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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庆霖(1936年-2004年)福建莆田人。

1952年任福建莆田县某中学校长,1957年被划为右派,受到降职降薪处分,被分配到莆田县城郊公社下林村小学任教。

1972年冒险写信给毛泽东"告御状"。成为中央高层调整知识青年政策、补助生活困难、改善供应,对迫害知青的地方干部严厉整肃的一个契机。不久被誉为反潮流英雄;

1979年被莆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以"反革命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88年减为10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5年。1994年8月提前出狱。2004年2月逝世。


毛泽东为什么每次资助他人都是300元?

1972年12月,福建省莆田县城郊公社小学教员李庆霖致信毛泽东,反映他的一个插队务农的孩子在生活上遇到的困难以及作为父亲的苦恼和不平。这封来信使那时深居简出的毛泽东受到很大触动,看后流下了眼泪。用毛泽东自己后来的话说,这封信写得“相当好”,“我摆在这里几个月,经常看,看了三遍半,这才下决心写回信。”

直到1973年4月25日,毛泽东复信给李庆霖:“李庆霖同志:寄上300元,聊补无米之炊。全国此类事甚多,容当统筹解决。毛泽东”。伟大领袖给李庆霖的信作为中央红头文件在全国范围内作了传达,所以李庆霖也成了名人。直到今天,李庆霖家中至今保存着他当年趴在上面给毛主席写信时的竹桌,而毛泽东寄给他的三百元钱,至今也还存在当地的储蓄所里。

虽然毛泽东自称300元是“薄仪”,“聊补无米之炊”,但实际上毛泽东也深知300元在当时的中国的价值。毛泽东的工资原定一级,每月六百多元。经济困难时期,毛泽东主动提出把自己的工资由一级降为三级,直到一九七六年逝世止,每月四百零四点八元,与周恩来总理的工资水平一样。300元虽然不到毛泽东一个月的工资,但是却相当年一个普通工人半年的工资(以月工资60元估算),而农民辛苦一年的收入可能还到不了300元。所以毛泽东赠送的300元人民币不算很多,但也不算少了[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