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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鴻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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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
==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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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李鴻禧是[[李長庚]]的後代。 他的 父親曾 [[日治時期]] 服務 任職 於[[臺灣銀行]]嘉義分行,頗受[[日本]]人重用。1949年, [[ 李鴻禧 ]] 考進[[嘉義 中學]][[ 初中]] 部。1955年, [[ 李鴻禧 ]] 進[[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 法學]] 組, 學期間 涉獵日本的憲法著作,對“日本近代[[ 公法]] [[ 宗師 ]] ”[[美濃部達吉]]的“[[天皇機關說]]”更作 深入研究。 [[ 鴻禧 ]] 欽佩美濃部達吉的憲法學養及其風骨,後決心去日本攻讀憲法。1958年, [[ 李鴻禧 ]] 畢業,服[[預官]]役後回嘉義教書,不久 [[行政院]]任職。1964年, [[ 李鴻禧 ]] 放棄[[中華民國教育部]]舉辦的[[美國]][[ 獎學金]][[ 留學]] 考試,一心前往日本國立[[東京大學]]。1968年, [[ 李鴻禧 ]] 考取[[日本政府]]獎學金,“遠離寡母、妻子和一對仍在幼稚園的兒女”,留學東京大學法政研究所,從碩士 班到博士班六年期間專攻憲法。 [[ 東京大學 ]] 教授[[蘆部信喜]]是李鴻禧博士論文《戰後日本司法獨立之分析研究:以人權保障為基準》的指導教授,而蘆部本人是美濃部達吉的學生、憲法大儒[[宮 澤俊義]]的學弟。雖已經進入[[東大赤門]],但最終李鴻禧 未取得東大博士學位, 獲得「博士課程修了」(博士班課程修畢)。</p><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1974年8月, [[ 李鴻禧 ]] 回到臺大,初任講師, 升為副教授、教授。 [[ 李鴻禧 ]] 著有《 [[ 憲法教室 ]] 》等書,對於《[[中華民國憲法]]》的“怪異性”有極激烈的批判,稱《 [[ 中華民國憲法 ]] 》為“龍的憲法”。</p>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1996年10月11日,[[建國黨]]公布組織架構與各委員會負責人名單,李鴻禧為顧問之一。1997年8月初,前《[[自由時報]]》社長[[顏文閂]]以[[新臺幣]]六億至八億元購入《[[台灣日報]]》並自任[[董事長]],政治評論家[[江春男]]出任《台灣日報》發行人,李鴻禧應《台灣日報》之邀請擔任廣告[[代言人]]。</p>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1997年10月5日,李鴻禧在建國黨第一屆全國黨員代表大會中批評[[民主進步黨]]的「酷哥辣妹助選團」與「候選人包尿布比賽」等活動,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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