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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灣、澎湖、金門及馬祖個別關稅領域'''({{lang-en|The Separate Customs Territory of Taiwan, Penghu, Kinmen and Matsu}}) | + | '''臺灣、澎湖、金門及馬祖個別關稅領域'''({{lang-en|The Separate Customs Territory of Taiwan, Penghu, Kinmen and Matsu}})[[中国大陆]]用词中将“Separate Customs Territory”翻译为“单独关税区”。因此中国大陆稱其為'''台湾、澎湖、金门、马祖单独关税区'''<ref>{{Cite web |url = http://m.guancha.cn/local/2018_04_11_453381.shtml |title = 就不能老老实实科普下“中国台北”吗?@经济学人 |author = 徐蕾 |date = 原文发表日期 |publisher = 观察者网 |accessdate = 2018-04-11 |archive-date = 2018-04-12 |archive-url =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80412001011/http://m.guancha.cn/local/2018_04_11_453381.shtml |dead-url = no }}</ref><ref>{{cite journal|author1=[[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author2=[[国务院新闻办公室]]|title=[[s:一个中国的原则与台湾问题|一个中国的原则与台湾问题]]|journal=[[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year=2000|issue=11|quote=一九九二年九月,世界贸易组织的前身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理事会主席声明指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关贸总协定后,台湾可以“台湾、澎湖、金门、马祖单独关税区”(简称“中国台北(单独关税区)”)的名义参加。}}</ref>。為[[中華民國|中华民国]]於[[世界貿易組織]](WTO)之會籍完整名稱,簡稱臺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lang-en|TPKM}})<ref>{{cite web|title=MEMBER INFORMATION Separate Customs Territory of Taiwan, Penghu, Kinmen and Matsu (Chinese Taipei) and the WTO|url=https://www.wto.org/english/thewto_e/countries_e/chinese_taipei_e.htm|website=WTO|accessdate=2018-08-05|archive-date=2018-06-12|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80612163114/https://www.wto.org/english/theWTO_e/countries_e/chinese_taipei_e.htm|dead-url=no}}</ref>[[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方面简称为'''中国台北单独关税区'''或'''[[中国台北]]'''。 |
此名稱來自[[中華民國政府]]自1950年代起所實際管轄統治的[[臺灣地區|主要土地]],即[[臺灣]]、[[澎湖群島|澎湖]]、[[金門縣|金門]]及[[馬祖列島|馬祖]]。 | 此名稱來自[[中華民國政府]]自1950年代起所實際管轄統治的[[臺灣地區|主要土地]],即[[臺灣]]、[[澎湖群島|澎湖]]、[[金門縣|金門]]及[[馬祖列島|馬祖]]。 | ||
==產生原因== | ==產生原因== | ||
− | 1948年5月21日,[[中華民國]]成為[[關稅暨貿易總協定]]({{lang|en|GATT}})會員,1949年12月7日於[[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因中華民國失去中國大陸,於1950年5月5日退出關稅暨貿易總協定<ref>{{cite news |title=關稅暨貿易總協定 |url=https://nrch.culture.tw/twpedia.aspx?id=3940 |publisher=中華民國文化部 |accessdate=2021-01-12 |archive-date=2021-01-13 |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210113122613/https://nrch.culture.tw/twpedia.aspx?id=3940 }}</ref> | + | * 1948年5月21日,[[中華民國]]成為[[關稅暨貿易總協定]]({{lang|en|GATT}})會員,1949年12月7日於[[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因中華民國失去中國大陸,於1950年5月5日退出關稅暨貿易總協定<ref>{{cite news |title=關稅暨貿易總協定 |url=https://nrch.culture.tw/twpedia.aspx?id=3940 |publisher=中華民國文化部 |accessdate=2021-01-12 |archive-date=2021-01-13 |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210113122613/https://nrch.culture.tw/twpedia.aspx?id=3940 }}</ref> 。 |
− | + | * 1971 年10月25日後,由於關稅暨貿易總協定引用[[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以致中華民國欲加入時,不得使用「中華民國」之名稱,後欲使用「[[台灣]]」或「[[中華臺北|中華台北]]」等名稱亦遭受壓力,故不得不以此名稱於1990年1月1日據關稅暨貿易總協定第33條之規定申請加入。 | |
− | 1992年9月29日「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得以用觀察員身分列席各項會議 | + | * 1992年9月29日「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得以用觀察員身分列席各項會議 。 |
+ | * 1995 年12月31日,關稅暨貿易總協定改組為[[世界貿易組織]],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取得世貿組織觀察員的地位,同年12月1日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世貿組織秘書處申請依世貿組織第十二條加入組織 。 | ||
+ | * 2002 年1月1日起,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成為世貿組織第144個會員;駐世貿組織代表團之名稱為「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常任代表團」({{lang|en|permanent mission}}),團長稱常任代表({{lang|en|permanent representative}}),團員的職銜使用公使、參事、秘書等職稱,與其他國家常任代表團一致。 | ||
== WTO模式 == | == WTO模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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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law-out.mof.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9620 金門、馬祖個別關稅領域經濟合作協定進口貨物通關作業要點-民國 102 年 11 月 29 日] | *[https://law-out.mof.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9620 金門、馬祖個別關稅領域經濟合作協定進口貨物通關作業要點-民國 102 年 11 月 29 日] | ||
*[https://www.storm.mg/category/k252932 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 -2021-10-04] | *[https://www.storm.mg/category/k252932 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 -2021-10-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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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ategory:世界貿易組織]] |
於 2024年3月1日 (五) 15:03 的最新修訂
臺灣、澎湖、金門及馬祖個別關稅領域(英語:The Separate Customs Territory of Taiwan, Penghu, Kinmen and Matsu)中國大陸用詞中將「Separate Customs Territory」翻譯為「單獨關稅區」。因此中國大陸稱其為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單獨關稅區[1][2]。為中華民國於世界貿易組織(WTO)之會籍完整名稱,簡稱臺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英語:TPKM)[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方面簡稱為中國台北單獨關稅區或中國台北。 此名稱來自中華民國政府自1950年代起所實際管轄統治的主要土地,即臺灣、澎湖、金門及馬祖。
產生原因
- 1948年5月21日,中華民國成為關稅暨貿易總協定(GATT)會員,1949年12月7日於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因中華民國失去中國大陸,於1950年5月5日退出關稅暨貿易總協定[4]。
- 1971年10月25日後,由於關稅暨貿易總協定引用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以致中華民國欲加入時,不得使用「中華民國」之名稱,後欲使用「台灣」或「中華台北」等名稱亦遭受壓力,故不得不以此名稱於1990年1月1日據關稅暨貿易總協定第33條之規定申請加入。
- 1992年9月29日「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得以用觀察員身分列席各項會議。
- 1995年12月31日,關稅暨貿易總協定改組為世界貿易組織,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取得世貿組織觀察員的地位,同年12月1日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世貿組織秘書處申請依世貿組織第十二條加入組織。
- 2002年1月1日起,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成為世貿組織第144個會員;駐世貿組織代表團之名稱為「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常任代表團」(permanent mission),團長稱常任代表(permanent representative),團員的職銜使用公使、參事、秘書等職稱,與其他國家常任代表團一致。
WTO模式
由於中華民國在加入國際組織上因遭遇強大壓力而困難重重,政府相關部門研議以此名稱加入亞太自由貿易區等國際性經濟組織,並稱之為「WTO模式」。目前為止「臺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一名僅用於世界貿易組織、國際貿易資訊暨合作機構[5]以及與非邦交國簽署自由貿易協定(如台紐、台星) 。
2015年3月底,民進黨立委主張應使用經貿名稱「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加入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亞投行),而非用奧會模式的「中華臺北」。[6]
加入CPTPP的使用
2021年9月,行政院政務委員鄧振中宣布,政府以「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名義向紐西蘭申請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7][8][9]。
視頻
參考連結
- ↑ 徐蕾. 就不能老老實實科普下「中國台北」嗎?@經濟學人. 觀察者網. 原文發表日期 [2018-04-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4-12).
- ↑ 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 一個中國的原則與台灣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 2000, (11).
一九九二年九月,世界貿易組織的前身關稅及貿易總協定理事會主席聲明指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關貿總協定後,台灣可以「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單獨關稅區」(簡稱「中國台北(單獨關稅區)」)的名義參加。
- ↑ MEMBER INFORMATION Separate Customs Territory of Taiwan, Penghu, Kinmen and Matsu (Chinese Taipei) and the WTO. WTO. [2018-08-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6-12).
- ↑ 關稅暨貿易總協定. 中華民國文化部. [2021-01-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1-13).
- ↑ 我國正式成為政府間國際組織「國際貿易資訊暨合作機構」贊助會員. [2018-05-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5-08).
- ↑ 台澎金馬 關稅領域 綠促採WTO模式加入 - 中時電子報. [2015-04-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3-31).
- ↑ 政院:我以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之名 申請加入CPTPP. 聯合新聞網. 2021-09-23 [2021-09-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9-23) (Chinese (Taiwan)).
- ↑ 台灣想加入CPTPP?先承認「一個中國」!,香港經濟導報,2021-09-29 發表
- ↑ 經貿辦:以台澎金馬名稱申請加入CPTPP爭議最小 ,中央社,202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