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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色剂为可护色剂及肉类制品色泽的非色素物质,也叫发色剂。中国规定的发色剂有硝酸钠(钾)、亚硝酸钠(钾)4种。在果汁中应用的护色剂有抗坏血酸,异抗坏血酸,柠檬酸;亚硫酸钠,亚硫酸氢钠多用于酒类生产中。在食品加工过程中,添加适量的化学物质,与食品中某些成分作用,使制品呈现良好的色泽,这类物质称为发色剂或呈色剂。能促使发色的物质称为发色助剂。在肉类腌制中最常用的发色剂是硝酸盐和亚硝酸盐,发色助剂为L-抗坏血酸(即VC)、L-抗坏血酸钠及烟酰胺(即VPP)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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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护色剂又称发色剂,是能与肉及肉制品中呈色物质作用,使之在食品加工、保藏等过程中不致分解、破坏,呈现良好色泽的物质。这主要是由于亚硝酸盐所产生的一氧化氮与肉类中的肌红蛋白和血红蛋白结合,生成一种具有鲜艳红色的亚硝基肌红蛋白和亚硝基血红蛋白所致。硝酸盐则需在食品加工中被细菌还原生亚硝酸盐后再起作用。亚硝酸盐具有一定毒性,尤其可与胺类物质生成强致癌物亚硝胺,因而人们一直力图选取某种适当的物质取而代之。但由于它除可护色外,尚可防腐,尤其是防止肉毒梭状芽孢杆菌中毒,以及增强肉制品风味的作用,直到目前为止,尚未见有既能护色又能抑菌,且能增强肉制品风味的替代品。权衡利弊,各国都在保证安全和产品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控制使用。由于抗坏血酸、异抗坏血酸、烟酰胺等既可促进护色(护色助剂),且抗坏血酸与α-生育酚尚可阻抑亚硝胺生成,常与护色剂并用。中国批准许可使用的护色剂为硝酸钠和亚硝酸钠。国外尚许可硝酸钾和亚硝酸钾。

护色原理

为了使肉制品呈鲜艳的红色,在加工过程中多添加硝酸盐与亚硝酸盐的混合盐。硝酸盐在细菌作用下还原成亚硝酸盐。亚硝酸盐在一定的酸性条件下会生成亚硝酸。一般屠宰后的肉因含乳酸,pH约在5.6~5.8的范围,所以不需外加酸即可生成亚硝酸。 亚硝酸很不稳定,即使在常温下也可分解产生NO: 3HNO2=HNO3+2NO+H2O NO会很快与肌红蛋白(Mb)反应生成鲜艳的、亮红色的亚硝基肌红蛋白: Mb+NO=MbNO 硝酸是氧化剂,它能把NO氧化,因而抑制了亚硝基肌红蛋白的生成。同时也使部分肌红蛋白被氧化成高铁肌红蛋白。因此,在使用硝酸盐和亚硝酸盐的同时并用L-抗坏血酸、L-抗坏血酸钠等还原性物质,可以防止肌红蛋白的氧化,同时它们还可以把氧化型的褐色高铁肌红蛋白还原为红色的还原型肌红蛋白,以助发色。若L-抗坏血酸与烟酰胺并用,则发色效果更好,并保持长时间不褪色。 亚硝酸盐在肉制品中,对抑制微生物的繁殖有一定的作用,其效果受pH值的影响。尤其是对肉毒梭状芽孢杆菌有抑制作用,此外,亚硝酸盐对提高腌肉的风味也有一定的作用。但亚硝酸与蛋白质代谢的中间产物——仲胺反应生成亚硝胺,例如HNO2与二甲基(仲)胺反应生成二甲基亚硝胺,与胺也有同样的反应。亚硝胺从动物试验证明有很强的致癌性。虽然还没有直接的论据证实由于食品中存在硝酸盐、亚硝酸盐及仲胺而引起人类致癌。但是从食品卫生的角度出发,应予以高度重视。在加工肉制品时应严格控制亚硝酸盐及硝酸盐的使用量(中国规定NaNO3的最大用量为0.5g/kg,NaNO2的用量为0.15g/kg,肉制品中的残留量,以HNO2计不得超过0.03g/kg)。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