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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福星(1886—1914),字東亞,號國權、中葡血統,祖籍廣東嘉應州鎮平縣(今蕉嶺縣)藍坊鄉大地村,生於印尼雅加達,中國近代民主革命家,廣東蕉嶺「抗日三英傑」(丘逢甲、羅福星、謝晉元)之一。少年時期始終懷着為國雪恥、振興中華的抱負。

1903年,隨父遷台,1907年加入中國同盟會,投身民主革命事業。1912年,羅福星奉孫中山先生委派回到台灣成立中國同盟會支部,籌劃抗擊日寇、光復台灣的革命事業。羅福星主張以革命推翻日本殖民統治,結束台灣遭受異族統治的命運。1913年4月中國同盟會台灣支部大會在苗栗縣召開。

會議明確提出以武裝起義鬥爭形式進行抗日復台的方針,羅福星自撰寫《大革命宣言書》動員台灣人民為爭取回歸祖國而鬥爭,公開號召「在日本強權壓制下的台灣人民,除以革命手段推翻日本帝國主義以外,別無自救之路。」因為羅福星的抗日革命活動,引起日本侵略者的注意,從而進行大搜查,羅福星在1913年12月不幸被捕。羅福星在獄中寫下《致愛妻》《致愛卿書》等四封遺書,書中表現他對革命的忠貞:「不死於家,永為子孫紀念;而死於台灣,永為台民紀念耳。」1914年,羅福星被日寇殺害,實踐了他生前的豪言壯語:「大好頭顱誰取去,何須馬革裹屍還。」[1]

目錄

個人簡介

羅福星,原居住於廣東,母親為印尼葡萄牙裔人,1903年,羅福星隨祖父來到台灣,定居於苗栗一堡牛欄湖莊(今苗栗縣造橋鄉豐湖村一帶),1906年又隨祖父遷回廣東,1907年加入中國同盟會,並經常往來南洋各地,在這段時間內,羅福星接觸了革命思潮,對日後思想行動影響深遠。1912年,他受孫中山先生委派,秘密赴台成立同盟會支部,組織抗日運動。1913年底,日本在台殖民當局在全台大搜捕,羅福星等921名志士被捕。羅福星被處以絞刑,犧牲時年僅28歲。

抗日復台

羅福星的父母,祖輩為了生計飄洋過海到荷蘭屬巴達維亞(即印度尼西亞椰加達)謀生,他就誕生於僑居地。出生後隨祖輩東奔西走謀生計。1887年隨祖母,父親返唐山蕉嶺縣藍坊鄉大地村。稍長接受啟蒙教育,後隨父復返僑居地印尼巴城,就讀華文學校,兼習讀荷蘭文。1903年中學畢業後,隨祖父往台灣苗栗縣造橋鄉,就讀苗栗公學。1907年隨祖父重返故鄉。

在這22年期間,他切身感受到荷蘭殖民主義殘酷剝削和壓迫、台灣亡國奴生活的欺凌忍辱的痛苦,激發了愛國主義思想,深深體會到「無國就無家」,「祖國弱受人欺」的苦楚,蘊藏着救國救民的雄心壯志。

青少年的羅福星始終懷着為國雪恥、振興中華的抱負。1907年6月,他由台灣返回故鄉途中,在福建廈門聆聽老師講述革命道理,明白必須喚起民眾,才能救中國,於是毅然參加「中國同盟會」,投身革命事業。

他在家鄉小學任教,利用講壇,撰寫《從軍樂》教材,寓教於課本,學生有時高歌吟唱,有時操練樂府,灌注着愛國主義思想。

後來,他在荷屬巴城、英屬新加坡等地擔任中華學校校長期間,還奉廣東總教育會長丘逢甲之命,到南洋一帶視察華僑學校,宣傳革命。同時與同盟會胡漢民等奔走南洋各埠為革命募集款項,支援國內起義活動。1911年他在黃興領導下返國參加「三·二九」廣州起義,戰鬥中腿部負傷。起義失敗後,復返南洋活動,等待時機為國效忠。

「三·二九」起義失敗後,他毫不氣餒,與胡漢民、黃興等人頻頻聯繫進行活動。1911年10月推翻清朝的武昌起義成功,他奉命在海外招募民軍支援革命,並率領一批民軍到西貢與胡漢民會合,經香港到廣州,領取槍枝彈藥。武裝後的民軍,如虎添翼。他與朱玉廷率二千民軍直撲上海、蘇州,待命參加戰鬥。民軍完成使命後,他返故鄉重執教鞭,繼續進行革命的鼓動工作。

1912年8月間,他奉北伐軍劉士明之命,趕赴台灣從事抗日光復任務。抵台後他與林修五、劉習修等12人密商成立抗日復台革命組織,定名為「華民聯絡會館」,推舉劉士明為主盟人,12人分任「募集主盟負責員」,會後分赴台灣各地進行革命活動。通過深入發動,會員大增,在台北集會,制訂綱領:一、名稱為中國同盟會支部,各地對外利用聯絡會館或其它名稱為掩護,成立分會;二、總會設在台灣大瀛旅社,以便聯絡;三、任務是擴大隊伍,招募會員;四、聯絡各地抗日誌士,組成抗日復台統一戰線。

羅福星明確提出戰鬥口號:「驅逐日人,恢復台灣。」為了壯大力量,他與大陸同盟會保持密切聯繫,互相策應。發動民間宗教性、職業性、慈善性的公開組織成員入會,壯大革命隊伍。並嚴格入會宣誓手續,採取聯絡暗號,密碼通訊。為了在起義戰鬥中統一指揮發揮戰鬥力,將會員進行軍事編隊,委派十人長、五十人長、百人長,司令官等領隊人員,成為有組織、有紀律的隊伍。

經過羅福星等人廣泛深入發動,深受日本帝國主義壓迫、奴役的台胞,有如即將爆發的火山。一年之久,革命烈火燃遍全島,會員達9萬多人。1913年4月在苗栗縣召開同盟會台灣支部大會。會議明確提出以武裝起義鬥爭形式進行抗日復台的方針,羅親自撰寫《大革命宣言書》,公開號召「在日本強權壓制下的台灣人民,除以革命手段推翻日本帝國主義以外,別無自救之路。」會議後,志士們着手準備起義事宜。

1913年10月,由於個別會員在搞槍枝時失誤,引起日本侵略者的注意,從而進行大搜查,逮捕密藏槍枝的會員。接着又逮捕8名宣誓入會會員,導致起義事機暴露。日本帝國主義為了鞏固殖民統治,出動大批軍警搜捕抗日誌士。在搜捕過程中,羅以巧妙機智方式躲過敵人的搜捕,但敵人不甘心就此失敗,以缺席判處羅福星死刑。羅福星對敵人的判決採取蔑視態度,在群眾掩護下繼續戰鬥。他寫下了不少鼓舞人民的戰鬥篇章:《自敘》《日記》《雜錄詩篇》《宣告文》《致閩都督報告》《軍人手法》等,以「泰山壓頂不彎腰」的豪邁壯志,表示矢志報國決心,「雖粉身碎骨,而意志仍不屈」,以「救出台民於虎口」為奮鬥目標。他化裝成商人、學者、僑民、軍警等,活動於日本軍警眼皮之下。1913年12月由於叛徒告密,他遭日本警察逮捕,受盡嚴刑拷打,仍大義凜然,誓死不屈。

日本侵略者經過60天的刑訊,一無所獲,於1914年12月將羅福星施以絞刑,終年29歲。他在獄中寫下《致愛妻》《致愛卿書》等4封遺書。書中表現他對革命的忠貞:「不死於家,永為子孫紀念;而死於台灣,永為台民紀念耳。」實踐了他生前豪言壯語:「大好頭顱誰取去,何須馬革裹屍還。」

台灣人民懷念他,將其靈骨遷葬於苗栗大湖羅崗山麓,安眠於祖國山河。民眾集資建立「昭忠塔」、「昭忠祠」,以永作紀念。1986年,在羅福星志士誕辰一百周年時,台北市民眾集會舉行隆重紀念活動,郵政部門發行「羅福星紀念郵票」400萬枚,台北市和苗栗縣等地豎立「羅福星銅像」供後人瞻仰。

主要事跡

1911年中國爆發辛亥革命,羅福星率領於爪哇募集的兩千多名民兵回國起義,對革命運動更加有心得,1912年,羅福星奉孫中山之命回到台灣成立同盟會支部,籌備抗日起事,以大稻埕(今台北市大同區境內)為活動範圍進行地下抗日運動,尚往來於台北及苗栗之間,以華民會、同盟會、三點會及革命會等集會爭取、招募更多抗日同志,主張以革命推翻日本殖民統治,結束台灣遭受異族統治的命運。1913年於苗栗成立「抗日誌士大會」,正準備計劃起事之時,台南關帝廟、台中東勢角、新竹大湖及南投等地亦相繼發生準備秘密起義的事件,引起台灣總督府及日本警察關注,而導致計劃外泄,羅福星見大勢不妙,便躲避追捕,台灣總督府立刻下令在全台進行地毯式搜索,逮捕革命黨員、破壞革命總部。

1913年12月29日羅福星在淡水被捕,同時也有千人遭到拘役。行政當局乃稱此事為「苗栗事件」,在苗栗召開臨時法庭,除了苗栗羅福星外,被捕的抗日人士尚有台南關帝廟李阿齊、東勢角賴來、大湖張火爐及南投陳阿榮等人,共計921人接受集中審判,羅福星等20人被判死刑。1914年3月3日,羅福星絞死於台北刑務所(監獄),得年僅29歲。1953年獲台灣當局領導人蔣中正頒發褒揚令。同年在苗栗縣建成昭忠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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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