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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南京女童饿死事件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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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南京女童饿死事件发生在南京市江宁区麒麟街道泉水新村24幢二单元503室,2013年6月21日9时,江宁区公安分局麒麟派出所的民警在走访过程中,发现辖区居民乐燕的两个年幼的女儿死于家中,尸体已经风干。当天下午,乐燕被抓获归案,江宁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对她进行刑事拘留

饿死的两名女童,分别是2岁的李梦雪和1岁的李彤(较早报道称李梦红)。长女生父身份不详,次女为乐燕与同居男友李文斌所生。两名女童原主要由李文斌及曾外婆王广红照顾。李文斌在2013年2月因容留吸毒入狱服刑半年,到8月下旬出狱。在此期间,两名女童唯一的监护人母亲乐燕沉迷于吸毒、玩乐,经常将姐妹俩长期放置家中,很少回家。2013年3月,邻居即已发现乐燕并没有照顾姐妹的日常生活。姐姐李梦雪下身多处溃烂,妹妹李彤明显营养不良,姐妹二人满脸都是粪便,口中亦有粪便。4月17日,李梦雪逃出家门,其惨状为邻居发现。女童曾祖母,李文斌的的祖母丁春秀向警方报案,要求社区将女童送往孤儿院,以免姐妹饿死。但社区以不符合政策规定,加以拒绝。5月17日(农历四月初八),李文斌的外婆王广红前来送节令食品乌饭[1] ,因门反锁不得进入,最后一次隔着门听到李梦雪的声音。

乐燕最后一次离家,自四月下旬至六月下旬,在附近地区吸毒、玩乐,时间长达两个月之久,家中仅留少量食物,并将门窗封死。她自称缺乏意志力回家,既不去朋友处取回丢失的钥匙,又不敢找锁匠开门,因为仍拖欠锁匠欠款。但是曾数次向民警领取救济款。事后经调查,乐燕受亲人及社区资助5000元中,3000元用于自己吸毒抽烟打游戏,1000元用于自己买衣服,只有1000元用于给孩子身上。

9月18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乐燕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案发时,乐燕已经再度怀孕,因此获得减刑。目前乐燕被监视居住。

2014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

家庭背景叙述

乐燕本人为非婚生子女文盲,幼年与祖父母共同生活,16岁离家流浪。直至案发,21岁的她与女儿皆无户籍、无身份证

参考文献

  1. 乌饭,meishi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