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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自newton

河田西路中國廣東廣州的南北走向馬路,在白雲區,南邊從廣園中路開始,到北邊的景雲路

全長624m,寬16米,雙向2車道。

經過的道路

路從南到北列,粗體的字是主幹道:

白雲區

白云区中国广东省广州市的一个市辖区,前身為廣州市郊區,名称来源于白云山。面积795.79平方公里,占原广州市老八区面积的一半以上,人口163.67万人。相当一部分来自于城中村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座落在该区人和镇花都区交界处。白云区地理上位處广州市区花都区之间,有望成为广州重点发展区域[原創研究?],从广州市中心经机场高速公路新白云国际机场仅约30分钟的路程。区政府驻地位于广园中路。

行政区划

历史沿革

古代

时期属百越。

秦代,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归属南海郡番禺县汉代因之。三国时属东吴广州之后归南海。

北宋中期起,区境东部、北部属番禺,西南部归南海

时期,归属番禺县慕德里巡检司、鹿步巡检司、南海县金利司、三江司。

中华民国时期

中华民国十三年(1924年),孙中山以大元帅命令核准广州市区域东至东圃、车陂,南至河南黄埔(村),北至白云山脚,西至增埗对河两小岛。民国二十年(1931年),番禺县属有部分村庄划入广州市。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六、七月旬,广州市区扩大,北郊、西郊和东郊原来归属番禺县的彬社、公和、敦和、崇文、沥滘、车陂、石牌、冼猎杨、龙洞堡及南海县的上下恩洲划归广州市管辖。

抗日战争爆发后,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年10月,广州市沦陷。划入广州市的十个乡仍划归番禺、南海两县管辖。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广州市乃将十乡归市属列为郊区,设恩洲、龙洞堡、石牌、冼猎杨、彬社、公和、敦和、崇文、沥滘、崇文9个郊区。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7月,市政府第55次会议议决将市郊9个区调整为6个郊区。[1]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市郊区时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广州市人民政府于1949年11月第一次进行市属区域调整。郊区调整为7个行政区。1951年6月,7个郊区又调整为4个郊区。1953年6月,将番禺县部分地区划入广州市,成立黄埔区。1954年6月,又将4个郊区合并为黄埔、白云、新滘等3个郊区。1956年6月,将3个郊区合并为广州市郊区

1958年1月,番禺县珠江河以北地区(禺东、禺北)划归广州市,番禺县属17个乡、1个镇、23个墟市、474个自然村、344个农业生产合作社,与增城县4个农业生产合作社的28个自然村,一同划入广州市郊区。同年8月,郊区成立12个人民公社。

1958年底,郊区的人和、太和、竹料、钟落潭等4个公社划出,与花县合并为广北县,其余的三元里、鶴洞、江村、石井、沙河、新滘、黃埔、蘿崗等8个公社成立近郊区,撤销郊区。1959年3月,由于国务院没有批准广北县的设置,原郊区划出给花县的4个公社划回郊区,撤销近郊区,恢复花县与广州市郊区的设置。

1960年6月,城市人民公社化运动开展后,撤消郊区,成立2个以工矿企业为中心的人民公社;同年7月改为区。1962年5月,芳村江村、黄埔3个区合并成立郊区。1965年3月,郊区人和、江村、石龙3个公社及江高镇、雅瑶农场划给花县。1967年1月又重新划回郊区。

1973年5月至1975年5月,黄埔公社7个大队与萝岗公社7个大队从郊区划出,组成黄埔区。1985年5月,郊区所属2个区公所和4个街道划出,成立天河区。郊区所属鹤洞区公所和白鹤洞街、芳村街划出,成立芳村区。1986年5月,郊区所属新滘区公所和赤岗街划给海珠区

參考文獻

  1. [ http://www.by.gov.cn/by/lsyg/common_tt.shtml 历史沿革]白云区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