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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部矫正署岩湾技能训练所
图片来自法务部矫正署岩湾技能训练所官网


法务部矫正署岩湾技能训练所,是一座隶属于中华民国法务部矫正署之下的机构,该机构坐落于台湾省台东县台东市卑南溪谷最南端之冲积平原上。[1]

岩湾技能训练所位于卑南溪谷最南端平原上,占地11.6761公顷,原为因应较难矫正之感训收容人及高度戒护管理之需求,本所于接收军方所遗老旧房舍后即积极筹划改建,第一期新建、改建工程于八十四年六月卅日竣工,全所共划分为行政办公区、戒护区及技训区三大部分,戒护区为注重高度安全性,乃突破传统格局采"◇" 型设计,以达分区隔离易于戒护管理之目的。 收容对象及收容员额

一、 自1994年4月1日起,奉核成立台湾台东监狱--岩湾分监,收容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之一般受刑人。

二、 第一期新建、改建工程竣工后,于1995年8月1日起正式收容由警察机关移送治安法庭裁定执行矫正处分之受感训处分人。

三、 2008年2月“检肃流氓条例”经大法官会议宣布违宪,2009年1月21日总统令公告废止,并于同年1月23日生效,当日即行释放所有感训处分人。目前收容对象,经法务部核定为刑期10年以下之受刑人为主。

四、 总计核定容员额为662人。

历史沿革

前身为“台湾警备总司令部职业训导第二总队”,收容各司法、军法机关宣付保安处分及警察机关依法转送矫正处分之各类人犯。解除戒严后,配合动员戡乱法令终止,警备总司令部裁撤,81年7月1日奉 行政院核定拨交法务部接管,更名“台湾岩湾技能训练所”,并即著手进行新建、改建工程,第一期工程于84年6月30日竣工,84年8月1日正式启用收容受感训处分人。于民国83年3月1日奉示附设“台湾台东监狱岩湾分监”。民国98年1月23日“检肃流氓条例”废止,释放所有感训处分人。民国100年1月1日法务部矫正署成立,改隶为“法务部矫正署岩湾技能训练所”。

  • 岩湾技能训练所最初是“台湾省游民习艺所”。后因228事件后涉案情节较轻者接训人数过多,台湾警备总司令部于1947年(民国36年)6月下旬将台湾省游民习艺所改制为“东部劳动训导营”[2]
  • 在1952年(民国41年)5月1日,台湾省保安司令部依据同年4月30日公布的《台湾省戒严时期取缔流氓办法》,将东部劳动训导营改制并成立台湾警备总司令部职业训导第二总队[2]
  • 1987年11月26日,因管理不当,数名囚犯发起绝食抗议,警备总部强势介入,终于造成台东的岩湾、泰源、东成三个职训总队所辖的管训监狱,以及绿岛指挥部所管辖的三个职训大队等四处监狱集体暴动。中华民国国防部派出三支特勤队强势镇压,事件结束后,警备总部将数十名主要人犯,用直升机转移至另一绿岛监狱关押。
  • 在台湾解除戒严后,中央政府配合动员戡乱时期终止,裁撤台湾警备总司令部;并于1992年(民国81年)7月1日奉行政院核定,将台湾警备总司令部职业训导第二总队拨交给法务部接管,更名为“台湾岩湾技能训练所”[2]
  • 在法务部接管台湾岩湾技能训练所后,于1994年(民国83年)3月1日奉示附设“台湾台东监狱岩湾分监”。尔后又展开一连串的新建、改建工程,第一期工程于1995年(民国84年)6月30日竣工,1995年(民国84年)8月1日正式启用收容受感训处分人。 [1][2]
  • 2009年(民国98年)1月23日,《检肃流氓条例》废止,岩湾技能训练所释放所有感训处分人。[1][2]
  • 2011年(民国100年)1月1日法务部矫正署成立,改隶为“法务部矫正署岩湾技能训练所”[1][2]

组织

  • 所长
    • 秘书
行政单位
  • 调查分类科
  • 辅导科
  • 技能训练科
  • 卫生科
  • 戒护科
  • 总务科
  • 人事室
  • 政风室
  • 会计室

设施

岩湾技能训练所总占地面积11.6761公顷,接收台湾警备总司令部所遗老旧房舍后即积极筹划改建,第一期新建、改建工程于1995年(民国84年)6月30日竣工。[1]

岩湾技能训练所共划分为行政办公区、戒护区及技训区三大部分,其中戒护区为注重高度安全性,乃突破传统格局将戒护区建筑采用"◇型"设计。[1]

人员配置

当前岩湾技能训练所员额编制,截止2017年12月8日为止共158名,其中共分为职员151人、驾驶3人、技工1人、工友3人。[1]

另设“所务委员会”,由所长、秘书及各科室主管人员组成,目的在于处理有关收容人之处遇、假释、声请免除感训处分或停止执行等重大事项。[1]

交通

周边

  • 台铁花莲机务段台东机务分段

资料来源

外部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