光辭,上諭光曰:光辭在十月十九日,今并書于此。「今委卿長安,邊鄙動靜皆以聞。」光曰:「臣守長安,安知邊鄙?」上曰:「先帝時,王陶在長安,夏人犯大順,賴陶得其實。」光曰:「陶耳目心力過人,臣不敢知職外事。」上曰:「本路民間利病當以聞。」光曰:「謹奉詔。」光言青苗、助役為陝西之患,上曰:「助役惟行京東、兩浙耳。雇人充役,越州已行矣。」
  5. 《續資治通鑑》卷67
  6. 记者:高莹. “司马光砸缸”救的小孩姓上官?. 辽沈晚报>刊号CN21-0001 >A06>说事儿. 2011年9月9日 [2011年9月9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年12月2日) (中文(简体)‎). 
  7. 《宋史》:「群兒戲於庭,一兒登甕,足跌沒水中,眾皆棄去,光持石擊甕破之,水迸,兒得活。其後京、洛間畫以為圖。」
  8. 宋人軼事彙編》卷十一
  9. 《司马光年谱》卷首
  10. 《傳家集》卷四九〈請革弊札子〉
  11. 朱熹认为:“温公忠直,而于事不甚通晓。如免役法,七八年间直是争此一事。他只说不合令民出钱,其实不知民自便之。”(《朱子语类》卷一百三十)
  12. 《朱子语类》卷一三○《自熙宁至靖康用人》

主要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