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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德八剌'''  硕德八剌一般指孛儿只斤·硕德八剌
 
'''硕德八剌'''  硕德八剌一般指孛儿只斤·硕德八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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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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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硕德八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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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日期 = 130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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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籍     = 中國---元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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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名原因 = 元朝第五位皇帝,蒙古帝国第九位大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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孛儿只斤·硕德八剌(1303年2月22日—1323年9月4日),即元英宗(1320年—1323年在位),蒙古族,元朝第五位皇帝,蒙古帝国第九位大汗。元仁宗嫡子。 大德七年(1303年)出生,延祐三年(1316年)立为皇太子,延祐七年(1320年)三月即位,时年17岁,次年改元“至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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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英宗自幼受儒学熏陶,登基后推行“以儒治国”政策,元英宗亲政后进行改革,并实施了一些新政,比如裁减冗官,监督官员不法行为,颁布新法律,采用“助役法”以减轻人民的差役负担,至治三年(1323年)二月十九日颁布了[[《大元通制》]]。史称“至治改革”。元英宗的新政使得元朝国势大有起色,但新政却触及到了蒙古保守贵族的利益,引起了他们的不满。至治三年(1323年)八月,元英宗、拜住自上都(今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正蓝旗东)北返大都(今北京),途中驻营于南坡店(上都西南三十里)被铁木迭儿的义子铁失等刺杀,史称“南坡之变”。
  
孛儿只斤·硕德八剌(1303年2月22日—1323年9月4日),即元英宗(1320年—1323年在位),蒙古族,元朝第五位皇帝,蒙古帝国第九位大汗。元仁宗嫡子。 [1]  大德七年(1303年)出生,延祐三年(1316年)立为皇太子,延祐七年(1320年)三月即位,时年17岁,次年改元“至治”。
 
元英宗自幼受儒学熏陶,登基后推行“以儒治国”政策,元英宗亲政后进行改革,并实施了一些新政,比如裁减冗官,监督官员不法行为,颁布新法律,采用“助役法”以减轻人民的差役负担,至治三年(1323年)二月十九日颁布了《大元通制》。史称“至治改革”。元英宗的新政使得元朝国势大有起色,但新政却触及到了蒙古保守贵族的利益,引起了他们的不满。至治三年(1323年)八月,元英宗、拜住自上都(今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正蓝旗东)北返大都(今北京),途中驻营于南坡店(上都西南三十里)被铁木迭儿的义子铁失等刺杀,史称“南坡之变”。
 
 
 元英宗在位四年,享年二十岁,庙号英宗,谥号睿圣文孝皇帝,蒙古语称号格坚皇帝。
 
 元英宗在位四年,享年二十岁,庙号英宗,谥号睿圣文孝皇帝,蒙古语称号格坚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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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本    孛儿只斤·硕德八剌 别     格坚皇帝、格坚汗、元英宗 所处时代 元朝 民族族群 蒙古族 出生时间 1303年2月22日 去世时间 1323年9月4日 主要成就 裁减冗官,行助役法,减轻徭役  信    仰 藏传佛教  年    至治  庙    号 英宗  谥    睿圣文孝皇帝 在位时间 1320年4月19日—1323年9月4日 逝世地 南坡(元上都以南三十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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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 中国古代人 ]][[Category:中国古代 军政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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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 孛儿只斤·硕德八剌||    || 格坚皇帝、格坚汗、元英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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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处时代|| 元朝|| 民族族群|| 蒙古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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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时间 ||1303年2月22日|| 去世时间 ||13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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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就|| 裁减冗官,行助役法,减轻徭役 ||信   || 藏传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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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谥    || 睿圣文孝皇帝|| 在位时间||1320年4月19日—13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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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逝世地|| 南坡(元上都以南三十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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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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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登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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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德七年(1303年)二月二十二日,硕德八剌出生,生父元仁宗[[爱育黎拔力八达]],生母阿纳失失里。 他自出生以后,便一直在他父亲仁宗的身边长大。他所接受的儒家的说教相比较而言算是很充分的,所以颇思大有为于天下。  元仁宗想要立他为皇太子,硕德八剌知道后去拜见皇太后,坚决推辞说:“我年纪太小而且能力不足,况且我兄长还在,应该立我的兄长,让我来辅佐他。”皇太后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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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祐三年(1316年),硕德八剌被立为皇太子。 监察御史段辅、太子[[ 詹事郭贯]]等,上奏皇帝要为皇太子硕德八剌选择师傅,元仁宗欣然接受。 延祐六年(1319年)十月,授给他玉册,下诏命所有的机构的事务都要去先交给硕德八剌,然后向皇帝奏报。硕德八剌对中书省的大臣说:“皇上把天下的事务都交给了我,我日夜战战兢兢,惟恐哪里做不好。你们一定不要有所顾忌,一定要恪勤乃职,不要有懈怠的地方,以免达不到为君父解忧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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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祐七年(1320年)正月二十一日,元仁宗去世。 三月十一日,17岁的硕德八剌在太皇太后答己及右丞相铁木迭儿等人的扶持下,在大都大明殿登基称帝,汗号格坚汗,是为元英宗,改元“至治”。仁宗一死,答己太后便以太皇太后之尊制出中宫,把被罢了相的铁木迭儿重新调入中书省,出任右丞相。铁木迭儿复相后,“睚眦必报”,对从前弹劾过他的人肆行威福,予以打击。 硕德八剌本人缺乏像[[忽必烈]]和元仁宗那样的既有声望又足可信赖的潜邸侍臣班子,这时候差不多处于孤立无援、“孑然宫中”的境地。 所能托付者,一个是与他同样迂阔而不谙世故的年轻宰相拜住,另一个则是暗藏祸心的妻舅铁失。 农历五月十一日,硕德八剌任命拜住为左丞相,以遏制太皇太后和[[铁木迭儿]]的权力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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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夺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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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治元年(1321年)五月,硕德八剌下令毁掉上都的回回寺庙,在那里修建大型佛教寺庙。  七月,赏赐晋王[[也孙铁木儿]]百万贯钞。 十一月九日,群臣为元英宗上尊号继天体道敬文仁武大昭孝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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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延祐七年正月仁宗去世直到至治二年(1322年)秋,从元朝中央政府的政令中,可以明显地看出两个不同政治派别的施政倾向及其互相冲突。仁宗死后第三天,英宗尚在“素服寝于地,日歠一粥”的居丧期间,答己便故伎重演,抢先命铁木迭儿为右丞相。翌月,铁木迭儿即与内朝相为表里,夺前中书平章政事李孟所受秦国公印,命四川拘捕行省平章赵世延到京,并以违太后旨之罪杀前御史中丞杨朵儿只、中书省平章萧拜住。与此同时,与答己集团关系密切的黑驴、木八刺、赵世荣等人则相继从外省调入中书任职。这样,仁宗时期曾与答己和铁木迭儿相对抗的汉法派中坚分子,在英宗即位之前就遭到了答己的清洗,幸免于祸的汉人儒士,也在淫威慑逼之下箝口摇手,不敢再多出议论。答己还想进一步扩大清洗的范围,通过徽政院使向英宗“请更朝官”。英宗显然不满太皇太后的作为,回答说:“此岂除官时耶?且先帝旧臣,岂宜轻动。俟予即位,议于宗亲、元老,贤者任之,邪者黜之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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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宗于大都即帝位后,在有关朝廷中枢机构的人事安排问题上,帝、后双方长期争持不下。铁木迭儿以赵世延尝劾其奸,诬以不敬下狱,请杀之,并究省台诸臣。英宗不允,私下对近臣说:“顷铁木迭儿必欲置赵世延于死地。朕素闻其忠良,故每奏不纳。”铁木迭儿又以和市织币薄恶,请免右丞高昉,英宗还是不允。时而仍有后党得逞的迹象。最早揭发张弼案的上都留守贺胜,即于英宗继位以后两个月,被后党乘隙奏准,以“便服迎诏”罪弃市。英宗的态度,有时也很强硬。贺胜坐弃市的同月,有告岭北平章阿散(原中书左丞相)、新任中书平章黑驴、徽政使失列门等谋废立,英宗不待鞠状,命悉诛之。他估计此案很可能与答己有关,所以急忙将案犯诛杀了事,一则除去太皇太后的几名心腹,二则也阻止了案犯旁牵蔓引,致使帝、后矛盾进一步表面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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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有后党的牵制,英宗登基之后,还是急切地希望有所动作,求收速效以逞快一时。他下诏由吏入官,秩止从七品,恢复了仁宗时曾经公布但又很快收回的规定。但是这些措置的实际效果究竟如何,不是没有问题的。英宗的诏旨,有一些在京城之内都不克实行。关于罢建寺之费等规定,更被他本人热衷营造的行为所破坏。延祐七年十一月,诏“各郡建帝师八思巴殿,其别视孔子庙有加”。这应是在全国范围修建帝师寺的开始。 这一时期的其他营建项目也不少,甚至已到“民劳役巨”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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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政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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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治二年(1322年)八、九月,铁木迭儿、太皇太后相继去世。  英宗感受到的政治压力顿时减轻,他推进新政的决心也大为加强。十月,英宗擢升木华黎后人拜住为中书右丞相,虚左丞相之位而不拜,以示对拜住信任之专;次年五月又以铁失独署御史大夫事,与专任拜住用意相同。这时两人还已分别兼领左、右钦察卫和宗仁卫事,以及左、右阿速卫和中翊卫事。军政权力的高度集中也隐约反映出,英宗身边堪受信用的人似乎不是很多。农历十月二十五日,元英宗任命拜住为中书右丞相,并且不设左丞相,以拜住为唯一的丞相。在右丞相拜住、中书省平章政事张圭等的帮助下,元英宗进行改革,并实施了一些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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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宗新政的主要措施包括:第一、大量起用汉族官僚和士人,张珪、王结、王约、吴险等人都被召超擢。“士大夫遭迸弃者,咸以所长收叙;文学之士,则待以不次之除”。为召起虞集,朝廷遣使赴蜀未遇;求之江西,又不见;时虞集方省墓吴中,使至,乃受命趋朝。  可见当时朝廷起用儒臣心情之迫切。第二、推行“津助赋役法”,即在各地确定一部分田亩,“使应役之人更掌之,收其岁入以助役费,官不得与”。在苏湖地区,“凡民田百亩,令以三亩入官,为受役者之助”。此处所谓“入官”,仅指在各义上被征用为官田,实际上助役田多被分配到承当差役的各人户,归他们经营(自种或招佃),以其收入作为当役补贴。 第三、至治三年(1323年)正月,诏令朝臣听读审议仁宗时编纂的累朝格例,并将延祐二年之后新颁格例类集增补入内。二月,遂定名《大元通制》,颁行天下,一共有二千五百三十九条,其中断例七百一十七、条格千一百五十一、诏赦九十四、令类五百七十七。 是书条格和断例部分的篇目和编排,分别依照金《泰和律令》和《泰和律义》。《大元通制》中的许多条款,在形式上虽然属于临事制宜的个别指令或纪录公文,但它们作为单行法,对处理类似事务具有普遍的法律效能。因此,《大元通制》是具有法典性质和权威的官方政书,对于统一元朝的政制法程起了积极的作用,也体现了元廷通过颁布法典来加强它作为一个中原王朝的正统形象的用心。第四、清算太后集团遗毒,澄清吏治。十一月,答己死后甫两月,英宗再次发出“罢世祖以后冗置官”的诏令。翌日,即罢去徽政院。按徽政院原是侍奉皇太后的机构,答己死后撤罢徽政院本来理属当然,但在当时情况下,减罢“徽政院断事官、江淮财赋之属六十余署”,这一行动难免带有雷厉风行、倾其巢穴的政治色彩。与此同时,拜住把原先受铁木迭儿压制而未加追究的“诳取官币”案重新提出来,遂诛杀当时尚在世的铁木迭儿之子[[八里吉思]]以及[[刘夔]]、[[囊加台]],仆铁木迭儿父祖碑,追夺其官爵及封赠制书,他的另一个儿子锁南也被黜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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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英宗曾经想把征东行省(高丽王国)郡县化,罢征东行省,改立三韩行省,完全和元朝的其他行省一个待遇,“制式如他省,诏下中书杂议”,因为集贤大学士王约说:“高丽去京师四千里,地瘠民贫,夷俗杂尚,非中原比,万一梗化,疲力治之,非幸事也,不如守祖宗旧制。”得到丞相的赞同,设立三韩行省奏议没有实行。最终高丽国祚得以存续,高丽人知道后,为王约画像带回高丽,为之立生祠,并说:“不绝国祀者,王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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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变被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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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英宗的新政使得元朝国势大有起色,但新政却触及到了蒙古保守贵族的利益,引起了他们的不满。英宗对铁失的宠信,似乎并未因他涉及诳取官币案而马上改变。以铁失独署御史大夫事,就发表在事后两个多月的至治三年(1323年)五月。但是到六月,形势突然发生了变化。由于拜住等人将铁木迭儿的“过恶”反复陈奏,英宗对这个死去已近一年的权臣的憎恶,竟急剧加深而不能自抑。他的怒火开始发泄到被视为铁木迭儿“奸党”的那些朝臣,包括先已宣布赦免不究的铁失身上。此时恰逢英宗在上都夜寐不宁。“惧诛者”于是唆使番僧建言作佛事禳灾,希冀作佛事而获得大赦。但拜住却声色俱厉地责备番僧:“尔等不过图得金帛而已,又欲庇有罪邪?”铁失等人把拜住的话理解为英宗又要惩治“有罪”的暗示。“闻之益惧,乃生异谋”。 而且英宗下令清除朝中铁木迭儿的势力,随着清理的扩大化,铁木迭儿的义子铁失在至治三年八月初四(1323年9月4日)准备刺杀英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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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宗从上都出发,准备回到大都去。上都一向是保守派蒙古贵族势力盘踞的据点。那天晚上,元英宗硕德八剌住宿在上都以南30里的南坡店。铁失纠集了一批对他心怀怨恨的守旧贵族,其中就有铁木迭儿的儿子锁南发动兵变。他们冲进硕德八剌的住宿地,杀掉宰相拜住。铁失亲自闯进硕德八剌的幄殿,杀害了英宗。史称“南坡之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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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面上看来,南坡之变完全是一次难以事先预料的突发性事件。但它的发生,又与英宗的个人性格以及当时的蒙古—回回贵族与汉法派之间的斗争形势,具有某种程度的必然联系。虽然汉族文人经常喜欢按照儒家观念将元英宗的形象理想化,英宗的个人性格却绝非如此单纯。或许恰恰是由于长期受太皇太后的压抑,他似乎比在他之前的任何一位皇帝都热衷于表现天子的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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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英宗去世时年仅二十岁,后从葬诸帝陵。泰定元年(1324年)二月,上尊谥曰睿圣文孝皇帝,庙号英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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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政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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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治二年(1322年),元英宗推行新政的政治改革。太皇太后答己及铁木迭儿相继病死后,英宗专任拜住,表示要励精求治、锐意于改革。 他首先召集了德高望重而颇有治国经验的前朝老臣,起复他们的官职,给予优厚的待遇,使他们议事 书;广泛起用汉族地主官员和儒士,如[[张圭]]、[[吴元圭]]、[[王约]]、[[吴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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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间主要改革措施有:推行助役法,民田百亩抽三,以岁入助役;颁行《大元通制》,以加强法制,督责 家政制法规,革除以往的政令不一、罪同异罚的混乱现象;发布《振举台纲制》,要求推举贤能,选拔人才;裁撤冗职,节省浮费,减免赋役,以舒农力。清除铁木迭儿余党,查处他们的贪赃枉法事件。当时天下为之风动,政治为之一新。但这些措施遭到一部分保守的蒙古贵族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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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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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皇明祖训》]]:元朝英宗遇夜被害,只为左右内使回避太远,後妃亦不在寝处,故有此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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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濂]]:“英宗性刚明,尝以地震减膳、彻乐、避正殿,有近臣称觞以贺,问:‘何为贺?朕方修德不暇,汝为大臣,不能匡辅,反为谄耶?’斥出之。拜住进曰:‘地震乃臣等失职,宜求贤以代。’曰:‘毋多逊,此朕之过也。’尝戒群臣曰:‘卿等居高位,食厚禄,当勉力图报。苟或贫乏,朕不惜赐汝;若为不法,则必刑无赦。’八思吉思下狱,谓左右曰:‘法者,祖宗所制,非朕所得私。八思吉思虽事朕日久,今其有罪,当论如法。’尝御鹿顶殿,谓拜住曰:‘朕以幼冲,嗣承大业,锦衣玉食,何求不得。惟我祖宗栉风沐雨,戡定万方,曾有此乐邪?卿元勋之裔,当体朕至怀,毋忝尔祖。台除者,中书亦然。今山林之下,遗逸良多,卿等不能尽心求访,惟以亲戚故旧更相引用邪?’其明断如此。然以果于刑戮,奸党畏诛,遂构大变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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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远平]][[《元史类编》]]:“册曰:三载承干,庶务锐始;大飨躬亲,致哀尽礼;刚过鲜终,肘腋祸起;不察几先,励精徒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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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沅]][[《续资治通鉴》]]:“帝性刚明,尝以地震,减膳,彻乐,避正殿,有近臣称觞以贺,问:‘何为贺?朕方修德不暇,汝为大臣,不能匡辅,反为谄耶?’斥出之。尝戒群臣曰:‘卿等居高位,食厚禄,当勉力图报。苟或贫乏,朕不惜赐汝;若为不法,则必刑无赦。’巴尔济苏下狱,谓左右曰:‘法者,祖宗所制,非朕所得私。巴尔济苏虽事朕日久,今有罪,当论如法。’尝御鹿顶殿,谓拜珠曰:‘朕以幼冲,嗣承大业,锦衣玉食,何求不得!惟我祖宗栉风沐雨,戡定万方,曾有此乐耶?卿元勋之裔,当体朕至怀,毋忝尔祖!’拜珠顿首谢曰:‘创业维艰,守成不易,陛下言及此,亿兆之福也。’又谓大臣曰:‘中书选人署事未旬日,御史台即改除之。台除亦然。今山林之士,遗逸良多,卿等不能尽心求访,惟以亲戚故旧更相引用耶?’其明断如此。然以果于刑戮,奸党惧诛,遂构大变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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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源]][[《元史新编》]]:“旧史谓英宗果于诛戮,奸党畏惧,遂构大变。乌乎!是何言与?以铁木迭儿之奸,不明正其诛,但疏远俾得善终于位,已为漏网,而复任用其子,曲贷其子,酿成枭镜。此失之果乎?失之不果乎?英宗在位数载,除诛戮外无一善政可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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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廉《元书》:“论曰:英宗知赵世炎之非辜,抑亦汉昭之流亚也。然汉昭能诛燕王、上官桀,而专任霍光,英宗不能诛铁木迭儿诸权幸之徒,独任拜住也。抑考元时蒙 人横不可悉裁以法度,以拜住之世旧勋贵而不能骤正也。夫自古无无小人之朝,在振纪纲而已。自世祖好货开幸进之门,安童不能与阿合马、桑哥争,况幼冲在位乎?使霍光处此,则必射隼,于高墉藏器,儃回操刀,弗割明君贤相,胥受其祸,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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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寄]][[《蒙兀儿史记》]]:“汗性刚明,励精图治,承延祐宽政之后,思济之以猛,御下甚严,在谅闇中。每戒群臣曰:‘卿等居高位,食厚禄,当勉力图报。苟或贫乏,朕不惜赐汝;若为不法,则必刑无赦。’八思吉思下狱时,汗谓左右曰:‘法者,祖宗之制,非朕所得私。八思吉思虽事朕日久,今既有罪,当论如法。’其明决如此。然过信喇嘛,大起山寺,不受忠谏,饮酒逾量,有时至失常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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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劭忞]][[《新元史》]]:“英宗诛兴圣太后幸臣失列门等,太后坐视而不能救,其严明过仁宗远甚。然蔽于铁木迭儿,既死始悟其奸,又置其逆党于肘腋之地。故南坡之祸。由于帝之失刑,非由于杀戮也。旧史所讥殆不然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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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轶事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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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事主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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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英宗硕德八剌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很想在政治上大有作为。他其实并不柔懦,处事很有主见。元仁宗爱育黎拔力八达刚一去世,他就同答己在政事的处置上开始交锋。有一个叫乞失监的臣子,因为卖官鬻爵,被刑部按法律规定判处杖刑。答己却出面干预,叫改行笞刑。杖刑是元 “五刑”中的第四等刑,最少要打67板子;最多打到107板子。笞刑是第五等刑,最多只打57鞭子;最少的,打上7鞭子,表示一下惩戒之意就算了。英宗硕德八剌得知祖母要卖人情,立即加以制止。他对祖母说道:“法律的规定体现了天下的公意。迁就个人感情,随意调轻调重,那就不能在天下人面前维护法律的威信了。”他断然命令,维持原判,对乞失监执行杖刑。过了没有半个月,又有一个大臣,叫失列门,受了答己的指使,向硕德八剌提出要调整人事,撤一批人,任命一批人。硕德八剌马上驳回:“现在哪里是封新官的时候!先帝的旧臣,也不宜轻易变动。等到我正式即位,自然会同宗室亲王、元老大臣仔细商议。到时候,贤能者都可得到任用,奸邪者都要被罢免。”答己连着碰了几个不硬不软的钉子,气愤极了,恨恨地说:“我真不该养这个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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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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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祐七年(1320年)正月二十一日,仁宗去世。二十四日,大子硕德八刺奉皇太后答己之命罢免中书右丞相伯答沙,以铁木迭儿为中书右丞相。铁木迭儿复相后,立即着手报复政敌。他先是诬谄中书省参议韩若愚有罪,请求处以极刑。太子知道韩若寓冤枉,拒绝了这一请求,但慑于答己大后和铁木迭儿的淫威,不得不将韩若愚革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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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木迭儿在诛除政敌的同时,大批提拔亲信,把江浙行省左丞相哈律(一写黑驴)、陕西行省平章赵世荣提升为中书平章。他的党羽、宜徽院使失列门以答已太后的名义要求太子大规模更换朝臣。太子以先帝旧臣,岂宜轻动为理由加以拒绝。中书左丞张思明也劝铁木迭儿不要闹得人心惶惶,引起诸王、驸马们的不满。这样,铁木迭儿才稍加收敛。三月十一日,太子硕德八刺即位,是为英宗。英宗一面和太后、铁木迭儿周旋,加封铁木迭儿为开府仪同三司、上柱国、太师,甚至下诏禁止官员非议铁木迭儿。尊答己太后为太皇太后。一面积聚力量,提拔自己的亲信。四月十一日,英宗将木华黎后裔、安童之子、太常礼仪院使拜住提升为中书平章,以牵制铁木迭儿。拜住素来主张以儒学治天下,与英宗一拍即合,成为他的主要助手。以英宗、拜住为一方与太皇太后答己、铁木迭儿等人展开了激烈的斗争。四月十三日,铁木迭儿请求禁止各大臣越级上奏,企图阻塞言路。英宗同意了这一要求。五月初三,铁木迭儿诬陷上都留守贺伯颜穿便服迎接诏书,以大不敬之罪处死,抄家。英宗仍不动声色,但在贺伯颜死后不到十天,便将拜住提升为中书左丞相,地位仅次于铁木迭儿。五月二十日,英宗又根据拜住的建议,以阴谋废立皇帝的罪名将阿散、哈律、脱忒脱、失列门等 处死并抄家,沉重打击了太皇太后、铁木迭儿这一派的势力。于是,铁木迭儿又一再要求处死赵世延,被英宗拒绝。至于铁木迭儿一再陷害拜住,英宗更是置之不理,反而对拜住更加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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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部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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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baike.baidu.com/item/%E5%AD%9B%E5%84%BF%E5%8F%AA%E6%96%A4%C2%B7%E7%A1%95%E5%BE%B7%E5%85%AB%E5%89%8C/8452693?fromtitle=%E7%A1%95%E5%BE%B7%E5%85%AB%E5%89%8C&fromid=1050268&fr=aladdin 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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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19年7月10日 (三) 15:51 的修訂

碩德八剌 碩德八剌一般指孛兒只斤·碩德八剌

簡介

碩德八剌
出生 1303年2月22日
職業 元朝皇帝,蒙古帝國大汗
知名於 元朝第五位皇帝,蒙古帝國第九位大汗

孛兒只斤·碩德八剌(1303年2月22日—1323年9月4日),即元英宗(1320年—1323年在位),蒙古族,元朝第五位皇帝,蒙古帝國第九位大汗。元仁宗嫡子。 大德七年(1303年)出生,延祐三年(1316年)立為皇太子,延祐七年(1320年)三月即位,時年17歲,次年改元「至治」。

元英宗自幼受儒學薰陶,登基後推行「以儒治國」政策,元英宗親政後進行改革,並實施了一些新政,比如裁減冗官,監督官員不法行為,頒布新法律,採用「助役法」以減輕人民的差役負擔,至治三年(1323年)二月十九日頒布了《大元通制》。史稱「至治改革」。元英宗的新政使得元朝國勢大有起色,但新政卻觸及到了蒙古保守貴族的利益,引起了他們的不滿。至治三年(1323年)八月,元英宗、拜住自上都(今內蒙古錫林郭勒盟正藍旗東)北返大都(今北京),途中駐營於南坡店(上都西南三十里)被鐵木迭兒的義子鐵失等刺殺,史稱「南坡之變」。

元英宗在位四年,享年二十歲,廟號英宗,諡號睿聖文孝皇帝,蒙古語稱號格堅皇帝。

基本信息

本   名 孛兒只斤·碩德八剌 別   稱 格堅皇帝、格堅汗、元英宗
所處時代 元朝 民族族群 蒙古族
出生時間 1303年2月22日 去世時間 1323年9月4日
主要成就 裁減冗官,行助役法,減輕徭役 信   藏傳佛教
年   號 至治 廟   號 英宗
諡   號 睿聖文孝皇帝 在位時間 1320年4月19日—1323年9月4日
逝世地 南坡(元上都以南三十里)

人物生平

早年登位

大德七年(1303年)二月二十二日,碩德八剌出生,生父元仁宗愛育黎拔力八達,生母阿納失失里。 他自出生以後,便一直在他父親仁宗的身邊長大。他所接受的儒家的說教相比較而言算是很充分的,所以頗思大有為於天下。 元仁宗想要立他為皇太子,碩德八剌知道後去拜見皇太后,堅決推辭說:「我年紀太小而且能力不足,況且我兄長還在,應該立我的兄長,讓我來輔佐他。」皇太后不允許。

延祐三年(1316年),碩德八剌被立為皇太子。 監察御史段輔、太子詹事郭貫等,上奏皇帝要為皇太子碩德八剌選擇師傅,元仁宗欣然接受。 延祐六年(1319年)十月,授給他玉冊,下詔命所有的機構的事務都要去先交給碩德八剌,然後向皇帝奏報。碩德八剌對中書省的大臣說:「皇上把天下的事務都交給了我,我日夜戰戰兢兢,惟恐哪裡做不好。你們一定不要有所顧忌,一定要恪勤乃職,不要有懈怠的地方,以免達不到為君父解憂之效。」

延祐七年(1320年)正月二十一日,元仁宗去世。 三月十一日,17歲的碩德八剌在太皇太后答己及右丞相鐵木迭兒等人的扶持下,在大都大明殿登基稱帝,汗號格堅汗,是為元英宗,改元「至治」。仁宗一死,答己太后便以太皇太后之尊制出中宮,把被罷了相的鐵木迭兒重新調入中書省,出任右丞相。鐵木迭兒復相後,「睚眥必報」,對從前彈劾過他的人肆行威福,予以打擊。 碩德八剌本人缺乏像忽必烈和元仁宗那樣的既有聲望又足可信賴的潛邸侍臣班子,這時候差不多處於孤立無援、「孑然宮中」的境地。 所能託付者,一個是與他同樣迂闊而不諳世故的年輕宰相拜住,另一個則是暗藏禍心的妻舅鐵失。 農曆五月十一日,碩德八剌任命拜住為左丞相,以遏制太皇太后和鐵木迭兒的權力擴張。

爭奪權力

至治元年(1321年)五月,碩德八剌下令毀掉上都的回回寺廟,在那裡修建大型佛教寺廟。 七月,賞賜晉王也孫鐵木兒百萬貫鈔。 十一月九日,群臣為元英宗上尊號繼天體道敬文仁武大昭孝皇帝。

自延祐七年正月仁宗去世直到至治二年(1322年)秋,從元朝中央政府的政令中,可以明顯地看出兩個不同政治派別的施政傾向及其互相衝突。仁宗死後第三天,英宗尚在「素服寢於地,日歠一粥」的居喪期間,答己便故伎重演,搶先命鐵木迭兒為右丞相。翌月,鐵木迭兒即與內朝相為表里,奪前中書平章政事李孟所受秦國公印,命四川拘捕行省平章趙世延到京,並以違太后旨之罪殺前御史中丞楊朵兒只、中書省平章蕭拜住。與此同時,與答己集團關係密切的黑驢、木八刺、趙世榮等人則相繼從外省調入中書任職。這樣,仁宗時期曾與答己和鐵木迭兒相對抗的漢法派中堅分子,在英宗即位之前就遭到了答己的清洗,倖免於禍的漢人儒士,也在淫威懾逼之下箝口搖手,不敢再多出議論。答己還想進一步擴大清洗的範圍,通過徽政院使向英宗「請更朝官」。英宗顯然不滿太皇太后的作為,回答說:「此豈除官時耶?且先帝舊臣,豈宜輕動。俟予即位,議於宗親、元老,賢者任之,邪者黜之可也。」

英宗於大都即帝位後,在有關朝廷中樞機構的人事安排問題上,帝、後雙方長期爭持不下。鐵木迭兒以趙世延嘗劾其奸,誣以不敬下獄,請殺之,並究省台諸臣。英宗不允,私下對近臣說:「頃鐵木迭兒必欲置趙世延於死地。朕素聞其忠良,故每奏不納。」鐵木迭兒又以和市織幣薄惡,請免右丞高昉,英宗還是不允。時而仍有後黨得逞的跡象。最早揭發張弼案的上都留守賀勝,即於英宗繼位以後兩個月,被後黨乘隙奏准,以「便服迎詔」罪棄市。英宗的態度,有時也很強硬。賀勝坐棄市的同月,有告嶺北平章阿散(原中書左丞相)、新任中書平章黑驢、徽政使失列門等謀廢立,英宗不待鞠狀,命悉誅之。他估計此案很可能與答己有關,所以急忙將案犯誅殺了事,一則除去太皇太后的幾名心腹,二則也阻止了案犯旁牽蔓引,致使帝、後矛盾進一步表面化。

儘管有後黨的牽制,英宗登基之後,還是急切地希望有所動作,求收速效以逞快一時。他下詔由吏入官,秩止從七品,恢復了仁宗時曾經公布但又很快收回的規定。但是這些措置的實際效果究竟如何,不是沒有問題的。英宗的詔旨,有一些在京城之內都不克實行。關於罷建寺之費等規定,更被他本人熱衷營造的行為所破壞。延祐七年十一月,詔「各郡建帝師八思巴殿,其別視孔子廟有加」。這應是在全國範圍修建帝師寺的開始。 這一時期的其他營建項目也不少,甚至已到「民勞役巨」的地步。

主政改革

至治二年(1322年)八、九月,鐵木迭兒、太皇太后相繼去世。 英宗感受到的政治壓力頓時減輕,他推進新政的決心也大為加強。十月,英宗擢升木華黎後人拜住為中書右丞相,虛左丞相之位而不拜,以示對拜住信任之專;次年五月又以鐵失獨署御史大夫事,與專任拜住用意相同。這時兩人還已分別兼領左、右欽察衛和宗仁衛事,以及左、右阿速衛和中翊衛事。軍政權力的高度集中也隱約反映出,英宗身邊堪受信用的人似乎不是很多。農曆十月二十五日,元英宗任命拜住為中書右丞相,並且不設左丞相,以拜住為唯一的丞相。在右丞相拜住、中書省平章政事張圭等的幫助下,元英宗進行改革,並實施了一些新政。

英宗新政的主要措施包括:第一、大量起用漢族官僚和士人,張珪、王結、王約、吳險等人都被召超擢。「士大夫遭迸棄者,咸以所長收敘;文學之士,則待以不次之除」。為召起虞集,朝廷遣使赴蜀未遇;求之江西,又不見;時虞集方省墓吳中,使至,乃受命趨朝。 可見當時朝廷起用儒臣心情之迫切。第二、推行「津助賦役法」,即在各地確定一部分田畝,「使應役之人更掌之,收其歲入以助役費,官不得與」。在蘇湖地區,「凡民田百畝,令以三畝入官,為受役者之助」。此處所謂「入官」,僅指在各義上被徵用為官田,實際上助役田多被分配到承當差役的各人戶,歸他們經營(自種或招佃),以其收入作為當役補貼。 第三、至治三年(1323年)正月,詔令朝臣聽讀審議仁宗時編纂的累朝格例,並將延祐二年之後新頒格例類集增補入內。二月,遂定名《大元通制》,頒行天下,一共有二千五百三十九條,其中斷例七百一十七、條格千一百五十一、詔赦九十四、令類五百七十七。 是書條格和斷例部分的篇目和編排,分別依照金《泰和律令》和《泰和律義》。《大元通制》中的許多條款,在形式上雖然屬於臨事制宜的個別指令或紀錄公文,但它們作為單行法,對處理類似事務具有普遍的法律效能。因此,《大元通制》是具有法典性質和權威的官方政書,對於統一元朝的政製法程起了積極的作用,也體現了元廷通過頒布法典來加強它作為一個中原王朝的正統形象的用心。第四、清算太后集團遺毒,澄清吏治。十一月,答己死後甫兩月,英宗再次發出「罷世祖以後冗置官」的詔令。翌日,即罷去徽政院。按徽政院原是侍奉皇太后的機構,答己死後撤罷徽政院本來理屬當然,但在當時情況下,減罷「徽政院斷事官、江淮財賦之屬六十餘署」,這一行動難免帶有雷厲風行、傾其巢穴的政治色彩。與此同時,拜住把原先受鐵木迭兒壓制而未加追究的「誑取官幣」案重新提出來,遂誅殺當時尚在世的鐵木迭兒之子八里吉思以及劉夔囊加台,仆鐵木迭兒父祖碑,追奪其官爵及封贈制書,他的另一個兒子鎖南也被黜職。

元英宗曾經想把征東行省(高麗王國)郡縣化,罷征東行省,改立三韓行省,完全和元朝的其他行省一個待遇,「制式如他省,詔下中書雜議」,因為集賢大學士王約說:「高麗去京師四千里,地瘠民貧,夷俗雜尚,非中原比,萬一梗化,疲力治之,非幸事也,不如守祖宗舊制。」得到丞相的贊同,設立三韓行省奏議沒有實行。最終高麗國祚得以存續,高麗人知道後,為王約畫像帶回高麗,為之立生祠,並說:「不絕國祀者,王公也。」

政變被弒

元英宗的新政使得元朝國勢大有起色,但新政卻觸及到了蒙古保守貴族的利益,引起了他們的不滿。英宗對鐵失的寵信,似乎並未因他涉及誑取官幣案而馬上改變。以鐵失獨署御史大夫事,就發表在事後兩個多月的至治三年(1323年)五月。但是到六月,形勢突然發生了變化。由於拜住等人將鐵木迭兒的「過惡」反覆陳奏,英宗對這個死去已近一年的權臣的憎惡,竟急劇加深而不能自抑。他的怒火開始發泄到被視為鐵木迭兒「奸黨」的那些朝臣,包括先已宣布赦免不究的鐵失身上。此時恰逢英宗在上都夜寐不寧。「懼誅者」於是唆使番僧建言作佛事禳災,希冀作佛事而獲得大赦。但拜住卻聲色俱厲地責備番僧:「爾等不過圖得金帛而已,又欲庇有罪邪?」鐵失等人把拜住的話理解為英宗又要懲治「有罪」的暗示。「聞之益懼,乃生異謀」。 而且英宗下令清除朝中鐵木迭兒的勢力,隨着清理的擴大化,鐵木迭兒的義子鐵失在至治三年八月初四(1323年9月4日)準備刺殺英宗。

英宗從上都出發,準備回到大都去。上都一向是保守派蒙古貴族勢力盤踞的據點。那天晚上,元英宗碩德八剌住宿在上都以南30里的南坡店。鐵失糾集了一批對他心懷怨恨的守舊貴族,其中就有鐵木迭兒的兒子鎖南發動兵變。他們衝進碩德八剌的住宿地,殺掉宰相拜住。鐵失親自闖進碩德八剌的幄殿,殺害了英宗。史稱「南坡之變」。

從表面上看來,南坡之變完全是一次難以事先預料的突發性事件。但它的發生,又與英宗的個人性格以及當時的蒙古—回回貴族與漢法派之間的鬥爭形勢,具有某種程度的必然聯繫。雖然漢族文人經常喜歡按照儒家觀念將元英宗的形象理想化,英宗的個人性格卻絕非如此單純。或許恰恰是由於長期受太皇太后的壓抑,他似乎比在他之前的任何一位皇帝都熱衷於表現天子的威嚴。

元英宗去世時年僅二十歲,後從葬諸帝陵。泰定元年(1324年)二月,上尊諡曰睿聖文孝皇帝,廟號英宗。

為政舉措

至治二年(1322年),元英宗推行新政的政治改革。太皇太后答己及鐵木迭兒相繼病死後,英宗專任拜住,表示要勵精求治、銳意於改革。 他首先召集了德高望重而頗有治國經驗的前朝老臣,起復他們的官職,給予優厚的待遇,使他們議事中書;廣泛起用漢族地主官員和儒士,如張圭吳元圭王約吳澄等。

其間主要改革措施有:推行助役法,民田百畝抽三,以歲入助役;頒行《大元通制》,以加強法制,督責國家政製法規,革除以往的政令不一、罪同異罰的混亂現象;發布《振舉台綱制》,要求推舉賢能,選拔人才;裁撤冗職,節省浮費,減免賦役,以舒農力。清除鐵木迭兒餘黨,查處他們的貪贓枉法事件。當時天下為之風動,政治為之一新。但這些措施遭到一部分保守的蒙古貴族反對。

歷史評價

朱元璋《皇明祖訓》:元朝英宗遇夜被害,只為左右內使迴避太遠,後妃亦不在寢處,故有此禍。

宋濂:「英宗性剛明,嘗以地震減膳、徹樂、避正殿,有近臣稱觴以賀,問:『何為賀?朕方修德不暇,汝為大臣,不能匡輔,反為諂耶?』斥出之。拜住進曰:『地震乃臣等失職,宜求賢以代。』曰:『毋多遜,此朕之過也。』嘗戒群臣曰:『卿等居高位,食厚祿,當勉力圖報。苟或貧乏,朕不惜賜汝;若為不法,則必刑無赦。』八思吉思下獄,謂左右曰:『法者,祖宗所制,非朕所得私。八思吉思雖事朕日久,今其有罪,當論如法。』嘗御鹿頂殿,謂拜住曰:『朕以幼沖,嗣承大業,錦衣玉食,何求不得。惟我祖宗櫛風沐雨,戡定萬方,曾有此樂邪?卿元勛之裔,當體朕至懷,毋忝爾祖。台除者,中書亦然。今山林之下,遺逸良多,卿等不能盡心求訪,惟以親戚故舊更相引用邪?』其明斷如此。然以果於刑戮,奸黨畏誅,遂構大變雲。」

邵遠平《元史類編》:「冊曰:三載承干,庶務銳始;大饗躬親,致哀盡禮;剛過鮮終,肘腋禍起;不察幾先,勵精徒爾。」

畢沅《續資治通鑑》:「帝性剛明,嘗以地震,減膳,徹樂,避正殿,有近臣稱觴以賀,問:『何為賀?朕方修德不暇,汝為大臣,不能匡輔,反為諂耶?』斥出之。嘗戒群臣曰:『卿等居高位,食厚祿,當勉力圖報。苟或貧乏,朕不惜賜汝;若為不法,則必刑無赦。』巴爾濟蘇下獄,謂左右曰:『法者,祖宗所制,非朕所得私。巴爾濟蘇雖事朕日久,今有罪,當論如法。』嘗御鹿頂殿,謂拜珠曰:『朕以幼沖,嗣承大業,錦衣玉食,何求不得!惟我祖宗櫛風沐雨,戡定萬方,曾有此樂耶?卿元勛之裔,當體朕至懷,毋忝爾祖!』拜珠頓首謝曰:『創業維艱,守成不易,陛下言及此,億兆之福也。』又謂大臣曰:『中書選人署事未旬日,御史台即改除之。台除亦然。今山林之士,遺逸良多,卿等不能盡心求訪,惟以親戚故舊更相引用耶?』其明斷如此。然以果於刑戮,奸黨懼誅,遂構大變雲。」

魏源《元史新編》:「舊史謂英宗果於誅戮,奸黨畏懼,遂構大變。烏乎!是何言與?以鐵木迭兒之奸,不明正其誅,但疏遠俾得善終於位,已為漏網,而復任用其子,曲貸其子,釀成梟鏡。此失之果乎?失之不果乎?英宗在位數載,除誅戮外無一善政可紀?」

曾廉《元書》:「論曰:英宗知趙世炎之非辜,抑亦漢昭之流亞也。然漢昭能誅燕王、上官桀,而專任霍光,英宗不能誅鐵木迭兒諸權幸之徒,獨任拜住也。抑考元時蒙古人橫不可悉裁以法度,以拜住之世舊勛貴而不能驟正也。夫自古無無小人之朝,在振紀綱而已。自世祖好貨開幸進之門,安童不能與阿合馬、桑哥爭,況幼沖在位乎?使霍光處此,則必射隼,於高墉藏器,儃回操刀,弗割明君賢相,胥受其禍,悲夫!」

屠寄《蒙兀兒史記》:「汗性剛明,勵精圖治,承延祐寬政之後,思濟之以猛,御下甚嚴,在諒闇中。每戒群臣曰:『卿等居高位,食厚祿,當勉力圖報。苟或貧乏,朕不惜賜汝;若為不法,則必刑無赦。』八思吉思下獄時,汗謂左右曰:『法者,祖宗之制,非朕所得私。八思吉思雖事朕日久,今既有罪,當論如法。』其明決如此。然過信喇嘛,大起山寺,不受忠諫,飲酒逾量,有時至失常度雲。」

柯劭忞《新元史》:「英宗誅興聖太后幸臣失列門等,太后坐視而不能救,其嚴明過仁宗遠甚。然蔽於鐵木迭兒,既死始悟其奸,又置其逆黨於肘腋之地。故南坡之禍。由於帝之失刑,非由於殺戮也。舊史所譏殆不然矣。」

軼事典故

處事主見

元英宗碩德八剌深受儒家思想的影響,很想在政治上大有作為。他其實並不柔懦,處事很有主見。元仁宗愛育黎拔力八達剛一去世,他就同答己在政事的處置上開始交鋒。有一個叫乞失監的臣子,因為賣官鬻爵,被刑部按法律規定判處杖刑。答己卻出面干預,叫改行笞刑。杖刑是元代「五刑」中的第四等刑,最少要打67板子;最多打到107板子。笞刑是第五等刑,最多只打57鞭子;最少的,打上7鞭子,表示一下懲戒之意就算了。英宗碩德八剌得知祖母要賣人情,立即加以制止。他對祖母說道:「法律的規定體現了天下的公意。遷就個人感情,隨意調輕調重,那就不能在天下人面前維護法律的威信了。」他斷然命令,維持原判,對乞失監執行杖刑。過了沒有半個月,又有一個大臣,叫失列門,受了答己的指使,向碩德八剌提出要調整人事,撤一批人,任命一批人。碩德八剌馬上駁回:「現在哪裡是封新官的時候!先帝的舊臣,也不宜輕易變動。等到我正式即位,自然會同宗室親王、元老大臣仔細商議。到時候,賢能者都可得到任用,奸邪者都要被罷免。」答己連着碰了幾個不硬不軟的釘子,氣憤極了,恨恨地說:「我真不該養這個孫子!」

權力之爭

延祐七年(1320年)正月二十一日,仁宗去世。二十四日,大子碩德八刺奉皇太后答己之命罷免中書右丞相伯答沙,以鐵木迭兒為中書右丞相。鐵木迭兒復相後,立即着手報復政敵。他先是誣諂中書省參議韓若愚有罪,請求處以極刑。太子知道韓若寓冤枉,拒絕了這一請求,但懾於答己大後和鐵木迭兒的淫威,不得不將韓若愚革職。

鐵木迭兒在誅除政敵的同時,大批提拔親信,把江浙行省左丞相哈律(一寫黑驢)、陝西行省平章趙世榮提升為中書平章。他的黨羽、宜徽院使失列門以答已太后的名義要求太子大規模更換朝臣。太子以先帝舊臣,豈宜輕動為理由加以拒絕。中書左丞張思明也勸鐵木迭兒不要鬧得人心惶惶,引起諸王、駙馬們的不滿。這樣,鐵木迭兒才稍加收斂。三月十一日,太子碩德八刺即位,是為英宗。英宗一面和太后、鐵木迭兒周旋,加封鐵木迭兒為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太師,甚至下詔禁止官員非議鐵木迭兒。尊答己太后為太皇太后。一面積聚力量,提拔自己的親信。四月十一日,英宗將木華黎後裔、安童之子、太常禮儀院使拜住提升為中書平章,以牽制鐵木迭兒。拜住素來主張以儒學治天下,與英宗一拍即合,成為他的主要助手。以英宗、拜住為一方與太皇太后答己、鐵木迭兒等人展開了激烈的鬥爭。四月十三日,鐵木迭兒請求禁止各大臣越級上奏,企圖阻塞言路。英宗同意了這一要求。五月初三,鐵木迭兒誣陷上都留守賀伯顏穿便服迎接詔書,以大不敬之罪處死,抄家。英宗仍不動聲色,但在賀伯顏死後不到十天,便將拜住提升為中書左丞相,地位僅次於鐵木迭兒。五月二十日,英宗又根據拜住的建議,以陰謀廢立皇帝的罪名將阿散、哈律、脫忒脫、失列門等人處死並抄家,沉重打擊了太皇太后、鐵木迭兒這一派的勢力。於是,鐵木迭兒又一再要求處死趙世延,被英宗拒絕。至於鐵木迭兒一再陷害拜住,英宗更是置之不理,反而對拜住更加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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