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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光恢,江西永丰人,清宣统元年(1909年)出生于恩江镇,自幼聪慧,好学上进,他在读永丰县中学时,开始接受共产主义思想;民国14年(1925年)汤光恢加入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为永丰县中的激进青年。汤光恢中学毕业后,受聘为永丰城西汤家祠"濠上学校"教师,他以教师身份为掩护,在濠上学校成立师生演讲团,他带领师生演讲团上街演讲革命的道理,募捐支持上海工人的罢工斗争,为推动永丰县的工农运动,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汤光恢
汤光恢
原图链接 来自360网]]
出生 1909年 -2008O年
江西省永丰县恩江镇  
国籍 中国

人物简介

汤光恢(1909—2008)江西省永丰县人。1925年参加革命并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0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同年由团转入中国共产党

战斗经历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县学生联合会宣传股长、区农协委员会委员、县交通部长、军粮站长、区少共委员会书记、红四军第十一师宣传队队长,师政治部组织干事,红一军团第二师五团连政治指导员,第二师侦察大队政委,红一军团政治部组织干事、巡视员。参加了中央苏区一至五次反“围剿”、东征山西等战役战斗,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教育干事,新四军政治部组织部副部长,军法处副处长、处长,保卫部部长,参加了反“扫荡”活动。解放战争时期,任山东野战军第一纵队政治部副主任,华东野战军第一纵队政治部主任,纵队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第三野战军第二十军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中国人民解放军二十一军政治委员,参加了宿北、鲁南、莱芜、孟良崮、豫东、济南、淮海、渡江、上海等战役和解放浙江临海、舟山等战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胶东军区政治委员,山东军区政治部主任,东北军区公安军政治委员,黑龙江军区第二政治委员,江西省军区第二政治委员、顾问,为部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作出了贡献。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曾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和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2008年3月4日因病医治无效,在南昌逝世,享年99岁。

作战经历

1929年2月16日毛泽东朱德率领红四军开进永丰县,在红四军的支持下,永丰县各乡镇农民协会纷纷举行暴动,并与国民党江西保安第二师争夺永丰县的领导权。民国19年(1930年)红四军第三次攻占永丰县城,在永丰县成立了县苏维埃政府,汤光恢在红军的号召下,毅然弃教从戎加入红四军,任第11师宣传队队长,并转为中共党员。汤光恢先后参加了中央苏区五次反围剿斗争,历任第11师组织干事、红一军团第二师5团连指导员。民国22年(1933年)汤光恢因政治工作突出,被中央苏维埃主席毛泽东授予“模范优秀指导员”光荣称号,由此而名闻全军,并功迁第二师侦察大队政委。民国23年(1934年)10月中央红军在第五次反围剿中失利被迫放弃中央苏区,进行战略大转移,汤光恢率部为全军开道,因其善于团结战友,组织能力强,被调入红一军团政治部任组织干事,旋任政治部巡视员。民国24年(1935年)10月汤光恢随中央红军冲破敌人的围追堵截,战胜雪山草地,胜利到达陕北革命根据地。为培养抗日军政干部,组织上为充分发挥他的教育能力和组织才干,任命汤光恢为抗日军政大学教育干事。

1937年国共两党为了抗击日寇侵略者再次握手言和联合抗日。根据国共代表协商将 中共领导的南方八省14个地区的红军游击队改编为中国国民革命军新四军,蒋介石任命非党派人士叶挺中将为新四军军长,中共题名项英出任新四军副军长。同年12月25日新四军军部在湖北武汉成立;民国27年(1938年)1月6日新四军军部迁南昌,旋迁安徽歙县岩寺。同年8月2日进驻安徽泾县云岭镇。中共中央为加强对新四军的领导,从延安抽调汤光恢等一大批骨干力量充实新四军的领导队伍,汤光恢奉命调任新四军政治部组织部副部长,协同组织部长李子芳健全新四军干部队伍,组织部下设组织科、干部科、调查统计科、青年科;汤光恢还兼任调查统计科科长一职。新四军军法处成立,新四军秘书长李一氓兼任军法处处长,汤光恢出任副处长,主持工作,不久汤光恢升任军法处处长,下辖军纪科、审判科、执行科、典狱、执行队五个科级单位。汤光恢执法森严,军纪严明,在他的督导下,新四军成为一支战无不胜、纪律严明的抗日武装。新四军保卫部与军法处合并办公后,汤光恢出任保卫部部长。

1941年1月7日新四军军部向江北挺进,在泾县茂林地区陷入上官云相指挥的8万国民党大军的包围之中。新四军副军长项英和新四军参谋长周子昆被叛徒刘厚总枪杀。叶挺军长临危受命将部队撤到石井坑固守待援。叶挺为了部队生存冒险下山与国民党代表谈判,不想被扣押,新四军数千人因弹尽粮绝而被俘缴械。黄火青率领一部分新四军冲出敌人的包围圈与江北新四军指挥部会合重组新四军军部。中央派刘少奇任新四军政委,陈毅为新四军军长,汤光恢出任新四军保卫部部长。为严肃军纪、抗日除奸,汤光恢撰写了《关于锄奸政策的几个原则问题》;民国31年(1942年)汤光恢又撰写了《关于锄奸政策的几个具体问题》,他的这两篇文章,成为新四军除奸的重要政策依据,为巩固抗日游击区,避免误杀扩大化,加强内部团结,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新中国成立后

新中国成立后,汤光恢历任胶东军区政委、山东军区政治部主任;1954年汤光恢奉调东北,出任东北军区公安军政委;1955年汤光恢改任沈阳军区公安军司令部政委,为东北公安军的建设立下不朽的功绩,同年9月毛泽东主席签批汤光恢为少将军衔,并授予其二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 1957年沈阳军区公安军进行裁减,汤光恢不在乎名利,响应号召,主动要求从一线退下来,然后江西军区聘请他当了顾问;他开了个头,然后詹化雨、段焕竞陈云开等六位中将也主动要求降为少将。1958年汤光恢当选为第二届黑龙江省人大代表。1961年8月汤光恢返回故乡江西,出任江西省军区政委。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汤光恢响应党中央号召,主动要求退居二线,被聘为江西省军区顾问。1988年7月30日中央军委为表彰汤光恢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所做出的巨大贡献,颁发给他中国人民解放军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他在晚年常以作诗为乐趣,潇洒地走完了一辈子。[1]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