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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宗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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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宗祥十七歲在南洋公學讀書期間,娶了姑蘇女孩陳彥安,1898年,南洋公學選派了六個學生分別為:楊廷棟、富士英、楊蔭杭、胡礽泰、章宗祥、雷奮赴日留學。
1899年赴日,先入第一高等學校,後入東京帝國大學法科,並結識了[[曹汝霖]]。後獲明治大學法學士學位。在日本期間,他曾參加譯書彙編社。
 
章宗祥早在留學日本期間就對日本情有獨鍾,他認為:“平心而論,日本所得西方之科學,以之轉授於中國,實綽有餘裕”(《東京之三年》),主張中國只要向日本學習就足夠了,根本沒必要遠渡重洋到什麼美國、歐洲去取經。
歸國之初,章宗祥就受到“自負有伯樂之能”的肅親王的大力保舉,這匹“千里馬”很快就被朝廷特賜“進士出身”,從此鴻運高照。到1916年初袁世凱取消帝制、段祺瑞組閣的時候,章宗祥已經多次出任司法總長一職,並與曹汝霖等四人組成了段內閣中所謂的“新派”,也成為段祺瑞實行內政外交政策的主要助手。因他們都是親日派,時稱“東式外交家”。
 
===經歷===
1903年回國,在北京[[京師大學]]堂任教,歷任進士館教習、法律館纂修官、農工商部候補主事、民政部財例局提調等職務。1905年他和董康共同翻譯了日本的刑法。後來他幫助商部尚書載振編纂商法,又升任憲政編査館編制局副局長。1907年,[[徐世昌]]就任東三省總督,他作為隨從跟隨赴任, 同年姨母忽然患痢疾去世,讓章宗祥非常難過,至晚年常感嘆:“受撫養十餘年,未得一日撫養,終身之恨也。”1909年,他任北京內城巡警廳丞。1910年3月31日,[[汪精衛]]謀殺攝政王[[載灃]]未果被捕,章宗祥欲救汪精衛,便建議該案不交刑部,而由民政部處理,最後只判汪精衛終身監禁。此後,他歷任法律編纂局編修、內閣法制院副使。1911年10月辛亥革命爆發後,他作為[[唐紹儀]]的隨從參加南北議和。
中華民國成立後,章宗祥任總統府秘書兼法制局局長。1912年(民國元年)7月,他被發表為[[陸徵祥]]內閣司法總長,但未獲得批准,遂改任大理院院長。1914年(民國3年)2月,他被任命為[[孫寶琦]]臨時內閣司法總長。
翌年,袁世凱稱帝,章作為司法總長,否定了籌安會的違法性。[[袁世凱]]死後的1916年6月末,章宗祥接替[[陸宗輿]]改任駐日公使,到日本赴任。在日本,他和[[西原龜三]]進行交涉以締結西原借款,並同日本政府締結軍事協定。他還承認了日本方面在山東半島的權益。他還和陸宗輿一起就對德國宣戰向[[段祺瑞]]進言。1918年與日本正式訂立《中日陸軍共同防敵協定》和《中日海軍共同防敵協定》。<ref>[http://cul.sohu.com/20110126/n279099993.shtml 原民主道章宗祥舊居:被打成名的章公使]</ref>
==五四運動==
===政界引退,轉入實業界===
1920年章宗祥從政界引退,轉入實業界,任中日“合辦”的中華匯業銀行總理、北京通商銀行總理。1928年後,北洋政府倒台後, 退出金融界, 長期 青島。1942年3月,他應[[王揖唐]]之邀, 與曹汝霖一起被偽 華北政務委員會 請出來當所謂的“ 諮詢委員 。後來他 ”, 日本人控制下的 電力 會社 公司 的董事長 ,繼續為日本帝國主義效力 。抗日戰爭結束後,他被國民政府逮捕,未受裁判即被釋放,後寓居上海。有人曾在上海看見年過六旬的章宗祥在城隍廟前擺一個寫字的小攤子,為他人代寫書信。新中國成立後,章宗祥為政協撰寫了一些文史回憶資料。
1962年10月1日,章宗祥病逝於上海。享年84歲。<ref>[http://culnews.sohu163.com/2011012609/n2790999930429/18/583BD2910001124C.shtml html 原民主道 章宗祥 舊居 被打成名的章公使飽嚐老拳為哪般]</ref>
==參考資料==
 
[[Category:清朝军政人物]]
[[Category:民国时期军政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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