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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铁南回线连续破坏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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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铁南回线连续破坏事件,又称为“南回搞轨案”。指的就是于2004年至2006年期间台湾铁路南回线一连串的铁路遭破坏而导致列车翻覆和人员伤亡的事件。[1]
事件审查
- 台湾屏东地方法院于2007年5月23日一审判处李泰安无期徒刑,经上诉后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二审于同年7月20日开庭审理。2013年2月7日,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更二审宣判,改判有期徒刑18年;2015年2月13日,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更三审宣判,改判有期徒刑13年[2]。
- 2016年3月24日,中华民国最高法院维持更三审判决定谳,判处李泰安有期徒刑13年、褫夺公权6年,并于同年8月31日由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判决李泰安与李双全两子应连赔偿台铁新台币5,096万元,李双全两子的部份,并以其继承遗产范围为限。[3]
事件经过
- 于2004年10月21日凌晨,该线内狮车站北方的嘉和遮体附近发现不明的铁块。两个月后的12月21日,内狮车站南方(往台东方向)的铁路桥上方铁轨有遭到破坏,所幸没有列车通过,台铁也因此加强巡逻。
- 2005年6月21日,末班2057次高雄往台东的自强号列车行经内狮车站时因铁路的鱼尾钣遭破坏,列车因而出轨。此次列车虽然只有出轨倾斜,但也造成大约10名以上的旅客受伤;同年8月21日电缆线遭破坏。
- 2006年3月17日,台东往高雄的96次莒光号列车行经内狮车站与枋山车站间,又因铁轨遭破坏而出轨,车头R104严重损毁,因无法修复,事故后解体于高雄机厂,四节车厢也翻覆至一旁的莲雾园中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两位伤者分别是驾驶与副驾驶,死者为李双全之妻子。[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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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震惊社会! 南回搞轨案缠讼10年定谳,news.cts,2019/04/24
- ↑ 陈朝福.南回搞轨更二审 李泰安判无期,最高法院驳回无期徒刑判决.中央社.2013-02-07
- ↑ 鲍建信、王秀亭.〈南部〉《南回搞轨案更二审》李泰安及两侄 判赔台铁5096万.自由时报.2016-09-01
- ↑ 铁道怪客屡犯案 台铁:类似事件两年6起.NOWnews今日新闻.2006-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