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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

高等学校,是大学专门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高等专科学校的统称,简称高校。从学历和培养层次上讲,包括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其中大学一般指综合型高等院校,专门学院包括了医科大学戏曲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高职高专院校包括职业技术学院、高等专科学校等。

高等学校泛指对公民进行高等教育的学校,与大学词义相近。大学,是指综合性的提供教学和研究条件和授权颁发学位的高等教育机构。现在的大学一般包括一个能授予硕士和博士学位的研究生院和数个专业学院,以及能授予学士学位的一个本科生院。

截至2019年5月31日,全国高等学校共计2688所。[1]

中国大陆高等教育系统拥有双一流、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2011计划、1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等项目来推进高校建设。[2]

基本信息

中文名 高等学校

英文名 Colleges/Universities

简称 高校

类别 高等教育机构

普通高校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备案的以实施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为主的高等学校,分为本科层次和专科层次。本科、研究生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名称为"××大学"或"××学院",独立学院校名为"××大学(学院)××学院"。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名称为"××专科学校""××高等专科学校""××职业技术学院"或"××职业学院"。

普通高校从类型上分为:综合,师范,工科,农业,农林,医药,林业,语文,财经,政法,体育,艺术,民族。

现有工程项目

"双一流"工程

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简称"双一流",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亦是中国高等教育领域继"211工程"、"985工程"之后的又一国家战略,有利于提升中国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支撑。

2015年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对新时期高等教育重点建设做出新部署,将"211工程"、"985工程"及"优势学科创新平台"等重点建设项目,统一纳入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并于同年11月由国务院印发,决定统筹推进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2017年1月,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

2016年6月3日,教育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该通知由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语委联合发布,通知宣布《关于继续实施"985工程"建设项目的意见》、《"985工程"建设管理办法》、《"211工程"建设实施管理办法》等一批规范性文件失效。

2017年9月21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正式确认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共计137所,其中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A类36所,B类6所),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双一流建设学科共计465个(其中自定学科44个)。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

"211工程"

211工程即面向21世纪重点建设100所左 211工程 211工程 右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的建设工程,1995年经国务院批准后正式启动。截至2011年3月31日,共有112所高校入围"211工程"。

"985工程"

985工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为建设若干所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批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综合类大学而实施的高等教育建设工程。1998年5月4日,国家主席江泽民在北京大学百年校庆上发表讲话,重点论述了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构想,工程名字即源于此。该工程涵盖了39所高校。

"985平台"

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决定高标准遴选已是"211工程"建设且是中央部属的高水平行业特色型大学实行该项目。

项目的主要任务是以国家和行业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重大需求为导向,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和学科前沿,重点建设一批优势学科创新平台。该工程主要面向顶尖高水平行业特色型大学,建设世界一流、特色鲜明的行业特色型大学,拥有此常规平台高校共有39所。

211工程、985工程已关上大门,不再新增高校。

"2011计划"

2011计划即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在高等教育系统实施的第三项国家战略工程。2011年,国家主席胡锦涛在清华大学百年校庆上的讲话最早提出计划构想。该计划以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创新能力提升为核心任务,通过构建面向科学前沿、文化传承创新、行业产业以及区域发展重大需求的4类协同创新模式,深化高校机制体制改革,转变高校创新方式,旨在突破高校内外部机制体制壁垒。

能力建设工程

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是为振兴中西部高等教育,促进我国高等教育协调发展,并切实提升中西部高校办学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使中西部一批本科高校的实力得到较大提升,计划重点支持建设中西部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00所地方高校的发展建设。该"工程"从2012年开始,由发改委、教育部组织实施重点扶持一批有特色有实力的省部共建或省属重点大学,是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主要分类

普通高等教育

普通教育是和成人教育相对应的概念,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教育对象和学习形式的不同。普通教育的对象主要是处于成长阶段的青少年,采取全日制教学形式;成人教育的对象顾名思义是成年人,一般实行非全日制教学。

普通教育的任务通常由实施普通教育的学校(称为普教性学校)承担,普通教育学校分为普通基础教育学校、普通职业教育学校和普通专业教育学校,均实行全日制教学。普通基础教育分为幼儿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和高中教育,其中包括对残疾儿童、少年、青年的特殊教育和非常生的工读教育;职业教育包括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校、职业中学、职业高中、高等职业学校、技师学院等;(普通高职也属于普通高等教育)。专业教育包括中等专业学校(中等师范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大学专科)和大学本科。普通高等教育指主要招收高中毕业生进行全日制学习的学历教育,包括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和技师学院、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大学专科)和大学本科,是与招收在职职工边工作、边学习的函授、夜大、职工大学等成人高等教育形式相对而言的。

普通高等教育一般专指普通本专科、研究生。办学形式主要有普通专科、普通本科,后来增加了初中起点的五年一贯制和三二分段制等普通教育形式。五年一贯制由高职学院或者高等专科学校承担,三二分段制前三年由中等专业学校承担,后二年进入专科阶段,由挂靠的高职学院或高等专科学校承担。普通本科由大学、本科学院和独立学院举办,专科主要由职业技术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举办,大学、本科学院和独立学院也承担一些专科培养任务。高职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没有颁发普通本科学历证书的资格。

成人高等教育

成人高等学校指按照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举办的,通过全国成人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人高考),招收普通高中或同等学历的在职从业人员为主要培养对象,利用函授、业余、脱产等多种形式对其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一种成人高等教育形式。

包括:广播电视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职工医学院、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普通高校的成人(继续)教育学院等。

注意:《毕业证书》上有"函授、业余、脱产,网络教育"字样。

数据统计

历年招生与在校生情况

1980年,全国高等学校达到675所,比上年增加42所;在校学生114.4万人,比上年增加12.4万人。其中当年招收新生28.1万人(包括地方扩大招生数),比上年增加0.6万人。

1981年,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128万人,比上年增加13.6万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27.9万人。

198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31.5万人,比上年增加3.6万人;在校学生115.4万人,比上年减少12.5万人。毕业45.7万人,比上年增加31.7万人。这是因为1978年春秋两季入学的四年制学生同时在1982年毕业。

198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39.1万人,比上年增加7.6万人;在校学生120.7万人,比上年增加5.3万人。由于1978年春秋两季入学的四年制学生同时在1982年毕业,1983年毕业生33.5万人,比上年减少12.2万人。

198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本专科学生47.5万人,比上年增加8.4万人;在校学生139.6万人,比上年增加18.9万人;毕业生28.7万人。

198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本、专科学生61.9万人,比上年增加14.4万人;在校学生170.3万人,比上年增加30.7万人;毕业生31.6万人。

198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本、专科学生57.2万人;在校学生188万人,比上年增加17.7万人。

198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本、专科学生61.7万人,在校学生195.9万人,比上年增长4.2%。

198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本、专科学生67万人,在校学生206.6万人,比上年增长5.5%。

198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本专科学生59.7万人,比上年下降10.8%;在校学生208.2万人,增长0.8%。

199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本、专科学生60.9万人,比上年增长2%;在校学生206.3万人,下降0.9%。

199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本专科学生62万人,比上年增长1.8%;在校学生204.4万人,比上年略有减少。

1991年,全国有320个长线专业点暂停招生,工科、医药、财经招生比例上升。

199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本、专科学生75.4万人,增长21.7%;在校学生218.4万人,增加14万人。

199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本、专科学生92.4万人,增长22.5%;在校学生253.6万人,增加35.1万人。

199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本、专科学生90万人,下降2. 6%;在校学生279.9 万人,增加26.4万人。

1995年,高等学校布局调整取得明显成效,年末普通高校为1054所,比上年有所减少。高等学校招生稳步发展,普通高校招生92.6万人,比上年增加2.6万人,在校生290.6万人。

1996年,年末普通高校为1032所,比上年减少22所。普通高校招生96.6万人,比上年增加4万人,在校生302万人。

1997年,全国共有普通高校1020所,招生100万人,在校生317万人。

1998年,年末全国普通高校1022所,招生108万人,在校生341万人。

1999年,全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160万人,比上年增招51万人,在校生413万人。

200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1041所,本专科招生221万人,在校生556万人。

2000年,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目标初步实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人口覆盖率达到85%,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5%以下。

2008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607.7万人,在校生2021.0万人(女生占49.86%)。

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629万人,在校生2149万人。其中 普通本科生11042207 人, 普通专科生 9168042 人。专任教师、聘请校外教师总计1699140人。外国留学生 在校106870人,招生 71294 人。

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计划招生657万人。

2010年 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661.8万人,比上年增加22.3万人,增长3.5%;其中,普通本科招生351.3万人,比上年增长7.7%;普通专科招生310.5万人,比上年下降0.9%。本科和专科招生之比由51︰49调整为53.1︰46.9,本科生所占比例提高2.1个百分点。

2010年 成人本专科招生208.4万人,比上年增加6.9万人,增长3.4%。

2013年,研究生招生61.1万人,在学研究生179.4万人,毕业生51.4万人。普通本专科招生699.8万人,在校生2468.1万人,毕业生638.7万人。

2014年,研究生招生62.1万人,在学研究生184.8万人,毕业生53.6万人。普通本专科招生721.4万人,在校生2547.7万人,毕业生659.4万人。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