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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部是清政府於1905年(光緒三十一年)設立的中央機構,總管教育事務。

目錄

沿革

光緒二十二年(1896年),置管理官書局大臣。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更命尚書張百熙充任管學大臣,管理大學堂事。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改學務大臣。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始設學部,置尚書,侍郎,左、右丞,參議,各一人;五司郎中各一人,員外郎十有二人,主事十有五人[1],視學官無定額。定正五品。派司員暫充。明年,命大學士張之洞領部事。宣統元年(1909年),改視學官為差,增郎中五人、員外郎四人、主事三人。宣統三年(1911年),改尚書為大臣,侍郎為副大臣。

編制

學部設學務大臣、副大臣,各一人。左、右丞,左、右參議,各一人。參事廳參事四人。司務廳司務二人。總務、專門、普通、實業、會計五司,郎中各二人,員外郎十五人(總務五人,普通四人,其餘各二人)主事十八人(總務、普通各六人,其餘各二人)一等書記官(正七品。奏補)十一人,二等(正八品)十七人,三等(正九品)十五人。(二、三等俱咨補)

職能

學務大臣掌勸學育材,稽頒各學校政令,以迪民智。副大臣貳之。

  • 總務司:掌機要文移,審核圖書典藉。
  • 專門司:掌大學及高等學校,政藝專業,咸綜領之。
  • 普通司:掌師範、中、小學校,各以其法定規稽督課業。
  • 實業司:掌農工商學校,並審核各省實業,為民興利。
  • 會計司:掌支計出入,典領器物,及教育恩給。

兼轄者有:八旗學務處總理,協理,督學,調查圖書各局長,局員,編訂名詞館總纂,圖書館正副監督以次各員。這些官員均擇人任使,不設專官。

建築

清學部衙門設在今北京市西城區教育街1、3號。學部於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在原敬謹親王府舊址(當時為奉恩鎮國公全榮府)設立。中華民國成立後,學部改為教育部,此處改為教育部址。1912年,魯迅曾在教育部社會教育司任僉事兼第一科科長[2]。清學部的建築主要集中在今教育街1號,現使用單位為外事職高實習飯店。

1989年,該建築被列為西城區文物保護單位。2011年,被列為北京市文物保護單位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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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