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敏薰」修訂間的差異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创建页面,内容为“陳敏薰(1970年8月13日-),臺北人,台北101首任董事長。”) |
|||
行 1: | 行 1: | ||
− | 陳敏薰 | + | {{Infobox_Person |
+ | | name = 陳敏薰<br> | ||
+ | | 英文名 =Diana Chen | ||
+ | | image =<img src="http://i.epochtimes.com/assets/uploads/2003/06/306212233829.jpg" width="250" ><br> | ||
+ | [http://www.epochtimes.com/b5/3/6/22/n332139.htm 圖片epochtimes官網] | ||
+ | | width = 250px | ||
+ | | office = [[中華民國]][[台北101]]首任董事长 | ||
+ | | term_start = 2004年 | ||
+ | | term_end = 2008年 | ||
+ | | office1 = [[中華民國]][[高雄]]義大皇家假日飯店董事長 | ||
+ | | tern_start1 = 2010年1月1日- | ||
+ | | birthname = | ||
+ | | other_names = | ||
+ | | Sex = 女 | ||
+ | | birthdate = {{birth_date_and_age|1970|8|13}} | ||
+ | | birthplace = [[台灣]][[臺北市]][[大稻埕]] | ||
+ | | date of death = | ||
+ | | place of death = | ||
+ | | nationality = [[中華民國]] | ||
+ | | residence = | ||
+ | | party = | ||
+ | | religion = | ||
+ | | spouse = | ||
+ | | parents = 父[[陳重義]]、母[[陳王寶蓮]] | ||
+ | | relatives = {{plainlist | | ||
+ | * [[陳敏薇]] {{birth year and age|1973}} | ||
+ | * [[陳敏楓]] | ||
+ | * [[陳敏鷗]] | ||
+ | }} | ||
+ | | 刑事起訴 = 偽證罪 | ||
+ | | 刑事處罰 = 判刑10個月,緩刑3年,但須服社會勞動160個小時 | ||
+ | | 刑事狀況 = 台北一○一前董事長陳敏薰因在扁家弊案中,坦承給吳淑珍一千萬元盼換取大華證券董座一職,事後卻翻供否認買官,高院更一審昨認定她混淆政商分際又敗壞官箴 [http://www.epochtimes.com/b5/4/5/22/n546597.htm 陳敏薰 接任TAIPEI 101董事長] - 大紀元新聞網</ref><ref>[http://www.nownews.com/2008/12/25/11490-2385906.htm 陳敏薰流淚揮別101董事長 藍委批:大肥貓!不值得同情]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2008年12月25日</ref><br/>義大皇冠假日飯店董事長<br/>義大世界總負責人 | ||
+ | | award = | ||
+ | }} | ||
+ | |||
+ | '''陳敏薰'''({{lang-en|Diana Chen}},{{bd|1970年|8 月13日|catIdx=Chen陳}} ),[[ 臺北]] 人,[[ 台北101]] 首任 董事长,現任[[義大遊樂世界]]總負責人。 | ||
+ | |||
+ | == 生平 == | ||
+ | 父親陳重義為台灣最大花式紡紗廠理隆纖維董事長。理隆陳家過去以紡織及窯業起家,發跡於台北的大稻埕一帶。陳重義屬於第二代的接班人,近年來在本業營運穩定的狀況下,更將投資觸角伸向金融、高科技等產業,其中中華開發工銀,即是理隆陳家的重要投資之一。 | ||
+ | |||
+ | [[民國]]八十七年(1998年)學成回台,先在理隆纖維擔任投資部協理,之後理隆家族進入開發工銀,在取得董事席次後,陳重義便指派陳敏薰代表理隆家族擔任[[開發工銀]]董事。 | ||
+ | |||
+ | 因為進入開發工銀擔任董事,她經常跟隨[[劉泰英]]四處學習,吸引投資界人士的注目。此外,多次跟隨[[胡定吾]]出國考察業務,不斷的吸收與學習。陳敏薰穿著打扮,以及經年不變的髮型,常成為台灣新聞報導的對象。 | ||
+ | |||
+ | 陳敏薰曾為[[臺北國際金融中心]]([[臺北101]])董事長、[[中華開發金融控股公司]]董事。但[[台灣銀行]]於2008年12月10日發函開發金,要求解除陳敏薰在開發金董事代表身份位,故其在2008年12月27日主動請辭臺北101大樓董事長的職務,並由[[林鴻明]]繼任。 | ||
+ | |||
+ | [[民國]]九十九年(2010年)[[元旦]]起,接任位於[[高雄縣]][[大樹區|大樹鄉]][[義大世界]]內的[[高雄義大皇冠假日飯店]]董事長一職;現職為[[義聯]]集團台北管理中心執行長。 | ||
+ | |||
+ | ==司法事件== | ||
+ | 民國九十七年(2008年)12月4日,中華民國[[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最高檢察署特偵組]],為了調查[[民進黨]]執政期間,[[台灣金融改革|二次金融改革]]台灣企業賄賂前總統[[陳水扁]]疑雲,傳喚台北101 董事長 陳敏薰、及其父陳重義、母[[陳王寶蓮]]到案說明。上午9點40分進入特偵組辦公室,下午1點40分左右離開,約談達4小時 。<ref>開發金經營權爭議 陳敏薰:「偵查不公開」 (自由時報 2008年12月4日·星期四)</ref><ref>扁密帳/傳訊4小時 陳敏薰步出特偵組 笑容還在、有疲態。後經證實陳敏薰匯入扁家帳戶的政治獻金實為新台幣1000萬元,並不是外界所傳的新台幣1億元。[http://www.nownews.com/2008/12/04/138-2375342.htm 扁密帳/傳訊4小時 陳敏薰步出特偵組 笑容還在有疲態](東森新聞 2008年12月4日·星期四)</ref> | ||
+ | |||
+ | 根據陳敏薰在法庭上的說法,當她緊張到頭昏腦脹的時候,可是會不假思索、隨便回答的。 把自己沒有說過的話,認作出自己口。<ref>[http://www.nownews.com/2009/04/03/91-2431580.htm 珍出庭/否認求官 陳敏薰翻供:應訊時頭昏腦脹] (東森新聞2009年4月2日·星期四)</ref> | ||
+ | |||
+ | 2009年7月17日,偽證案[[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陳敏薰因涉嫌[[偽證罪]]遭起訴。 | ||
+ | |||
+ | 2009年9月1日,偽證案[[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陳敏薰被判[[有期徒刑]]1年6月,不得減刑。 | ||
+ | |||
+ | 2009年11月23日,偽證案二審首次開庭後,陳敏薰推翻一審時的說法,坦承曾交付新台幣1000萬元給前總統夫人吳淑珍,來爭取大華證券董座。 | ||
+ | |||
+ | 2010年2月3日,偽證案[[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宣判,陳敏薰被判[[有期徒刑]]8月,不得緩刑。<ref>[http://www.epochtimes.com/b5/10/2/3/n2808848.htm 扁家偽證案 二審較輕但仍無緩刑 中央社 2010年2月3日]</ref> | ||
+ | |||
+ | 2011年8月17日,偽證案[[最高法院]]三審宣判,撤銷二審判決,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審。<ref>[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nt&area=free_browse&parent_path=,1,2169,1481,&job_id=176066&article_category_id=2236&article_id=100040 最高法院吳淑珍等偽證案判決]</ref> | ||
+ | |||
+ | 2012年6月12日,偽證案[[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宣判,陳敏薰被判[[有期徒刑]]10月,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緩刑期內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 | ||
+ | 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160小時之義務勞務。 | ||
+ | |||
+ | ==個人生活== | ||
+ | *2014年8月經友人介紹認識[[李登輝]]辦公室主任[[王燕軍]]後,成為男女朋友;2015年3月[[壹週刊]]爆出王燕軍劈三女([[呂佳穎]]、[[王美娜]]),陳敏薰說「人不可能一輩子不犯錯,我願意再給他一個機會」。<ref>[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312/36432195/%E6%9D%8E%E7%99%BB%E8%BC%9D%E5%BF%83%E8%85%B9%E8%B2%AA%E8%89%B2%E5%8A%883%E5%A5%B3%E9%99%B3%E6%95%8F%E8%96%B0%EF%BC%9A%E9%A1%98%E5%86%8D%E7%B5%A6%E7%94%B7%E5%8F%8B%E6%A9%9F%E6%9C%83 李登輝心腹 貪色劈3女 陳敏薰:願再給男友機會 蘋果日報 2015年3月12日]</ref> | ||
+ | |||
+ | ==參考== | ||
+ | {{reflist}} | ||
+ | |||
+ | == 外部連結 == | ||
+ | {{Wikinews-inline|台北101新董座可能換人 公、民股角力戰一觸即發}} | ||
+ | {{Wikinews-inline|陳敏薰任內最後一次跨年晚會 精彩188秒後 林鴻明臨危接掌台北101董座}} | ||
+ | *[http://jacky16888.pixnet.net/blog/post/24845629 陳敏薰-就算輸也要戰到底 商業周刊 第1100期 2008-12-23] | ||
+ | |||
+ | {{start box}} | ||
+ | {{s-none|首任董事長}} | ||
+ | {{s-title|[[台北101]]董事長|2004年12月27日—2008年12月31日}} | ||
+ | {{s-after|[[林鴻明]]}} | ||
+ | {{end box}} | ||
+ | |||
+ | {{DEFAULTSORT:Chen陳}} | ||
+ | |||
+ | [[Category:中華民國企業家]] | ||
+ | [[Category:台灣女性企業家]] | ||
+ | [[Category:台北101董事長]] | ||
+ | [[Category:南加州大學校友]] | ||
+ | [[Category:光仁高級中學校友]] | ||
+ | [[Category:大同區人]] | ||
+ | [[Category:陳姓|M敏]] |
於 2019年1月18日 (五) 15:08 的修訂
陳敏薰 | |
---|---|
| |
英文名 | Diana Chen |
性別 | 女 |
出生 |
台灣臺北市大稻埕 | 1970年8月13日
國籍 | 中華民國 |
刑事指控 | 偽證罪 |
刑事處罰 | 判刑10個月,緩刑3年,但須服社會勞動160個小時 |
刑事狀況 |
台北一○一前董事長陳敏薰因在扁家弊案中,坦承給吳淑珍一千萬元盼換取大華證券董座一職,事後卻翻供否認買官,高院更一審昨認定她混淆政商分際又敗壞官箴 陳敏薰 接任TAIPEI 101董事長 - 大紀元新聞網</ref>[1] 義大皇冠假日飯店董事長 義大世界總負責人 |
父母 | 父陳重義、母陳王寶蓮 |
親屬 |
陳敏薰(英語:Diana Chen,1970年8月13日-),臺北人,台北101首任董事長,現任義大遊樂世界總負責人。
生平
父親陳重義為台灣最大花式紡紗廠理隆纖維董事長。理隆陳家過去以紡織及窯業起家,發跡於台北的大稻埕一帶。陳重義屬於第二代的接班人,近年來在本業營運穩定的狀況下,更將投資觸角伸向金融、高科技等產業,其中中華開發工銀,即是理隆陳家的重要投資之一。
民國八十七年(1998年)學成回台,先在理隆纖維擔任投資部協理,之後理隆家族進入開發工銀,在取得董事席次後,陳重義便指派陳敏薰代表理隆家族擔任開發工銀董事。
因為進入開發工銀擔任董事,她經常跟隨劉泰英四處學習,吸引投資界人士的注目。此外,多次跟隨胡定吾出國考察業務,不斷的吸收與學習。陳敏薰穿著打扮,以及經年不變的髮型,常成為台灣新聞報導的對象。
陳敏薰曾為臺北國際金融中心(臺北101)董事長、中華開發金融控股公司董事。但台灣銀行於2008年12月10日發函開發金,要求解除陳敏薰在開發金董事代表身份位,故其在2008年12月27日主動請辭臺北101大樓董事長的職務,並由林鴻明繼任。
民國九十九年(2010年)元旦起,接任位於高雄縣大樹鄉義大世界內的高雄義大皇冠假日飯店董事長一職;現職為義聯集團台北管理中心執行長。
司法事件
民國九十七年(2008年)12月4日,中華民國最高檢察署特偵組,為了調查民進黨執政期間,二次金融改革台灣企業賄賂前總統陳水扁疑雲,傳喚台北101董事長陳敏薰、及其父陳重義、母陳王寶蓮到案說明。上午9點40分進入特偵組辦公室,下午1點40分左右離開,約談達4小時。[2][3]
根據陳敏薰在法庭上的說法,當她緊張到頭昏腦脹的時候,可是會不假思索、隨便回答的。 把自己沒有說過的話,認作出自己口。[4]
2009年7月17日,偽證案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陳敏薰因涉嫌偽證罪遭起訴。
2009年9月1日,偽證案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陳敏薰被判有期徒刑1年6月,不得減刑。
2009年11月23日,偽證案二審首次開庭後,陳敏薰推翻一審時的說法,坦承曾交付新台幣1000萬元給前總統夫人吳淑珍,來爭取大華證券董座。
2010年2月3日,偽證案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宣判,陳敏薰被判有期徒刑8月,不得緩刑。[5]
2011年8月17日,偽證案最高法院三審宣判,撤銷二審判決,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審。[6]
2012年6月12日,偽證案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宣判,陳敏薰被判有期徒刑10月,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緩刑期內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 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160小時之義務勞務。
個人生活
參考
- ↑ 陳敏薰流淚揮別101董事長 藍委批:大肥貓!不值得同情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2008年12月25日
- ↑ 開發金經營權爭議 陳敏薰:「偵查不公開」 (自由時報 2008年12月4日·星期四)
- ↑ 扁密帳/傳訊4小時 陳敏薰步出特偵組 笑容還在、有疲態。後經證實陳敏薰匯入扁家帳戶的政治獻金實為新台幣1000萬元,並不是外界所傳的新台幣1億元。扁密帳/傳訊4小時 陳敏薰步出特偵組 笑容還在有疲態(東森新聞 2008年12月4日·星期四)
- ↑ 珍出庭/否認求官 陳敏薰翻供:應訊時頭昏腦脹 (東森新聞2009年4月2日·星期四)
- ↑ 扁家偽證案 二審較輕但仍無緩刑 中央社 2010年2月3日
- ↑ 最高法院吳淑珍等偽證案判決
- ↑ 李登輝心腹 貪色劈3女 陳敏薰:願再給男友機會 蘋果日報 2015年3月12日
外部連結
- 維基新聞標誌 維基新聞中與台北101新董座可能換人 公、民股角力戰一觸即發相關的報道
- 維基新聞標誌 維基新聞中與陳敏薰任內最後一次跨年晚會 精彩188秒後 林鴻明臨危接掌台北101董座相關的報道
- 陳敏薰-就算輸也要戰到底 商業周刊 第1100期 2008-12-23
首任董事長 | 台北101董事長 2004年12月27日—2008年12月31日 |
繼任: 林鴻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