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護色劑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前往: 導覽搜尋

護色劑為可護色劑及肉類製品色澤的非色素物質,也叫發色劑。中國規定的發色劑有硝酸鈉(鉀)、亞硝酸鈉(鉀)4種。在果汁中應用的護色劑有抗壞血酸,異抗壞血酸,檸檬酸;亞硫酸鈉,亞硫酸氫鈉多用於酒類生產中。在食品加工過程中,添加適量的化學物質,與食品中某些成分作用,使製品呈現良好的色澤,這類物質稱為發色劑或呈色劑。能促使發色的物質稱為發色助劑。在肉類醃製中最常用的發色劑是硝酸鹽和亞硝酸鹽,發色助劑為L-抗壞血酸(即VC)、L-抗壞血酸鈉及煙酰胺(即VPP)等。[1]

[]

介紹

護色劑又稱發色劑,是能與肉及肉製品中呈色物質作用,使之在食品加工、保藏等過程中不致分解、破壞,呈現良好色澤的物質。這主要是由於亞硝酸鹽所產生的一氧化氮與肉類中的肌紅蛋白和血紅蛋白結合,生成一種具有鮮艷紅色的亞硝基肌紅蛋白和亞硝基血紅蛋白所致。硝酸鹽則需在食品加工中被細菌還原生亞硝酸鹽後再起作用。亞硝酸鹽具有一定毒性,尤其可與胺類物質生成強致癌物亞硝胺,因而人們一直力圖選取某種適當的物質取而代之。但由於它除可護色外,尚可防腐,尤其是防止肉毒梭狀芽孢桿菌中毒,以及增強肉製品風味的作用,直到目前為止,尚未見有既能護色又能抑菌,且能增強肉製品風味的替代品。權衡利弊,各國都在保證安全和產品質量的前提下嚴格控制使用。由於抗壞血酸、異抗壞血酸、煙酰胺等既可促進護色(護色助劑),且抗壞血酸與α-生育酚尚可阻抑亞硝胺生成,常與護色劑並用。中國批准許可使用的護色劑為硝酸鈉和亞硝酸鈉。國外尚許可硝酸鉀和亞硝酸鉀。

護色原理

為了使肉製品呈鮮艷的紅色,在加工過程中多添加硝酸鹽與亞硝酸鹽的混合鹽。硝酸鹽在細菌作用下還原成亞硝酸鹽。亞硝酸鹽在一定的酸性條件下會生成亞硝酸。一般屠宰後的肉因含乳酸,pH約在5.6~5.8的範圍,所以不需外加酸即可生成亞硝酸。 亞硝酸很不穩定,即使在常溫下也可分解產生NO: 3HNO2=HNO3+2NO+H2O NO會很快與肌紅蛋白(Mb)反應生成鮮艷的、亮紅色的亞硝基肌紅蛋白: Mb+NO=MbNO 硝酸是氧化劑,它能把NO氧化,因而抑制了亞硝基肌紅蛋白的生成。同時也使部分肌紅蛋白被氧化成高鐵肌紅蛋白。因此,在使用硝酸鹽和亞硝酸鹽的同時並用L-抗壞血酸、L-抗壞血酸鈉等還原性物質,可以防止肌紅蛋白的氧化,同時它們還可以把氧化型的褐色高鐵肌紅蛋白還原為紅色的還原型肌紅蛋白,以助發色。若L-抗壞血酸與煙酰胺並用,則發色效果更好,並保持長時間不褪色。 亞硝酸鹽在肉製品中,對抑制微生物的繁殖有一定的作用,其效果受pH值的影響。尤其是對肉毒梭狀芽孢桿菌有抑制作用,此外,亞硝酸鹽對提高醃肉的風味也有一定的作用。但亞硝酸與蛋白質代謝的中間產物——仲胺反應生成亞硝胺,例如HNO2與二甲基(仲)胺反應生成二甲基亞硝胺,與胺也有同樣的反應。亞硝胺從動物試驗證明有很強的致癌性。雖然還沒有直接的論據證實由於食品中存在硝酸鹽、亞硝酸鹽及仲胺而引起人類致癌。但是從食品衛生的角度出發,應予以高度重視。在加工肉製品時應嚴格控制亞硝酸鹽及硝酸鹽的使用量(中國規定NaNO3的最大用量為0.5g/kg,NaNO2的用量為0.15g/kg,肉製品中的殘留量,以HNO2計不得超過0.03g/kg)。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