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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鼎铭(wang ding ming) ,字新之,号彝轩,生于清乾隆三十七年(公元1772年)六月初一,死于道光十二年(公元1832年)二月二十六日。祖籍山西太原,明万历间由山东费县迁至峄县(今山东枣庄市)。父鸿基,国子监生,家颇饶。鼎铭六岁随父、祖读书,勤奋好学。十五岁入郡庠,且学医道。二十一岁为贡生。二十三岁,始治产业,垦荒于山丘,售货于京、津,销煤至余杭,传沪、宁丝织于桑梓,引江南桑麻于峄地,家资渐厚。嘉庆二年,始留意武事,学兵法,读兵家秘笈。 嘉、道年间,峄县多灾,鼎铭联合当地士绅出资赈灾,活人无数。嘉庆十三年,赴京应试,于途中识潍县陈官俊,多所扶助,且为其治病,交谊甚厚。十五年,鼎铭由廪贡援例得授内阁中书,旋充武会试同考官。十九年,例捐主事,后因母年迈,辞官归里。道光九年,鼎铭五十九岁,受荐而承上命,旋赴湖南新田任县令。

王鼎铭
出生 清乾隆三十七年
国籍 清朝
别名 字新之,号彝轩
知名作品



目录

生平事迹

王鼎铭为官期间一共变卖了三次田产。第一次卖地,是王鼎铭任中书科中书的时候。朝廷让他到河南安徽一带巡库。完成任务后,王鼎铭赴京复命。陈官俊问他这次巡库怎么样?他说:"别提了,我卖了一百多亩地。"陈官俊说巡库是个肥差,你怎么还能卖地呢?王鼎铭说;"上头给的钱根本不够用,那么多随员的吃住开销,不卖地怎么解决?咱又不能给地方增加负担。"

王鼎铭第二次卖地是在道光九年(公元1829年),他到新田任知县的时候,新田大旱,灾情十分严重,老百姓逃荒要饭,流离失所。为此,他派人回家,变卖了自己的南洛北洛田产。之后,王鼎铭在新田沿途搭建粥棚,并在全县农村广建塘坝。在新田,至今还有很多以塘命名的村庄,可见当年修建的塘坝之多。

王鼎铭第三次卖地是在道光十年(公元1830年)。为了彻底解决新田的贫穷落后问题,解决少有所学、老有所养等问题,王鼎铭决心创办童子军和众善堂。为解决这部分经费,王鼎铭除了在本县筹集资金外,又派人到家乡卖掉了兰城店的土地。在"一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时代,一个封建官吏,不贪已是难能可贵,再把自己的家产卖掉,为老百姓办事,恐怕古今少有。

王鼎铭在新田

道光九年(1829年)秋天,皇帝谕旨,授为湖南新田县知县。王鼎铭携两名随从至湖南桂阳,当下便决定不穿官服,不抬轿,不吆喝,平民布衣,步行前去新田上任。微服入城,宿城隍庙,设誓神坛,誓为一方好官。入署,于大堂旁设帷幄自处,门吏非召不得入,民有诉讼可直呼而进。断案秉公,有传讯者,限时日令其自至。一切出于已手,以杜差役枉私。办公倦怠,则伏案小憩,虽盛夏严冬亦不辍。外出办事,带一仆一役,自备饭食,不以扰民。勤于治事,严于自律,"清白端谨,载米而资宦囊,破金以周众瘠,饬躬既廉,自奉尤薄","尤留心学校,加惠士林","县试取录公而明",学风大振。为治理新田,王鼎铭亲书"天理、国法、人情"六字,镌石而立于村墟。朔望读法,民得自正。十年夏,新田旱饥,鼎铭下乡视察灾情,操劳于村墟,奔波于田间,或率民掘井自救,或呈请调粮抚恤,甚或为安民情而自械祈雨有应。且至一再变卖田产以赈济,"坐是田产多耗"。为官三载,致使新田"阳回大地,万户皆春,修农政则家余菽粟,课女红则遍地桑麻"。百姓感佩,人们将其政绩编为歌谣传唱,且将刻板印行,鼎铭力阻道:"君等曷将邑中利弊,确指直陈,使我不至失误。如若所云,则声闻过情,余滋愧矣!"。

道光十二年二月初,鼎铭应召赴省城,获命升任山西潞安知州。适江华县瑶民赵金龙起兵反清,将至新田。鼎铭慨然自当,欲待事件平息后再行履新。遂返回任所,"冒雪步入岗,遍历瑶棚,谆谆譬谕"。复召瑶长,置酒劝谕,以安其心,又领乡勇百余守十字墟。时瑶民军势盛,鼎铭返城,遣散幕客,"亟喻士民逃,而朝服端坐以待,大书于几曰:尔果与我新田为仇,当杀我,勿伤我百姓。"瑶军驻城郊十五里之查林铺,鼎铭复为前驱,聚各路乡勇至距查林一里之窝塘,相持至暮,战死百余人。又于牯牛冈遇伏,鼎铭中炮落马,身首异处而死。死后,入祀昭忠祠,授云骑尉世职。其惠民事迹在湖南新田,山东峄县(今属枣庄市)等地传颂。

王鼎铭之死

清道光十二年(公元 1832 年)二月,湖南江华县瑶族首领赵金龙率众起义。当时朝廷正准备选任王鼎铭为陕西潞安府知府,抚台将他招到省城长沙去商谈任职一事。 闻听赵金龙率瑶民起义,王鼎铭顾不上与抚台细谈,连忙回到新田县。

为防止新田县瑶民盲目跟从,王鼎铭不顾旅途劳累,游走于山间瑶寨,劝说瑶民,使当地民心安定下来。还有个说法是,为了加快办事效率,王鼎铭找了六个和他面貌相仿的人同时出动,游说民众。但没过多久,赵金龙的人马就逼近了城防较差的新田县城。王鼎铭让城内百姓到城外躲避,而自己却穿好官服,端坐于大堂之上,静候起义军的到来,并在书案上大书:"尔果与我新田为仇,当杀我,勿伤我百姓。"王鼎铭还指着准备好的绳索对手下说:"城亡,吾舍此无别策矣!"

王鼎铭誓死如归的举动感动了当地百姓,大家纷纷报名参战。第二天,王鼎铭就集结了一万多人的队伍。众人兵分四路,合击驻扎在距县城不远的查林铺的赵金龙部。战斗中,王鼎铭身先士卒,骑马冲在队伍的前列。当行进到距查林铺几里远的牯牛岗时,王鼎铭察觉四周没有动静,料有伏兵,赶忙止住兵马。果然,伏兵四起,赵金龙的部队将王鼎铭带领的乡勇官兵围困。赵金龙部平日训练有素,并久经沙场,而王鼎铭的乡勇官兵大部分都是新招募来的,多不习战,匆忙对阵,立即溃不成军。

王鼎铭看到乡勇官兵死伤众多,亲自持刀上阵,不料被起义军的炮火击中,受伤落马。王鼎铭被擒获。他们挖去了他的双眼,又割下他的首级,扬长而去。

赵金龙的部队攻下新田县城后不久就撤走了,百姓们慌忙寻找遇害的王鼎铭,在窝塘找到了他的首级,在牯牛岗寻到了他的尸体,抬回城隍庙焚香哭拜,以礼成殓。之后,王鼎铭的亲属赶往新田县处理丧事。后历时 93天,家人将王鼎铭的灵柩送回故乡,安葬在了市中区西王庄镇赵庄村北。

王鼎铭去世后,道光皇帝连下四道圣旨褒奖他、他的妻子,以及他早已仙逝的父母。道光皇帝称赞他"学通载籍,文武兼备。珥笔生华,会赋窈窕之章。金戈凝霜,堪作干城之寄"。

数年后,新田县人民自发为他修建王公祠堂。直到 1937年,新田县人还在王公祠里对他进行隆重的公祭。 1986年,新田县编修县志,虽然新田人文荟萃,名人辈出,该县却把百年多前的一个山东人王鼎铭列为人物志第一人[1]

相关史料

清史稿《列传二百六十七中义三》记载:"王鼎铭,字新之,山东峄县人。由廪贡官中书,除湖南新田知县。道光九年莅任……十二年正月,江华瑶匪赵金龙乱作……越日,桂阳之临泰、大富等乡复集二万人,鼎铭身先策马出城南,誓大创之。……鼎铭殿后时,……鞭马使疾驰。回身舞刀捍贼,……鼎铭四顾恸曰:"奈何杀我百姓?"中炮落马,剜两目,身首异地。邑人得而攒之,越九十二日始改敛,面如生。

道光十二年(1832年)二月,湖南江华瑶族首领聚集瑶民起事叛乱,王鼎铭闻讯,急从省城赶回新田。新田的瑶民民已被煽动,情势紧张。二月二十日,赵金陇率叛军浩浩荡荡杀入新田县境内,外围村寨烟火连天,人心恐慌。城中诸多百姓争恐逃窜。王鼎铭忧心如焚,立刻决定自己前去会晤叛军头领赵金陇,为阻止屠杀老百姓。途径离查林铺约两公里的牯牛岗时,被擒斩首。

2011年3月,中国社科院、国家《清史》编撰委员会将原载于《清史稿》的王鼎铭正式编入正史·循吏篇,填补了400年来枣庄无人入籍中国正史的空白。(山东省文化厅)


参考资料

  1. 王鼎铭之死 ,中国网络电视台 . 2012-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