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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金
出生 湖北省黄梅县
国籍 中国
职业 监察御史

石金,字仲南,号莲峰府君。湖北省黄梅县黄梅镇苗竹林人,弘治十七年中举,正德六年(1511年)中进士,官拜监察御史。 [1]

主要事迹

嘉靖二年,广西土官岑猛作乱,率兵攻打泗城,拔六寨,遂克州冶。皇上派兵征剿,巡抚姚镆领兵上阵,由于姚镆用兵不当,被叛军包围,力战不支,只好突围渡江而走。[2]

叛军紧追不放,并且在沿江设置阑索、药弩,夹岸并赴,官军失士卒四百余人,粮仓米粟被焚,数以万计,姚镆大败。此时,巡按御史石金,上奏姚镆兵败之事,要求圣上,让姚镆颇委罪前抚。皇上见乱逆未平,首恶未擒,心中不悦,乃令王守仁督兵剿抚。 [3]

王守仁接旨,与石金一道同心协力调兵数万,前去征剿。兵至南宁,石金献计:用安抚攻心之策,平定叛军。守仁便上疏极陈用兵利害,不宜用武力征剿。

可是兵部开会讨论却认为守仁、石金的安抚之计不是良策,应发兵讨之。于是,守仁又上疏云:"史臣奉命于去年十二月至广西平南县,与巡按御史石金及籓臬诸将领等会议。

思、田祸结两省,已逾二年。今日必欲穷兵尽剿,则有十患。若罢兵行抚,则有十善。臣与诸臣,摅心极论,今日之局,抚之为是。臣抵南宁,遂下令尽撤调集防守之兵。数日内解归者数万,惟湖兵数千,道阻远,不易即归,仍使分留南宁,解甲休养,待间而动。

而卢苏、王受(叛军将领)先遣其头目黄富等诉告,愿得归境投生,乞宥一死。臣等谕以朝廷威德,令赍飞牌,归巢晓谕,期以速降无死。苏、受等得牌,皆罗拜踊跃,欢声雷动。"

石金与王守仁定计招抚叛军得到圣上批准,他亲自入营寨,讲清安抚政策,受到士众欢迎,当即抚其众七万之多,收到特好的效果。同时,石金请复皇上要求在此本地设流官,量割田州地,别立一州,以岑猛次子邦相为吏目,署州事,等待有功之时可擢升知府。

石金对这个叛军首领的儿子都能这样宽大,并委以重任,当然倍受当地民众的感激和尊敬。不仅如此,还将田州置十九巡检司,让叛将苏、受二人出任该职,但要接受流官知府的领导。

对于顽抗不归顺者则用武力征剿。如断藤峡的叛军,上连八寨,下通仙台、花相诸洞,他们盘亘三百余里,欺压百姓,抢劫民财,乱杀无辜,郡邑罹害者数十余载,石金与王守仁决心讨之。

他们趁叛军不备之际,进攻破牛肠、六寺等十余寨,一举扫平。同时遂循横石江而下,攻克仙台、花相、白竹、古陶、罗凤诸地。石金献此安抚和征剿良策,受到思、田百姓拥护,化干戈为玉帛,不折一矢,不伤一人,而救活数万生灵。

圣上闻疏,对石金、守仁嘉奖,遣人赍敕奖赉。由此可见,石金亲民爱民之策,功不可没。所以《黄梅县志》载:"石金,正德辛未进士,拜监察御史按。广西土官岑猛乱,后巡抚姚镆措置乖方,部落复扰,以王守仁代之,金与同心剿平,十八寨还台,值张璁、桂萼用事,台中诸御史争附之。"

石金为官清廉,刚正不阿,秉公执法,把生死置之度外,敢于向皇帝说直话。例如:"宸濠之乱"时,江西副使胡世宁,上疏劾宁王朱宸濠。后来朱宸濠败后复起,反告胡世宁,胡世宁因此坐罪,满朝文武都不敢言,而石金挺身而出,为胡世宁力辩雌雄。

《黄梅县志》载:"金,独立不阿,风采凝峻,与汉阳戴金有'二金铮铮'之誉。江西副使胡世宁坐发,宸濠奸状逮狱,举朝噤(闭口)莫敢言,金,力辨之。"

石金置生死而不顾,冒死进谏。明世宗好仙,他大兴土木,为方士邵元节修建仙源宫于贵溪山中,还令邵元节作法术祈雪,更为荒唐的是为他求儿祈嗣。石金极力反对皇上相信迷信,便和麻城籍御史喻希礼一起上疏反对,险些遭来杀身之祸。

《明史》载:"御史喻希礼、石金皆以言皇嗣得罪。希礼言:"陛下祈嗣礼成,瑞雪遂降,臣以为招和致祥,不尽于此。往者大赦,今岁免刑,臣民尽沾泽,独议礼议狱得罪诸臣远戍边徼,乞量移近地,或特赐赦免,则和气薰蒸,前星自耀。"

帝大怒曰:"谓朕罪诸臣致迟嗣续耶?所司参议以闻。"议未上,金亦言:"陛下一日万几,经理劳瘁。何若中涵太虚,物来顺应。凡人才之用舍,政事之敷施,始以九卿之详度,继以内阁之咨谋,其弗协于中者,付诸台谏之公论。

陛下恭默凝神,挈其纲领,使精神内蕴,根本充固,则百斯男之庆,自不期而至。王守仁首平逆籓,继靖巨寇,乃因疑谤,泯其前劳。大礼大狱诸臣,久膺流窜,因郁既久,物故已多。望录守仁功,宽诸臣罪,则太和之气塞宇宙间矣。"

帝不悦曰:"金欲朕勿御万几,即古奸臣导其君不亲政之意,其并察奏。"尚书夏言等言二人无他肠。帝益怒,下二人诏狱,而责言等陈状。伏罪乃宥之。二人竟谪戍边卫。"

《明史》中记录的这段话,字里行间说出了石金独立不阿,风采凝峻之气,体现出他不怕杀头、不怕坐牢,冒死进谏的英雄气概。它记录了石金"侃侃不阿,以是有名"。

皇帝听不进石金的逆耳良言,终将把石金、喻希礼下狱,即便是位高爵显的尚书夏言劝谏,他仍然不听,还是将石金二人谪戍边卫。

评价

史册上记载石金是一位很有威望的清官,虽然他的官阶品秩不高但权限广大。监察御史是掌管监察百官、巡视郡县、纠正刑狱、肃整朝仪等事务的,可见当时石金权限之大。

石金不但为官清正而且教子有方,儿子石溥,官任通判。嘉靖年间,石溥在黄梅县城内捐地凿建双井,为市民解决饮水之难。这种仁义之举,深受市民爱戴,故市民将其井称为"义井"。后人将通往义井的这条小巷,称为"义井衖",从此,"义井"和"义井弄"一直沿袭至今。

石金被谪贬宣城,很久才赦还。卒后赠光录少卿,葬在苗竹林,碑载为苗竹林石氏迁梅之九世祖。

参考来源

  1. 石金 ,360索搜
  2. 石金 ,360索搜
  3. 石金 ,360索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