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修訂間的差異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行 1: | 行 1: | ||
[[File:法律法规6.jpg|350px|缩略图|右|<big>法规</big>[https://img.mianfeiwendang.com/pic/e3724a2ebbfbff784e9deaff64c563697a5ec6e5/1-810-jpg_6-1440-0-0-1440.jpg 原图链接][https://www.mianfeiwendang.com/doc/e3724a2ebbfbff784e9deaff64c563697a5ec6e5 来自 免费文档 的图片]]] | [[File:法律法规6.jpg|350px|缩略图|右|<big>法规</big>[https://img.mianfeiwendang.com/pic/e3724a2ebbfbff784e9deaff64c563697a5ec6e5/1-810-jpg_6-1440-0-0-1440.jpg 原图链接][https://www.mianfeiwendang.com/doc/e3724a2ebbfbff784e9deaff64c563697a5ec6e5 来自 免费文档 的图片]]] | ||
− | + | ''' 法规''' 是法令、条例、规则、章程等法定文件的总称。法规指[[ 国家机关]] 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我国国务院制定和颁布的行政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公布的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 国务院]] 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也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后施行。法规也具有法律效力。 | |
==相关名词== | ==相关名词== | ||
+ | |||
===宪法=== | ===宪法=== | ||
− | +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 宪法由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并修改。 | ||
+ | |||
===基本法律=== | ===基本法律=== | ||
− | 由 | + | |
+ | 由[[ 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制定并修改,如刑法、 民法通则、 经济法等。 | ||
+ | |||
===其他法律=== | ===其他法律=== | ||
− | (或称:一般法律或 普通法律,是指“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由 | + | |
+ | (或称:一般法律或 普通法律,是指“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由[[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制定并修改。 | ||
+ | |||
===行政法规=== | ===行政法规=== | ||
− | 由 | + | |
+ | 由[[ 国务院]] 制定并修改。 | ||
+ | |||
===地方性法规=== | ===地方性法规=== | ||
− | 由各省、 | + | |
+ | 由各[[ 省]] 、 [[ 直辖市]] 以及省政府所在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 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并修改,不得与最高法规相冲突。 | ||
+ | |||
===自治条例=== | ===自治条例=== | ||
− | 由 | + | |
+ | 由[[ 民族自治地方]] 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并修改。 | ||
+ | |||
===部门规章=== | ===部门规章=== | ||
− | 由 | + | |
+ | 由国务院各部、委、总局、局、办、署经国务院批准制定的一种在本部门管辖范围内有效的低层次[[ 法律]] ,与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 ||
+ | |||
===冲突解决=== | ===冲突解决=== | ||
− | 由于存在普遍性和局部性的问题,在 | + | |
+ | 由于存在普遍性和局部性的问题,在法律的适用上,如果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有冲突,虽然从下位法服从上位法的原则出发,应当优先 | ||
+ | 适用地方法规,但是[[ 司法]] 实践中需要提请国务院裁定适用问题。部门规章之间的冲突也需要国务院裁定解决。 | ||
==视频== | ==视频== | ||
+ | |||
===<center> 法规 相关视频</center>=== | ===<center> 法规 相关视频</center>=== | ||
<center>2020年卫生法规</center> | <center>2020年卫生法规</center> |
於 2020年4月25日 (六) 04:31 的修訂
法規是法令、條例、規則、章程等法定文件的總稱。法規指國家機關制定的規範性文件。如我國國務院制定和頒布的行政法規,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和公布的地方性法規。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經國務院批准的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會,也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規,報省、自治區的人大及其常委會批准後施行。法規也具有法律效力。
目錄
相關名詞
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由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並修改。
基本法律
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並修改,如刑法、 民法通則、 經濟法等。
其他法律
(或稱:一般法律或 普通法律,是指「除應當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並修改。
行政法規
由國務院制定並修改。
地方性法規
由各省、 直轄市以及省政府所在的市和國務院批准的較大的市的 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制定並修改,不得與最高法規相衝突。
自治條例
由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定並修改。
部門規章
由國務院各部、委、總局、局、辦、署經國務院批准制定的一種在本部門管轄範圍內有效的低層次法律,與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衝突解決
由於存在普遍性和局部性的問題,在法律的適用上,如果部門規章和地方性法規有衝突,雖然從下位法服從上位法的原則出發,應當優先 適用地方法規,但是司法實踐中需要提請國務院裁定適用問題。部門規章之間的衝突也需要國務院裁定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