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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完颜伯嘉传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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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完颜伯嘉传出自于《金史》。该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撰成于元代,金史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记载女真族所建金朝兴亡始末的一部史书。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以后在至元元年、十六年,以及仁宗朝、文宗朝都分别议论过修史的事,都因义例难定未付诸实行,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 [1]

原文

完颜伯嘉字辅之,北京路讹鲁古必剌猛安人。明昌二年中进士,调任中都左警巡判官。孝懿皇后妹晋国夫人家奴买漆不酬直,钩致晋国用事奴数人系狱。晋国告诉章宗,晋国白章宗,章宗曰:“姨酬其价,则奴释矣。”由是豪右屏迹。改宝坻丞。补尚书省令史,除太学助教、监察御史。劾奏平章政事仆散揆。或曰:“与宰相有隙,奈何?”伯嘉曰:“职分如此。”迁平凉治中。累官莒州刺史。谳属县盗伯嘉曰饥寒为盗得钱二千经月不使一钱云何此必官兵捕他盗不获诬以准罪耳诘之果然诏与按察官俱推排物力,召见于香阁。贞佑初,迁顺义军节度使。居父母丧,卒哭,起复震武军节度使兼宣抚副使,提控太和岭诸隘。俄改签枢密院事。未阅月,改知河南府事。是时,甫经兵后,乏兵食,伯嘉令输枣栗菜根足之,皆以为便。

兴定元年,知河中府,充宣差都提控,未几召为吏部尚书。二年,改御史中丞。初,贞佑四年十月,诏以兵部尚书、签枢密院事蒲察阿里不孙为右副元帅,备御潼关、陕州。次渑池土濠村,兵不战而溃。阿里不孙逸去,亡所佩虎符,变易姓名,匿柘城县。监察御史完颜药师劾奏:“其妻子见在京师,无容不知,请穷治。”有司方系其家人,特命释之,诏曰:“阿里不孙若能自出,当免极罪。”阿里不孙乃使其子上书,犹怀顾望。”伯嘉劾之曰:“阿里不孙膺国重寄,握兵数万,未阵而溃,委弃虎符。迹其情罪,此而不惩,朝纲废矣。乞尸诸市以戒为臣之不忠者!”宣宗曰:“中丞言是,业已赦之矣。”阿里不孙乃除名。

五年,起为彰化军节度使,改翰林侍讲学士。伯嘉纯直,不能与时低昂,尝曰:“生为男子,当益国泽民,其他不可学也。”高汝砺方希宠固位,伯嘉论事辄与之忤,由是毁之者众。元光元年,坐言事过切,降遥授同知归德府事。二年三月,遥授集庆军节度使,权参知政事。顷之,伯嘉有疾。六月,薨。 (节选自《金史•完颜伯嘉传》)

译文

完颜伯嘉,字辅之,北京路讹鲁古必剌猛安人。明昌二年(1191)中进士,调任中都左警巡判官。孝懿皇后的妹妹晋国夫人家奴买漆不付钱,伯嘉把牵连到的晋国办事家奴数人拘押入狱。晋国夫人告诉章宗,章宗说:“姨母付他的钱,那么家奴就释放了。”由此,豪门大族避匿。改任宝坻丞。补任尚书省令史,又授任太学助教、监察御史。上书弹劾平章政事仆散揆。有人说:“与宰相发生矛盾,为什么?”伯嘉说:“职责是这样。”任平凉治中,积功升官为莒州刺史。审理属县抢劫犯,伯嘉说:“人说饥寒为盗,如今他抢了二千钱,过月不用一钱说明什么?这一定是官兵捉不住其他的盗贼,捏造罪状来定罪罢了。”责问他们,果真如此。诏令与按察官一起调查编排户籍和百姓收入状况表,在香阁被召见。贞祐初,调任顺义军节度使。在家守父母丧,百日后,起用为震武军节度使兼宣抚副使,掌控太和岭各险要关口。不久改任枢密院事。不到一月,改任知河南府事。这时,刚经过打仗后,缺少军粮,伯嘉命令运送枣栗菜根补充军队,属下都认为便当。

兴定元年(1217),主管河中府,担任宣差都提控,没多久,召任吏部尚书。二年(1218),改任御史中丞。当初,贞祐四年(1216)十月,诏令用兵部尚书蒲察阿里不孙担任右副元帅,防备抵御潼关、陕州的敌人。临时驻扎在渑池土濠村,军队不战就溃散了。阿里不孙逃跑,丢失了佩带的虎符,改变姓名,躲藏在柘城县。监察御史完颜药师弹劾说“:阿里不孙的妻子儿女听说正在京师,不是不知道他的踪迹,请求追究到底。”主管官吏正要拘拿他的家人,皇帝特地下令释放,下诏说:“阿里不孙如能自首,当免死罪。”阿里不孙就让他儿子上书,请求带职赎罪。尚书省奏道:“阿里不孙有幸特令免死,应当到朝廷自首,却叫他的儿子上书,还怀藏观望之心。”伯嘉弹劾说:“阿里不孙蒙受国家重托,掌握几万士兵,没有列阵就溃逃,丢弃虎符。追究他的罪情,这样如果不惩治,朝纲要败坏了,请求把他陈尸到集市上来警戒做臣子不忠心的人!”宣宗说:“中丞说得对,可是已经赦免他了。”阿里不孙终被除去名籍。

五年(1221),起用为彰化军节度使,改任翰林侍讲学士。伯嘉贤良正直,不能随波逐流,曾经说过:“生作男子,应当有益国家惠泽百姓,其他的事情不可以做。”高汝砺正在谋求宠信把持权位,伯嘉议论事情总是和他抵触,因此诽谤伯嘉的人很多。元光元年(1222),因犯议事过激罪,降官遥授同知归德府事。二年(1223)三月,遥授集庆军节度使,代理参知政事。不久,伯嘉有病。六月,逝世。[2]

作者简介

脱脱(1314年-1356年1月10日),亦作托克托、脱脱帖木儿,蔑里乞氏,字大用,蒙古族蔑儿乞人,元朝末年政治家、军事家。

元统二年(1334年),脱脱任同知宣政院事,迁中政使、同知枢密院事、御史大夫、中书右丞相。至元六年(1340年),为中书右丞相,大改伯颜旧政,复科举取士。至正三年(1343年),主编《辽史》《宋史》《金史》,任都总裁官。至正九年(1349年),复出为中书左丞相,至正十年(1350年),改任中书右丞相,发行新钞票“至正交钞”,并派贾鲁治理黄河,成绩斐然卓著,赢得水患灾民的民心,被赞誉为“贤相”。至正十一年(1351年),镇压抗元红巾军。

脱脱在执政期间还主持修撰辽、金、宋三史。由于更化政策的推行,伯颜专权时辞归的儒臣这时纷纷应召入国史馆,脱脱受命为三史都总裁官,以中书平章政事、康里人铁木儿塔识,中书右丞太平御史中丞张起岩,翰林学士欧阳玄,侍御史吕思诚,翰林侍讲学士揭傒斯为总裁官,经过挑选淘汰确定了一批修史官,他们之中除汉人外,还有畏兀儿、哈剌鲁、唐兀、钦察等族的史学家。

如此众多的少数民族学者参加修史,这在全部二十四史中是仅见的。脱脱虽然没有秉笔修史,但却是一位名副其实的都总裁。他以江南三省前南宋的学田钱粮为修史费用,解决了经费困难问题;辽、金、宋三朝谁为“正统”问题,长期以来争论不休,影响修史开展,脱脱主张三史分别撰写,各为正统,一律平等对待,“议者遂息”。

至正十五年(1355年),脱脱被革职流放云南,中书平章政事哈麻矫诏,令其自尽,年四十二。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昭雪复官。

三史于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开始修撰,至正四年三月完成《辽史》,脱脱命掾史仪礼鼓吹导从,自史馆进至宣文阁,甚为隆重。四年十一月《金史》成,五年十月《宋史》成。三史总共只用了两年半时间,除因有前朝修史基础外,主要是因为脱脱这位都总裁官用人得当,措施有力。《金史》《宋史》完成之时,脱脱已辞去相位,故以中书右丞相阿鲁图、中书左丞相别儿怯不花为“领三史事”。[3]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