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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東運動會

中文名稱: 遠東運動會

原       名: 遠東奧林匹克運動會

外文名稱: Far Eastern Championship Games

遠東運動會,原名為「遠東奧林匹克運動會」,是上世紀初由菲律賓中國日本發起和參加的一個地區性國際比賽[1],最後兩屆又先後有印度、印尼和越南參加。是世界上最早出現的洲際國際競賽。遠東體育協會和遠東運動會於1920年被國際奧委會正式承認。為了與奧運會協調,遠東運動會於1927年後改為每3年舉辦一次,1930年後又決定每4年舉辦一次。

由於當時西亞南亞東南亞東北亞的運動水平還很低,因此,「遠東運動會」就代表了整個亞洲的運動水平,被看作是後來「亞運會」前身。

目錄

運動會的始末

遠東運動會可以追溯到上世紀初菲律賓馬尼拉每年2月舉辦的「嘉年華會」(Carnival)。慶典期間,總要舉行各種體育比賽活動。中、日兩國運動員也曾應邀參加比賽。

1910年前後,菲律賓體育組織計劃按照奧運會形式,組織有中國、日本、菲律賓等國參加的遠東運動會。

次年1月,菲律賓體育協會派遣布朗(E·S·Brown,原系美國芝加哥、鹹湖城等地青年會體育幹事,1910年被派往菲律賓,任菲體育協會會長)正式訪問中、日兩國,提出組織遠東地區性體育組織,並每隔一年在遠東各大城市輪流舉行一次遠東奧林匹克運動會的建議。經三方商議,成立了一個名為「遠東奧林匹克委員會」的地區性體育組織,並定於1913年2月在馬尼拉舉辦第1屆運動會[2]。為擴大這個地區組織,布朗又親赴泰國新加坡等地遊說。

1915年5月15日,上海隆重舉行第二屆遠東運動會。

1920年,遠東奧林匹克委員會獲得國際奧委會承認,並遵囑更名為「遠東體育協會」。遠東運動會繼1913年舉行第1屆後,到1934年共舉行了10屆。前5屆採用「記分制」,後5屆改「錦標制」。最初屆期為2年,第8屆時改屆期為3年,最後兩屆為與奧運會交叉並行,再改屆期為4年。

運動會的比賽項目有田徑游泳籃球排球足球鋼球棒球拳擊以及自行車等項。我國在遠東運動會取得的成績,從側面反映了20、30年代的體育狀況。在第2屆時我國曾獲得總分第1名的成績,以後則每況愈下,到第10屆時,田徑運動員未獲得過1項冠軍,甚至連進入前4名的也很少[3]

1934年,中國宣布退出遠東運動會,遠東體育協會宣告解體,遠東運動會消亡。

歷屆運動會

屆數 舉辦時間 舉辦地 舉辦國 參賽國家或地區 比賽項目
第一屆 1913年2月2日至2月7日 馬尼拉 菲律賓 中國[4]日本、菲律賓 8個項目
第二屆 1915年5月15日至5月22日 上海 中國 中國、日本、菲律賓 8個項目
第三屆 1917年5月8日至5月12日 東京 日本 中國、日本、菲律賓 8個項目
第四屆 1919年5月12日至5月18日 馬尼拉 菲律賓 中國、日本、菲律賓 8個項目
第五屆 1921年5月30日至6月4日 上海[5] 中國 中國、日本、菲律賓、印度、暹羅、馬來西亞、爪哇 8個項目
第六屆 1923年5月21日至5月26日 大阪 日本 中國、日本、菲律賓 比賽項目8個
表演項目1個
第七屆 1925年5月16日至5月23日 馬尼拉 菲律賓 中國、日本、菲律賓 比賽項目8個
第八屆 1927年8月28日至9月4日 上海 中國 中國、日本、菲律賓、暹羅馬來亞印度 比賽項目8個
第九屆 1930年5月24日至5月31日 東京 日本 中國、日本、菲律賓 比賽項目8個

表演項目5個

第十屆 1934年5月12日至5月19日 馬尼拉 菲律賓 中國、日本、菲律賓、越南印度尼西亞 比賽項目8個

表演項目5個

視頻

遠東運動會 相關視頻

每兩年一屆的遠東運動會成了培養奧運選手的幼兒園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