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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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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律乙辛(?-1083年),字胡睹衮,五院部人。辽朝权奸。

生平

清宁五年,为南院枢密副使,改官主持北院,封为赵王。九年,出任南院枢密使,封赵王。平定重元之乱后,任北院枢密使,进封魏王,备受辽道宗信任,署理太师,势振中外,大肆收受贿赂。

大康元年,诬陷皇后萧观音与伶人赵惟一通奸,敦促辽道宗下令处死宣懿皇后,造成十香词冤案。既而构陷皇储耶律浚谋反,将其害死狱中。五年,试图铲除皇太孙耶律延禧,被辽道宗警觉察觉,将其调出京城,担任南院大王,削除一字王爵,迁兴中府尹。七年,以“鬻禁物于外国”罪名被逮捕。九年,试图逃奔北宋,被下诏缢死[1]

天祚帝即位后,将其开棺戮尸。耶律乙辛专擅朝政达 14 年之久,兴起两次朝野震惊的特大冤狱,杀害大批正直的契丹贵族与官僚,使辽朝元气大伤,使得天祚帝即位后面临治国乏才的局面,加之天祚缺乏振兴的抱负和才干,辽朝最终走向了衰亡[2]

历史评价

谚语:“宁违敕旨,无违魏王白帖子。 ”

萧惟信: “懿德贤明端重,化行宫帐,且诞育储君,为国大本,此天下母 也。而可以叛家仇婢一语动摇之乎?公等身为大臣,方当烛照奸宄,洗雪冤诬,烹灭此辈,以报国家,以正国体,奈何欣然以为得其情也?公等幸思之。 ”[3]

萧岩寿: “乙辛自皇太子预政,内怀疑惧,又与宰相张孝杰相附会。恐有异图,不可使居要地。 ”[4]

《辽史》:“辽自耶律乙辛而下,奸臣十人,其败国皆足以为戒,故列于传。”


参考文献

  • 《辽史·列传第四十》奸臣上·耶律乙辛传
  • 《辽史·列传第四十》奸臣上·耶律乙辛传:及长,美风仪,外和内狡。重熙中,为文班吏,掌太保印,陪从入宫。皇后见乙辛详雅如素宦,令补笔砚吏;帝亦爱之,累迁护卫太保。道宗即位,以乙辛先朝任使,赐汉人户四十,同知点检司事,常召决疑议,升北院同知,历枢密副使。清宁五年,为南院枢密使,改知北院,封赵王。九年,耶律仁先为南院枢密使,时驸马都尉萧胡睹与重元党,恶仁先在朝,奏曰:“仁先可任西北路招讨使。”帝将从之。乙辛奏曰:“臣新参国政,未知治体。仁先乃先帝旧臣,不可遽离朝廷。”帝然之。重元乱平,拜北院枢密使,进王魏,赐匡时翊圣竭忠平乱功臣。
  • 《辽史·列传第四十》奸臣上·耶律乙辛传:大康元年,皇太子始预朝政,法度修明。乙辛不得逞,谋以事诬皇后。后既死,乙辛不自安,又欲害太子。乘间入奏曰:“帝与后如天地并位,中宫岂可旷?”盛称其党驸马都尉萧霞抹之妹美而贤。上信之,纳于宫,寻册为皇后。时护卫萧忽古知乙辛奸状,伏桥下,欲杀之。俄暴雨坏桥,谋不遂。林牙萧岩寿密奏曰:“乙辛自皇太子预政,内怀疑惧,又与宰相张孝杰相附会。恐有异图,不可使居要地。”出为中京留守。乙辛泣谓人曰:“乙辛无过,因谗见出。”其党萧霞抹辈以其言闻于上。上悔之。无何,出萧岩寿为顺义军节度使,诏近臣议召乙辛事。北面官属无敢言者,耶律撒剌曰:“初以萧岩寿奏出乙辛,若所言不当,宜坐以罪,若当,则不可复召。”累谏不从。乃复召为北院枢密使。
  • 《焚椒录》中记载原文
  • 《辽史·列传第四十》奸臣上·耶律乙辛传:大康元年,皇太子始预朝政,法度修明。乙辛不得逞,谋以事诬皇后。后既死,乙辛不自安,又欲害太子。乘间入奏曰:“帝与后如天地并位,中宫岂可旷?”盛称其党驸马都尉萧霞抹之妹美而贤。上信之,纳于宫,寻册为皇后。时护卫萧忽古知乙辛奸状,伏桥下,欲杀之。俄暴雨坏桥,谋不遂。林牙萧岩寿密奏曰:“乙辛自皇太子预政,内怀疑惧,又与宰相张孝杰相附会。恐有异图,不可使居要地。”出为中京留守。乙辛泣谓人曰:“乙辛无过,因谗见出。”其党萧霞抹辈以其言闻于上。上悔之。无何,出萧岩寿为顺义军节度使,诏近臣议召乙辛事。北面官属无敢言者,耶律撒剌曰:“初以萧岩寿奏出乙辛,若所言不当,宜坐以罪,若当,则不可复召。”累谏不从。乃复召为北院枢密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