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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平準書第八》

《平準書》主要記載了從漢高祖劉邦元年(前206年)至漢武帝劉徹元封元年(前110年)一百多年間西漢財政經濟的發展變化及重要的財政經濟政策。主要內容有:(一)貨幣制度的變革。從漢高祖至漢武帝元封元年,西漢貨幣變革共有九次,《平準書》記載了八次(高后時的一次未記載)。變革的主要內容除前119年造皮幣和白金三品外,主要是銅錢品種、規格和鑄幣權的變革。前113年漢武帝銷廢各種銅錢令京師造五銖錢通行全國,不准郡國和私人鑄錢,將鑄幣權集中於中央。(二)實行平準均輸政策。武帝時朝廷設大司農掌管全國的經濟,大司農屬官有平準令、丞,各縣設均輸官。平準令掌管調劑物資和平衡物價。均輸官掌管貨物的購銷和運輸。(三)實行鹽鐵官營。前119年漢武帝任用桑弘羊、東郭咸陽、孔僅三個大商賈當理財官,在全國各地設置鹽鐵官,實行鹽鐵官營。(四)賣官爵和贖罪。西漢朝廷為了刺激農業生產的發展、籌集軍糧和增加財政收入,規定,凡向朝廷交納一定數量的糧食、現錢以及羊等實物,就可以獲得相應級別的爵位、官職(包括提升官職),有罪的可以免、減罪。(五)徵收軺車稅和緡錢稅並嚴懲偷稅者重獎告發者。(六)興修水利。主要有:修復黃河瓠子口的河堤,開鑿汾河、黃河渠,開鑿長安至華陰的直渠,在朔方開渠等。《平準書》也記載了西漢政治、軍事的一些情況。其主要內容是:(一)對匈奴作戰。前127年衛青奪取匈奴河南地,建立朔方郡;前124年衛青攻打匈奴右賢王,斬獲一萬五千人;前121年霍去病出擊匈奴,斬獲四萬人;前119年衛青、霍去病出擊匈奴,斬獲八九萬人。(二)對內擴大版圖。主要史實有:招來東甌,滅南越、朝鮮,誅西羌,通西南夷等。在此基礎上,新設置了若干郡。此外,《平準書》還比較集中地反映了司馬遷樸素的唯物史觀。他用發展變化的觀點去觀察分析社會經濟活動,總結出了「物盛則衰」「時極而轉」的規律。《史記·平準書》是正史專章記敘經濟史的先例。從《漢書》開始名為「食貨志」。《平準書》記載史事以時間為綱組織材料。

原文

  漢興,接秦之弊,丈夫從軍旅[1],老弱轉糧餉[2],作業劇而財匱[3],自天子不能具鈞駟[4],而將相或乘牛車,齊民無藏蓋[5]。於是為秦錢重難用[6],更令民鑄錢[7],一黃金一斤[8],約法省禁[9]。而不軌逐利之民[10],蓄積餘業以稽市物[11],物踴騰糶[12],米至石萬錢,馬一匹則百金[13]。

段意

由於戰亂,漢初物資匱乏,國家和百姓都很窮困。朝廷變更幣制,讓老百姓造輕錢。富商大賈囤積居奇,物價猛漲。

注釋

[1]丈夫:成年男子。 [2]轉:轉運,運輸。 [3]作業:所從事的工作、業務。劇:艱難。財:物資。匱(kui):缺乏。 [4]自:即使。具:具有。鈞駟:四匹毛色一樣的馬。鈞:通「均」。相同,一樣。古代天子所乘車駕須套四匹毛色相同的馬。 [5]齊民:平民,老百姓。藏蓋:儲藏、遮蓋。此指儲藏、遮蓋之物,即儲蓄,儲備。 [6]於是:這時。為:因為。秦錢:秦代使用的銅錢,一枚重半兩,即十二銖。 [7]更:另外。鑄錢:漢高祖劉邦讓民間鑄造榆莢錢,重三銖,比秦錢輕了四分之三。 [8]一黃金一斤:漢高祖規定,黃金以斤為重量單位,廢除了秦以鎰為重量單位的幣制。一鎰為二十四兩(一說二十兩),一斤為十六兩,漢代一錠黃金的重量也減輕了。 [9]約法省禁:簡省法令和減少禁律。 [10]不軌逐利之民:指富商大賈。不軌,不守法度。逐利,追逐商業盈利。 [11]餘業:富裕的產業。稽市物:囤積市場貨物。 [12]物踴騰糶:《漢書·食貨志》作「痛騰躍」,當依《漢書》。痛,甚。騰躍,喻物價上漲。 [13]百金:百萬枚銅錢。漢代的真金叫黃金。銅叫金,一金萬枚銅錢。

原文

  天下已平[1],高祖乃令賈人不得衣絲乘車[2],重租稅以困辱之[3]。孝惠、高后時[4],為天下初定[5],復弛商賈之律[6],然市井之子孫亦不得仕宦為吏[7]。量吏祿[8],度官用[9],以賦於民[10]。而山川園池市井租稅之人[11],自天子以至於封君湯沐邑[12],皆各為私奉養焉[13],不領於天下之經費[14]。漕轉山東粟[15],以給中都官[16],歲不過數十萬石。

段意

漢初實行賤商政策。漢高祖劉邦不許商人穿絲織衣服和坐車,並且加重他們的租稅。孝惠、高后時不准商人的子孫做官。財政上,政府根據官吏俸祿和經費的需要來向百姓徵收賦稅。皇帝及諸侯、皇后、公主等封邑內的山川園池市井租稅收入,是他們的私人生活費用,不屬於國家的經費。

注釋

[1]天下已平:全國平定了。指劉邦打敗項羽於前202年即皇帝位。 [2]賈(gu)人:商人。衣絲:穿絲織衣服。衣,穿,動詞。 [3]重:加重,動詞。 [4]孝惠:漢惠帝劉盈。前195年劉邦死,劉盈繼位為孝惠皇帝,在位七年。高后:漢高祖劉邦的皇后呂雉。前188年惠帝死,皇太子劉恭繼位,前184年呂雉殺劉恭,立恆山王劉義(更名劉弘)為帝。劉恭、劉弘均年幼,實際上由呂雉臨朝稱制治理朝政,直至前180年呂雉死。 [5]為:因為。 [6]復:又。弛:放寬。商賈之律:高帝困辱商賈的律令。 [7]市井:古代做買賣的地方。古人未有市,早上在井邊汲水,即井為市進行交易。此代指商人。仕宦、為吏:做官。 [8]量吏祿:估量官吏的俸祿。 [9]度官用:估計官府的費用。度(duo),估計。 [10]賦:徵收賦稅。 [11]市井:此代指商品交易。 [12]至於:到。封君:領受封邑的貴族。湯沐邑:天子賜給封君的封邑,邑內的租賦收入,供封君作為私人奉養。漢代,皇帝、皇后、公主、諸侯王列侯都有湯沐邑。上句中的山川、園池、市井,是就湯沐邑所轄範圍而言的。 [13]私奉養:私人的生活費用。 [14]領:屬。經費:常年費用,指官俸和軍隊費用。 [15]漕轉:水路運輸。一說舟運曰漕,車運曰轉。山東:崤山或華山以東地區。 [16]中都官:京師各官署。中都,古代對京師的通稱。

原文

  至孝文時[1],莢錢益多[2],輕,乃更鑄四銖錢[3],其文為「半兩」[4],令民縱得自鑄錢[5]。故吳[6],諸侯也,以即山鑄錢[7],富埒天子[8],其後卒以叛逆[9]。鄧通[10],大夫也,以鑄錢財過王者。故吳、鄧氏錢布天下[11],而鑄錢之禁生焉[12]。

段意

孝文帝時改鑄四銖重的半兩錢,並讓老百姓任意仿照鑄造。吳王劉濞、大夫鄧通由於自己造錢財富可以和天子、王者相比。於是禁止私人鑄錢。

注釋

[1]孝文:漢文帝劉恆,劉邦中子,西漢第三代皇帝,前179年至前157年在位。 [2]莢錢:輕薄如榆莢一樣的銅錢。 [3]銖:重量單位。一兩為二十四銖。 [4]文:文字。這裡指錢幣上表示面值的「半兩」兩個字。半兩應為十二銖,而實際重量只有四銖。 [5]令民縱得自鑄錢:讓老百姓可以任意地自己造錢。縱,任意。得,可以。 [6]故吳:已死的吳王,指劉濞(前215年—前154年),漢高祖劉邦之兄劉仲的兒子,封為吳王。 [7]以:因。即:靠近。 [8]埒:相等。 [9]卒以:終於。叛逆:叛亂。漢景帝三年(前154年)吳王劉濞聯絡楚王劉戊、膠西王劉卬、膠東王劉雄渠、菑川王劉賢、濟南王劉辟光、趙王劉遂,以誅晁錯、清君側為名,公開發動武裝叛亂,史稱「七國之亂」。 [10]鄧通:西漢蜀郡南安(今四川樂山)人,漢文帝時官至上大夫,文帝賜給蜀嚴道的銅山,任其自鑄錢幣。 [11]布:流通。 [12]鑄錢之禁:鑄造錢幣的禁律。漢景帝中元六年(前144年)制訂了偽造錢幣犯死罪的法律。

原文

  匈奴數侵盜北邊[1],屯戍者多,邊粟不足給食當食者[2]。於是募民能輸及轉粟於邊者拜爵[3],爵得至大庶長[4]。

  孝景時[5],上郡以西旱[6],亦復修賣爵令[7],而賤其價以招民[8];及徒復作[9],得輸粟縣官以除罪[10]。益造苑馬以廣用[11],而宮室列觀[12]輿馬益增修矣。

段意

文帝、景帝時因為對匈奴作戰和旱災,糧食缺乏,朝廷實施入粟拜爵、入粟除罪的政策來籌集糧食。

注釋

[1]數(shuo):多次。 [2]給食:供養。當食者:應當吃糧食的人。指屯戍於邊境的士卒。 [3]輸:交納。轉:運輸。拜爵:授予爵位。 [4]得:可以。大庶長:爵位名。《漢書·食貨志》記載:「文帝從錯(晁錯)之言,令民入粟邊,六百石爵上造,稍增至四千石為五大夫,萬二千石為大庶長。」 [5]孝景:孝景帝劉啟,前156年至前141年在位。漢文帝的兒子,西漢第四代皇帝。 [6]上郡:郡名,治所在膚施,今陝西榆林東南、無定河北岸。 [7]修:修訂。 [8]賤其價:降低爵位的價格。賤,(價格)低。 [9]徒:觸犯法律而被判處徒刑、從事勞役的犯人。復作:在官府服役的女犯人。《漢書·宣帝紀》顏師古注引李奇曰:「復作者,女徒也。謂輕罪,男子守邊一歲,女子軟弱不任守,復令作於官,亦一歲,故謂之復作徒也。」《漢舊儀》:「男為戍罰作,女為復作,皆一歲到三月。」 [10]縣官:官府。 [11]益造:增修。苑:養禽獸植林木供帝王貴族打獵遊樂的場所。馬:指馬廄,養馬的地方。廣用:擴大使用。 [12]列觀(guan):諸觀。 觀,宮廷或宗廟大門外兩旁高大華麗的樓台。輿馬:車馬。益增修:漸漸增多和漂亮。

原文

  至今上即位數歲[1],漢興七十餘年之間[2],國家無事,非遇水旱之災,民則人給家足,都鄙廩庾皆滿[3],而府庫餘貨財。京師之錢累巨萬[4],貫朽而不可校[5]。太倉之粟陳陳相因[6],充溢露積於外[7],至腐敗不可食。眾庶街巷有馬[8],阡陌之間成群[9],而乘字牝者儐而不得聚會[10]。守閭閻者食粱肉[11],為吏者長子孫[12],居官者以為姓號[13]。故人人自愛而重犯法[14],先行義而後絀恥辱焉[15]。當此之時,網疏而民富[16],役財驕溢[17],或至兼併[18]豪黨之徒[19],以武斷於鄉曲。宗室有土公卿大夫以下[20],爭於奢侈,室廬輿服僭於上[21],無限度。物盛而衰,固其變也[22]。

段意

漢朝建立後,經過七十多年的發展,西漢呈現出社會安定、經濟繁榮、國家富裕、百姓人給家足的興旺局面。同時,也出現了一方面百姓重視守法行義,另一方面富人豪強橫行霸道,皇室、貴族、列侯、公、卿、大夫以下爭於奢侈的現象。

注釋

[1]今上:指當今皇上,即漢武帝劉徹(漢景帝之子),他於前140年繼承皇位。 [2]漢興七十餘年之間:從漢朝建立到漢武帝繼位後的幾年,中間已經過了七十多年。 [3]都:城市。鄙:邊遠地區。 廩庾:糧倉。有屋蓋者叫廩,無屋蓋者叫庾。 [4]累:積累。 [5]貫:穿錢的繩子。校(jiao):數,核實。 [6]太倉:漢代京城中的大穀倉。陳陳相因:陳糧加陳糧,相互積壓。 [7]充溢:裝滿後溢出(倉外)。露積:露天堆積。 [8]眾庶:庶民,眾民。 [9]阡陌(mo):田間小路,此代指田野。 [10]字牝(pin):母馬。字通「牸」,牸、牝均指雌性牲畜。儐:通「擯」,排斥。 [11]閭閻:里巷的門。粱肉:精美的膳食。粱,優良品種的粟。 [12]為吏者長子孫:當官的人子孫長大了(官職還未變動)。 [13]居官者以為姓號:做官的以官職作為姓氏別號。如管倉庫的官改姓為「倉」「庚」。上兩句是說政治穩定,官吏長時間沒有變動。 [14]重犯法:難於犯法,即不觸犯法律。重,難。 [15]先行義:把行為正當看作首要的事情。先,首要的事情。意動用法,以……為先。行,行為。絀:貶斥。恥辱:指恥辱的行為,即不正當的行為。 [16]網疏:法網寬疏。如上文所說「約法省禁」「弛商賈之律」。 [17]役財驕溢:依仗財富驕橫過分。役,役使,使用,這裡有「依仗」的意思。溢,過分。 [18]或:有的人。至:甚至。兼併:吞併。這裡指吞併土地。 [19]豪黨:結成一團的豪強。以武斷於鄉曲:憑藉威勢在地方上主斷(是非曲直)。鄉曲,鄉間。 [20]宗室:與皇帝同宗的貴族,如太子、公主等。有土:有封地。指有封地的列侯。公、卿、大夫:朝廷的高級官員。 [21]僭(jian):超越本分。上:皇上。 [22]固:本來。

原文

  自是之後[1],嚴助、朱買臣等招來東甌[2],事兩越[3],江、淮之間蕭然煩費矣[4]。唐蒙、司馬相如開路西南夷[5],鑿山通道千餘里,以廣巴蜀,巴蜀之民罷焉[6]。彭吳賈滅朝鮮[7],置滄海之郡[8],則燕齊之間靡然發動[9]。及王恢設謀馬邑[10],匈奴絕和親[11],侵擾北邊,兵連而不解[12],天下苦其勞,而干戈日滋[13]。行者齎[14],居者送,中外騷擾而相奉[15],百姓抏弊以巧法[16],財賂衰耗而不贍[17]。入物者補官[18],出貨者除罪[19],選舉陵遲[20],廉恥相冒[21],武力進用[22],法嚴令具[23]。興利之臣自此始也[24]。

  其後漢將歲以數萬騎出擊胡[25],及車騎將軍衛青取匈奴河南地,築朔方[26]。當是時,漢通西南夷道,作者數萬人[27],千里負擔饋糧[28],率十餘鍾致一石[29],散幣於邛僰以集之[30]。數歲道不通,蠻夷因以數攻,吏發兵誅之[31]。悉巴蜀租賦不足以更之[32],乃募豪民田南夷[33],入粟縣官[34],而內受錢於都內[35]。東至滄海之郡,人徒之費擬於南夷[36]。又興十餘萬人築衛朔方[37],轉漕甚遼遠[38],自山東咸被其勞[39],費數十百巨萬[40],府庫益虛。乃募民能入奴婢得以終身復[41],為郎增秩[42],及入羊為郎,始於此。

  其後四年[43],而漢遣大將將六將軍[44],軍十餘萬,擊右賢王[45],獲首虜萬五千級[46]。明年[47],大將軍將六將軍仍再出擊胡,得首虜萬九千級。捕斬首虜之士受賜黃金二十餘萬斤,虜數萬人皆得厚賞,衣食仰給縣官[48];而漢軍之士馬死者十餘萬,兵甲之財轉漕之費不與焉[49]。於是大農陳藏錢經耗[50],賦稅既竭[51],猶不足以奉戰士[52]。有司言:「天子曰『朕聞五帝之教不相復而治[53],禹、湯之法不同道而王[54],所由殊路[55],而建德一也[56]。北邊未安,朕甚悼之[57]。日者[58],大將軍攻匈奴,斬首虜萬九千級,留蹛無所食[59]。議令民得買爵及贖禁錮免減罪』[60]。請置賞官[61],命曰武功爵[62]。級十七萬[63],凡直三十餘萬金[64]。諸買武功爵官首者試補吏[65],先除[66];千夫如五大夫[67];其有罪又減二等[68];爵得至樂卿[69]:以顯軍功。」軍功多用越等[70],大者封侯卿大夫,小者郎吏[71]。吏道雜而多端[72],則官職秏廢[73]。

段意

這一部分主要記漢武帝擴大版圖和為籌集糧食、經費所實施的賣官爵和贖罪的政策。擴大版圖主要史實有:對外,匈奴與漢斷絕和親後,前127、124、123年,衛青三次出擊匈奴;對內,招來東甌、治理兩越、通西南夷、擴大巴蜀、滅朝鮮等。由於用兵和大興土木,糧食、財物耗費巨大。為此,漢朝實施賣官爵及贖罪政策:凡向朝廷交納糧食、財物或現錢,可以獲得相應的爵位、官職或升職,有罪的可以免罪或減罪。還規定,向官府獻送奴婢,可以終身免除徭役。

注釋

[1]自是:從此。 [2]東甌:古族名,地區名。漢惠帝時其首領被封為東海王,建都東甌(今浙江溫州市)。 [3]事兩越:治理閩越和南越。閩越,其首領漢初受封為閩越王,建都在東冶(今福建福州市)。南越,秦末建立的南越國,後為漢武帝所滅。 [4]蕭然:騷擾不安。煩費:煩擾耗費。 [5]唐蒙:武帝時任番陽令。漢武帝採納他的開通夜郎道的建議並任命他為中郎將出使夜郎(今貴州西部及北部),招致夜郎侯多同及旁近小邑歸漢,漢於其地置犍為郡。唐蒙曾徵發巴蜀士卒開道修路。司馬相如:字長卿,西漢蜀郡成都人。漢武帝時為郎官,後任命為中郎將出使巴蜀,略定西南夷。據《史記·西南夷列傳》記載:「司馬長卿便略定西南夷,除邊關,關益斥(廣),西至沫、若水,南至牂柯為徼(界),通靈關道,橋孫水以通笮都。」西南夷:今四川西南、雲南、貴州地區各少數民族。 [6]巴蜀:巴郡和蜀郡。巴郡,治所在江州(今四川重慶市北嘉陵江北岸)。蜀郡,治所在成都(今成都市)。罷(pi),通「疲」,疲勞。 [7]彭吳:人名。賈:《漢書·食貨志》作「穿」,顏師古云:「本皆荒梗,始開通之也,故言穿」。滅:「滅」的簡體。清錢大昕《廿二史考異》和王念孫《讀書雜誌》均認為「滅」字是「濊」字之誤。濊(wei),古代地名和民族名,在今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境內。《後漢書·東夷傳·濊》:「濊,北與高句驪、沃沮,南與辰韓接,東窮大海,西至樂浪。」朝鮮:漢代的朝鮮,即今朝鮮半島北半部。據《史記·朝鮮列傳》記載,漢武帝元封二年(前109年)遣二將軍由水陸兩路略地朝鮮,元封三年,朝鮮大臣殺國王衛右渠降漢,衛氏朝鮮亡。彭吳可能是最先討伐朝鮮的人。 [8]置滄海之郡:衛氏朝鮮被平定後,漢以其地置四郡:真番、臨屯、樂浪、玄菟。[9]燕、齊:古燕國、齊國地區,即今河北省北部、遼寧省西部、山東省北部一帶。靡然:紛然,紛紛。發動:騷動。 [10]王恢設謀馬邑:漢武帝元光二年(前133年)武帝採納大行王恢的建議,派馬邑的聶翁壹詐降匈奴,漢軍三十餘萬人埋伏馬邑旁的山谷中,準備一舉殲滅匈奴主力。不料計謀泄漏,未成。 [11]匈奴絕和親:匈奴斷絕了同漢朝的姻親關係。和親,從漢高祖至漢武帝漢朝與匈奴少數民族首領之間具有政治目的聯姻,即將漢宗室女嫁匈奴首領單于為妻。 [12]解:消除。 [13]干戈:盾和戟。此以兵器代指戰爭。日滋:一天天增多。 [14]行者齎(ji):外出服役打仗的人隨身攜帶衣食等物資。齎,攜帶。 [15]中外:朝廷內外。相奉:相互供給。朝廷供給士卒糧餉費用,地方供給朝廷人力、財力。 [16]百姓抏(wan)弊以巧法:老百姓被耗費睏乏,因而以巧詐的辦法來逃避朝廷的法令。抏,消耗。弊,睏乏。以,因而。 [17]贍:富足。 [18]入:納,交納。補官:填補官職的空缺,即做官。補,填補空缺。 [19]出貨者除罪:拿出財貨給政府的人可以免罪不判刑。 [20]選舉陵遲:選拔、推薦官吏的制度衰廢了。 [21]廉恥相冒:廉潔和恥辱相牴觸,意為有人不顧廉恥。冒,觸犯,牴觸。 [22]武力進用:勇武有力的人得到任用。進用,任用。 [23]法嚴令具:法令嚴酷而完備。 [24]興利之臣:主張由官府經營鹽鐵等工商業以增加財政收入的官員。如桑弘羊、東郭咸陽、孔僅等。 [25]歲:年,每年。騎(ji):騎兵。胡:指匈奴。 [26]衛青:漢名將。因姊衛子夫入宮受武帝寵幸而被武帝重用。元光六年(前129年)以車騎將軍擊匈奴有功賜爵關內侯。元朔二年(前127年)出兵雲中,驅逐白羊、樓煩王,奪取了匈奴所占領的河南(今內蒙河套黃河以南地區),並在那裡建造了朔方郡(今內蒙古境內)。 [27]作者:修築道路的人。 [28]負:背(bei)。擔:挑。饋糧:朝廷供給軍隊的糧食。 [29]率:大概。鍾:容量單位。一鍾為六十四斗,即六石四斗。這句是說,大概六七十石糧經路途消耗後,只能有一石運到西南夷。 [30]散:散發,發放。幣:財物。 邛:蜀郡臨邛縣,即今四川邛崍縣。僰(bo):犍為郡僰道縣,在今四川宜賓市西南。集:安定,安撫。 [31]蠻夷:指西南夷,即西南地區的少數民族。因以:因此。吏:漢朝派去的官吏。 [32]悉:盡。更:抵償。[33]豪民:有權勢的人。田:用作動詞,種田。 [34]入粟:交納糧食。縣官:「平準書」中的「縣官」一詞,多指地方政府,有時指朝廷。 [35]都內:據《漢書·百官公卿表》,都內即大司農屬官都內令、丞,主管國庫。上兩句是說,豪民向當地政府交納糧食,到都內令丞那裡去領錢。 [36]人徒:服徭役的人。擬:比擬,相當於。這句是說,東到滄海郡,服徭役的人的耗費和開通西南夷的耗費相等。 [37]築衛:修築和守衛。[38]轉:陸路運輸。漕:水路運輸。 [39]被:遭受。 [40]巨萬:萬萬。 [41]復;免除(勞役賦稅) [42]為郎增秩:當郎官的提高級別和俸祿。郎,郎官。漢時為光祿勛的屬官,有議郎、中郎、侍郎、郎中等,統稱為郎。秩,俸祿、級別。 [43]其後四年:元朔五年(前124年)。 [44]大將:即大將軍衛青。將六將軍:統帥六位將軍。 [45]右賢王:匈奴官名,即右屠耆王。單于之下的最高官職,由單于子弟擔任。 [46]獲:獲得。首:砍下的人頭。虜:俘虜。級:量詞,用於砍下的人頭和俘虜。 [47]明年:元朔六年(前123年)。 [48]仰給:依賴。縣官:朝廷。 [49]兵甲:兵,兵器。甲,鎧甲,即護身衣。這裡以「兵甲」代指軍用物資。不與:不能供給。 [50]大農:即大司農,漢代中央財政機構。陳:久。經:已經。耗:消耗。[51]既:已。竭:盡。 [52]奉:供給。 [53]有司:有關部門的官吏。五帝:傳說上古的五個帝王。即《史記·五帝本紀》敘述的黃帝、顓頊、帝嚳、唐堯、虞舜。教:政教。復:重複。治:與「亂」相對,指社會安定,政治穩定。 [54]禹:夏朝的君主。湯:商朝的第一代君主。法:法令制度。王:稱王。 [55]由:經過。殊路:不同的道路。 [56]建德:建立恩德。一:一樣,一致。 [57]悼:擔心,憂慮。 [58]日者:往日,從前。[59]留蹛:囤積,聚積。《史記·平準書》司馬貞索隱:「謂富人貯滯積穀」。 [60]禁錮:終身不准做官。免減罪:免罪和減罪。 [61]賞官:用於賞賜的官爵。 [62]命:命名。武功爵:漢武帝元朔五年(前123年)為獎賞軍功和增加財政收入臨時特設的一種爵位,分為十一個等級,可以買賣。八級以上的爵位可以贖罪,可以免除服徭役。 [63]級十七萬:每級賣價十七萬錢。 [64]凡直三十餘萬金:全部武功爵位總值三十餘億。一金,一萬錢。 [65]官首:武功爵第五級。試:用,被任用。補吏:補官吏的空缺。 [66]先除:優先任命(官職)。 [67]千夫:武功爵第七級。五大夫:舊制二十等爵的第九級。如:比照。此句言千夫與五大夫同等對待(均可以免除徭役,並任命為吏)。 [68]其有罪又減二等:買爵的人有罪授予爵位要降低兩個等級。 [69]樂卿:武功爵第八級。此句意為,樂卿以上爵級只賞給有軍功的人,不賣。 [70]用:因,因此。越等:超過等級。即越級提拔。 [71]郎吏:郎,郎官。皇帝身邊的侍從官。吏,官府中的較低級的官員。 [72]吏道:做官的途徑。 [73]秏(hao)廢:廢弛,敗壞。

原文

  自公孫弘以《春秋》之義繩臣下取漢相[1],張湯用峻文決理為廷尉[2],於是見知之法生[3],而廢格沮誹窮治之獄用矣[4]。其明年[5],淮南、衡山、江都王謀反跡見[6],而公卿尋端治之[7],竟其黨與[8],而坐死者數萬人[9],長吏益慘急而法令明察[10]。

段意

漢武帝任用公孫弘為丞相、張湯為廷尉,法令苛細、用法嚴酷。擱置、誹謗詔令、官吏知道他人犯法而不報都要嚴懲。元狩元年(前122年)懲治淮南、衡山、江都王謀反,受牽連而死的就有好幾萬人。

注釋

[1]公孫弘:少為獄吏,年四十餘始學《春秋》雜說,又習文法吏事,緣飾以儒術,以此得武帝賞識。元狩五年(前124年)任為丞相,封平津侯。義:道理、原則。繩:糾正,約束。 [2]張湯:初習律令,曾任長安吏。因丞相田蚡推薦補侍御史。後遷太中大夫、廷尉、御史大夫。與趙禹編次律令,制訂《越宮律》、《朝律》、見知故縱之法。用法嚴峻苛刻。峻文:苛酷嚴細的法律條文。決理:斷案,判案。廷尉:朝廷官名,為九卿之一,掌管刑獄。 [3]見知之法:漢律規定,吏知他人犯法而不舉報,以故縱論處,叫見知之法。 [4]廢格:把皇帝的詔令擱置起來不執行。廢,廢棄。格,通「閣」,擱置。沮誹:敗壞,誹謗。窮治:嚴厲懲治。獄:訴訟。用:施行。 [5]其明年:元狩元年(前122年) [6]淮南、衡山、江都王:即劉安、劉賜、劉建,他們都是漢武帝時的同姓諸侯王。見(xian):表現出來,暴露出來。 [7]端:理由。 [8]竟:追究。黨羽:黨徒,指同夥、同案犯。 [9]坐死者:犯死罪的人。坐,犯……罪。 [10]長吏:地位較高的官吏。景帝時俸祿在六百石以上的為長吏。又據《百官公卿表》,縣丞、尉雖僅四百石至二百石,亦與縣令、長並稱為長吏。這裡泛指審理案件的官吏。慘急:(用法)狠毒。明察:嚴明苛細。

原文

當是之時,招尊方正賢良文學之士[1],或至公卿大夫[2]。公孫弘以漢相,布被,食不重味[3],為天下先[4]。然無益於俗,稍騖於功利矣[5]。

段意

朝廷通過選拔方正、賢良、文學之類的讀書人來任用官吏。丞相公孫弘做生活節儉的表率,但仍不能改變追求功利的社會風氣。

注釋

[1]招尊:招求、尊崇。方正、賢良、文學:漢代選拔人才的三個科目,也指入選者。由皇帝下詔,地方上推舉有名望的讀書人,入選者可任以官職。 [2]或至公卿大夫:有的人官做到公卿大夫。 [3]重味:厚味,指精美的膳食。 [4]先:表率,榜樣。 [5]稍:漸漸。騖:追求。功利:眼前的功效和利益。

原文

  其明年[1],驃騎仍再出擊胡[2],獲首四萬。其秋,渾邪王率數萬之眾來降[3],於是漢發車二萬乘迎之。既至,受賞[4],賜及有功之士。是歲費凡百餘巨萬。

  初,先是往十餘歲河決觀,[5]梁、楚之地固已數困[6],而緣河之郡堤塞河[7],輒決壞[8],費不可勝計。其後番系欲省底柱之漕[9],穿汾、河渠以為溉田[10],作者數萬人;鄭當時為渭漕渠回遠[11],鑿直渠自長安至華陰,作者數萬人;朔方亦穿渠,作者數萬人;各歷二三期[12],功未就,費亦各巨萬十數[13]。

  天子為伐胡,盛養馬[14],馬之來食長安者數萬匹,卒牽掌者關中不足[15],乃調旁近郡[16]。而胡降者皆衣食縣官[17],縣官不給[18],天子乃損膳[19],解乘輿駟[20],出御府禁藏以贍之[21]。

  其明年[22],山東被水災[23],民多飢乏,於是天子遣使者虛郡國倉以振貧民[24]。猶不足,又募豪富人相貸假[25]。尚不能相救,乃徙貧民於關以西[26],及充朔方以南新秦中[27],七十餘萬口,衣食皆仰給縣官。數歲,假予產業[28],使者分部護之[29],冠蓋相望[30]。其費以億計,不可勝數。於是縣官大空[31]。

段意

漢武帝元狩初年軍費開支和興修水利、救災移民的費用開支巨大。軍費開支包括對匈奴作戰的耗費、大量養馬、賞賜有功將士和賞賜、供養來降的匈奴軍隊的耗費,費用百多億。興修水利有堵塞黃河決口、番系修汾河和黃河渠、鄭當時修長安至華陰的直渠、北方修渠等,都經歷兩三年還未完工,費用數十億。山東遭受水災,朝廷賑災、移民到關西、朔方新秦中,供給衣食產業,費用以億計。

注釋

[1]其明年:漢武帝元狩二年(前121年)。 [2]驃騎:驃騎將軍霍去病。 [3]渾邪王:渾邪王與休屠王同屬匈奴的兩個部落,居住在今甘肅河西地區。元狩二年秋,渾邪王殺了休屠王率數萬餘人降漢。 [4]受賞:指渾邪王受賞賜。《漢書·霍去病傳》:「降者數萬人,號稱十萬。既至長安,天子所以賞賜數十鉅萬。封渾邪王萬戶,為漯陰侯。」 [5]先是:先此,在這之前。往:過去。十餘歲:十多年前。從「其明年」(漢武帝元狩二年,即前121年)算起已過去的十餘年,即上推至漢武帝元光三年(前132年)。河決:黃河水沖開河堤。《史記·河渠書》:「元光之中,而河決於瓠子。」觀:縣名,故治在今河南清豐西南。[6]梁、楚之地:梁國和楚國地區。梁、楚都是西漢時的諸侯王封國。梁國的治所在睢陽(今河南商丘南)。楚國的治所在彭城(今江蘇徐州市)。困:睏乏,貧乏。 [7]緣:沿。堤:築堤。塞河:堵塞黃河(決口)。 [8]輒:總是。這句是說沿河之郡築堤堵塞黃河決口,總是修好了又被沖壞。《史記·河渠書》記載:「河決於瓠子,東南注鉅野,通於淮、泗。於是天子使汲黯、鄭當時興人徒塞之,輒復壞。」 [9]番系:人名,武帝時任河東守。上書建議築渠引汾水溉灌皮氏、汾陰以下地區,引黃河水灌溉汾陰、蒲坂以下地區(均在今山西境內),預計可得渠田五千頃。武帝採納了他的建議,發卒數萬人修渠造田。渠成後,因黃河改道,渠田廢。省底柱之漕:廢除底柱這條水道運輸線路。底柱,即砥柱,山名,即今河南三門峽市黃河激流中的三門山。 [10]以為:「以之為」的省略。以為灌田,用它來灌田。 [11]鄭當時:人名,武帝時任大司農。鄭當時認為關東水路運輸糧食從渭河中上,河道迂迴曲折而遙遠(九百餘里),建議從長安至華陰修直渠引渭水通黃河(三百餘里)。漢武帝採納了他的建議,令齊人水工徐伯表發卒數萬人開鑿漕渠,經三年竣工。 [12]期:年。 [13]巨萬:萬萬。巨萬十,即十萬萬。數:計。 [14]盛:多。[11]食(si):飼養。 [15]卒牽掌者:士卒中牽馬掌馬的人,即馬夫。 [16]旁近郡:靠近長安的郡。 [17]縣官:朝廷。[18]不給:不足。 [19]損膳:減少飯食,意為降低飲食標準。這是帝王一種所謂關心人民疾苦的表示。 [20]解:解下。乘輿駟:皇帝車上的四匹馬。 [21]御府:帝王的府庫,屬少府,掌管金銀財物。禁藏:供皇帝享用的財物。贍:供給。 [22]其明年:元狩三年(前120年)。 [23]被:遭受。 [24]虛:空,使……空。倉廥(kuai):糧倉。振:救濟。 [25]募:招募。貸假:借貸。指借貸糧食給貧民。 [26]關:函谷關。[27]充:充實。新秦中:新秦地區內。新秦,地區名,今內蒙古河套及鄂爾多斯地區。中,內。 [28]假予:借給。產業:生產生活必須品,如土地、房屋、農具等。 [29]使者:朝廷派去管理移民的官吏。部:監察區域。護:監督。 [30]冠:帽子。蓋:車蓋。這句是說使者很多,他們坐在車上來來往往前後都能相互看見。 [31]空:空虛,指沒有經費了。

原文

  而富商大賈或蹛財役貧[1],轉轂百數[2],廢居居邑[3],封君皆低首仰給[4]。 冶鑄煮鹽[5],財或累萬金,而不佐國家之急[6],黎民重困[7]。

段意

商人們通過積貯財貨、賤買貴賣、冶鐵煮鹽等擁有了大量財富,但他們不幫助國家解決困難,老百姓更加窮困。

注釋

[1]蹛(zhi)財:囤積財物。蹛,通「滯」。停滯,囤積。役貧:役使貧民(遠途販運)。 [2]轉轂(gu):運輸的車子。轂,車輪中心的圓木,中有孔,可以插軸。這裡以轂代指車。 [3]廢居居邑:住在城裡買進賣出。廢,捨棄,指賣出。居,囤積,指買進。居邑,住在城市裡。 [4]低首仰給:低頭依靠(商人借貸)。 [5]冶鑄:煉鐵鑄造鐵器。 [6]佐:幫助。 [7]重困:加重了窮困。

原文

  於是天子與公卿議,更錢造幣以贍用[1],而摧浮淫併兼之徒[2]。是時禁苑有白鹿而少府多銀錫[3]。自孝文更造四銖錢[4],至是歲四十餘年[5],從建元以來[6],用少,縣官往往即多銅山而鑄錢[7],民亦間盜鑄錢[8],不可勝數。錢益多而輕[9],物益少而貴[10]。有司言曰:「古者皮幣[11],諸侯以聘享[12]。金有三等,黃金為上,白金為中[13],赤金為下[14]。今半兩錢法重四銖[15],而奸或盜摩錢里取鋊[16],錢益輕薄而物貴,則遠方用幣煩費不省。」乃以白鹿皮方尺,緣以藻績[17],為皮幣,直四十萬[18]。王侯宗室朝覲聘享[19],必以皮幣薦璧[20],然後得行[21]。

  又造銀錫為白金,以為天用莫如龍[22],地用莫如馬,人用莫如龜,故白金三品[23]:其一曰重八兩[24],圜之[25],其文龍[26],名曰「白選」,直三千;二曰以重差小[27],方之[28],其文馬,直五百;三曰復小[29],橢之[30],其文龜,直三百。令縣官銷半兩錢[31],更鑄三銖錢,文如其重[32]。盜鑄諸金錢罪皆死,而吏民之盜鑄白金者不可勝數。

段意

為了打擊富商大賈和滿足財政需用,漢武帝於元狩四年(前119年)實行貨幣變革。主要內容是:一、造白鹿皮幣。規定每張皮幣值四十萬錢,王侯宗室朝見天子必須以皮幣墊璧;二、造銀錫白金。白金分為龍文幣、馬文幣、龜文幣三種,每枚分別值三千、五百、三百銅錢;三、銷熔半兩錢,改鑄三銖錢;四、不准私人鑄白金和銅錢,盜鑄者犯死罪。

注釋

[1]更錢:改錢,指銷熔五銖錢改造三銖錢。贍用:使費用充裕。贍,充裕。 [2]摧:壓制,打擊。浮淫:輕薄淫佚。併兼:兼併(土地)。 [3]禁苑:天子畜養禽獸並種植林木的園囿,這裡指上林苑。少府:官名,九卿之一。職掌山澤陂池市肆的租稅收入,名曰禁錢,供皇室日常生活和祭祀、賞賜開支,為皇帝私府。 [4]孝文更造四銖錢:西漢孝文帝五年(前175年)改莢錢為四銖重的半兩錢。 [5]是歲:這年,指漢武帝元狩三年(前120年)。(從文帝五年至武帝元狩三年,應是五十多年,不是四十多年。) [6]建元:漢武帝的第一個年號(前140—前135)。 [7]縣官:官府。往往:常常。即:就在。 [8]間:暗中。盜:私下,非法。景帝中元六年(前144年)下令禁止民間私自鑄錢,至武帝時此禁令仍未取消。 [9]輕: 賤,價值低,與物「貴」相對。 [10]貴:價格昂貴。[11]皮幣:毛皮和繒帛。古代用作聘享的貴重禮物。 [12]聘享:聘問獻納。聘,諸侯互訪。享,諸侯向天子進獻貢品。此句是說,諸侯用皮幣作為互訪和進貢的禮品。 [13]白金:銀。 [14]赤金:銅。 [15]法:標準。 [16]奸:奸邪,不守法的人。摩:通「磨」。刮磨。錢里:錢的無文字的一面,即背面。鋊(yu):銅屑。 [17]緣以藻繢:以彩色花紋裝飾邊緣。緣,裝飾邊緣。藻繢:文采。繢(hui),古「繪」字。 [18]直:通「值」。 [19]朝覲(jin):王侯朝拜天子。春天朝拜叫朝,秋天朝拜叫覲。 [20]以皮幣薦璧:用白鹿皮幣墊襯在璧玉下面。薦,墊。璧,圓平中間有孔的玉器。[21]得行:才能行朝見天子之禮。 [22]以為:認為。天用:天使用。莫如龍:沒有比龍(作花紋圖案)更好的。 [23]三品:三種。 [24]曰:是。裴學海《古書虛子集釋》:「曰」猶「是」也。 [25]圜(yuan):圓。 [26]其文龍:白選幣的花紋為龍。 [27]以重差小:其重量略微小一些。以,其。裴學海《古書虛字集釋》:「以」猶「其」也。差,稍微,略微。 [28]方之:使它方,意為把它鑄成方形。 [29]復小:又更小一些。[30]橢(tuo):橢圓形。 [31]縣官:官府。銷半兩錢:銷熔孝文帝時鑄造的錢文為半兩而實際只有四銖重的銅錢。 [32]文如其重:錢上的文字為三銖,它的實際重量也是三銖,文字和重量一致。如,相似,一樣。

原文

  於是以東郭咸陽、孔僅為大農丞[1],領鹽鐵事[2];桑弘羊以計算用事[3],侍中[4]。咸陽,齊之大煮鹽[5];孔僅,南陽大冶[6],皆致生累千金[7],故鄭當時進言之[8]。弘羊,洛陽賈人子[9],以心計[10],年十三侍中。故三人言利事析秋豪矣[11]。

段意

漢武帝任用鹽鐵巨商東郭咸陽和孔僅為大農丞管理鹽鐵事,任用善於心算商人家庭出身的桑弘羊為侍中參與朝政。

注釋

[1]東郭:複姓。大農丞:大農令(後改為大司農)的屬官。 [2]領:領導,管理。 [3]用事:執政,當權。 [4]侍中:皇帝身邊的侍從官,管理皇帝的衣食住行。武帝時侍中開始參與朝政。 [5]大煮鹽:大鹽商。 [6]大冶:大鐵商。 [7]致生:獲得財富。 [8]進言:引進推薦。 [9]雒陽:即洛陽,今河南洛陽市東北。 [10]心計:心算。 [11]利事:有利可圖的事。析:分開。秋豪:秋天鳥獸新長出的細毛。這句是說他們三人談盈利的事像分開豪毛那細緻精確。

原文

  法既益嚴,吏多廢免[1]。兵革數動[2],民多買復及五大夫[3],徵發之士益鮮[4]。於是除千夫五大夫為吏[5],不欲者出馬;故吏皆(通)適令伐棘上林[6],作昆明池[7]。

段意

因為法令嚴厲,所以很多官吏被免除職務處罰去上林苑砍伐荊棘或修昆明池,任命有千夫、五大夫爵位的人為官吏,不願當官的出一匹馬。由於百姓買得免徭役待遇的人很多,所以可以徵調的士卒越來越少。

注釋

[1]廢免:罷免官職。 [2]兵革:兵器和皮革制的護身衣。這裡代指戰爭。 [3]買復:交納財物換取免除徭役的待遇。五大夫:爵位名,買得五大夫爵位,可以免除徭役。 [4]鮮:少。 [5]除:任用。 [6]故吏:舊吏獲罪被罷免官職的人。適(zhe):通「謫」。責罰。上林:上林苑。在長安以西,供皇帝射獵遊樂的宮苑。 [7]昆明池:湖澤名。元狩三年漢武帝於長安近郊建造,宋以後湮廢。

原文

  其明年[1],大將軍、驃騎大出擊胡[2],得首虜八九萬級,賞賜五十萬金,漢軍馬死者十餘萬匹,轉漕車甲之費不與焉[3]。是時財匱,戰士頗不得祿矣[4]。

段意

前119年衛青、霍去病出擊匈奴,獲勝。朝廷賞賜及軍費開支巨大,財用匱乏。

注釋

[1]其明年:漢武帝元狩四年(前119年)。 [2]大將軍:指衛青。驃騎:指驃騎將軍霍去病。 [3]不與:不能給與,即不能供給。 [4]頗:多,很多。祿:薪俸。

原文

   有司言三銖錢輕,易奸詐,乃更請諸郡國鑄五銖錢[1],周郭其下[2],令不可磨取鋊焉。

段意

令郡國鑄造有輪廓的五銖錢。

注釋

[1]五銖錢:始鑄於漢武帝元狩五年(前118年),錢文為「五銖」,實際重量也是五銖。五銖錢為漢代行使時間最久、質地最好、數量最多的官鑄錢幣。東漢以後各朝仍有沿用,至唐武德四年(621年)始廢。 [2]周郭其下:在錢的無文字的一面的周圍和錢孔的四周鑄上突起的邊。郭,通廓,輪廓,突起的邊。用作動詞,鑄上輪廓。下:指錢的無文字一面。

原文

  大農上鹽鐵丞孔僅、咸陽言[1]:「山海[2],天地之藏也[3],皆宜屬少府,陛下不私[4],以屬大農佐賦[5]。願募民自給費[6],因官器作煮鹽[7],官與牢盆[8]。浮食奇民欲擅管山海之貨[9],以致富羨[10],役利細民[11]。其沮事之議[12],不可勝聽。敢私鑄鐵器煮鹽者,釱左趾[13],沒入其器物。郡不出鐵者,置小鐵官,便屬在所縣[14]。」使孔僅、東郭咸陽乘傳舉行天下鹽鐵[15],作官府[16],除故鹽鐵家富者為吏[17]。吏道益雜,不選[18],而多賈人矣。

段意

漢武帝採納大農令鹽鐵丞孔僅、東郭咸陽的建議實行鹽鐵官營,並派孔僅、咸陽興辦各地鹽鐵官營事,設立管理鹽鐵的官府,任命富有的鹽鐵商為鹽鐵官。規定,必須用官府的器具煮鹽,私鑄鐵器煮鹽的,處以鉗左腳的刑罰,並沒收其器物。

注釋

[1]上:奏上。 [2]山海:指山林湖澤等賦稅收入。 [3]藏:儲藏的財富。 [4]不私:不作為私人的俸養。 [5]佐賦:輔助(國家的)賦稅。 [6]願:希望。募:招募。自給費:自己出本錢。 [7]因:用,利用。官器:官府的器具。作:製作。 [8]牢盆:堅固牢實的大鐵盆。 [9]浮食:末食,靠末業生活,指工商業者。浮,末。奇(ji)民:權詐之人,指豪強。擅管:擅自占有。貨:物資,指鹽鐵。 [10]富羨:富裕。 [11]役利細民;役使小民而獲利。 [12]沮:廢止。事:指關于山海之藏屬大司農一事,即鹽鐵官營。 [13]釱(di)左趾:一種刑法,在左腳下套六斤重的鐵鉗。 [14]便:就。屬:統屬,管轄。在所縣:在郡管轄之內的縣。 [15]傳(zhuan):傳車,專使所乘的車。舉:舉辦,施行。行:巡視。 [16]作官府:設置主管鹽鐵的官府機構。 [17]故:舊,過去的。 [18]選:選舉,推薦選拔。

原文

  商賈以幣之變[1],多積貨逐利[2]。於是公卿言:「郡國頗被災害,貧民無產業者,募徙廣饒之地[3]。陛下損膳省用,出禁錢以振元元[4],寬貸賦[5],而民不齊出於南畝[6],商賈滋眾[7]。貧者畜積無有,皆仰縣官[8]。異時算軺車賈人緡錢皆有差[9],請算如故。諸賈人末作貰貸賣買[10],居邑稽諸物[11],及商以取利者[12],雖無市籍[13],各以其物自占[14],率緡錢二千而一算[15]。諸作有租及鑄[16],率緡錢四千一算。非吏比者三老、北邊騎士[17],軺車以一算;商賈人軺車二算;船五丈以上一算。匿不自占,占不悉[18],戍邊一歲,沒入緡錢[19]。有能告者,以其半畀之[20]。賈人有市籍者,及其家屬,皆無得籍名田[21],以便農[22]。敢犯令,沒入田僮[23]。」

段意

為了強本抑末,增加財政收入,漢武帝恢復徵收軺車稅和向商人徵收緡錢稅,並嚴懲偷漏稅的人,獎勵告發者。不准商人及其家屬占有田地,否則沒收田地和奴僕。

注釋

[1]以:因。幣之變:貨幣的變革。 [2]積貨:積貯貨物。 [3]廣饒:廣闊富饒。 [4]禁錢: 少府所藏供皇帝私人使用的錢。元元:庶民。 [5]寬貸:寬免。 [6]齊:全。南畝:田畝,耕種的田地。 [7]滋眾:更加多。 [8]仰:依靠。 [9]異時:從前。算:西漢對成年人徵收的人頭稅稅額,始於漢高祖四年。漢律規定:民年十五以上至五十六,出賦,每人錢一百二十,為一算。後來用以表示財產稅稅額單位,如下文的「緡錢三千而算一」、「四千算一」、「軺車一算」、「船五丈以上一算」等。這裡的「算軺車」「算緡錢」的「算」作動詞用,意為按算賦稅率徵收軺車稅、緡錢稅。軺(yao)車:小型輕便的馬車。緡(min)錢:成串的錢,一千個錢為一緡。緡,用作向工商業者徵收財產稅時計算財產的單位。算緡錢始於漢武帝元狩四年(前119年)。有差:有多少不同的差別。 [10]末作:末業,指工商業。貰(shi):賒欠。貸:借。貰貸,此指高利貸者。賣買:指賣出買進的商人。 [11]居邑稽諸物:住在城市裡囤積各種貨物。指囤積戶。 [12]商以取利:靠商業獲取盈利。 [13]雖:即使。市籍:商人的戶籍。 [14]自占:自己(按情況)實報。[15]率(shuai ):一概:一律。 [16]諸作:各種手工業產品。租:稅。鑄:鑄造。這裡指自己製造的金屬產品。此句意為:各種手工業產品中有須得納稅的和自己鑄造出賣的。 [17]非吏比者:不是官吏但類似官吏的。指有千夫、五大夫以上爵位的人。三老:地方上幫助縣令、郡丞推行政令的人。北邊騎士:北部邊境當騎兵的人。 [18]悉:盡,全部。 [19]沒入緡錢:沒收隱瞞不報的財產。 [20]畀(bi):給予。 [21]無得:不得,不能。籍名田:列入名冊占有田地。籍名,列入名冊。 [22]便農:利農。 [23]田僮:田地和奴僕。

原文

  天子乃思卜式之言[1],召拜式為中郎[2],爵左庶長[3],賜田十頃[4],布告天下,使明知之。

  初,卜式者,河南人也[5],以田畜為事[6]。親死[7],式有少弟,弟壯[8],式脫身出分[9],獨取畜羊百餘,田宅財物盡予弟。式入山牧十餘歲,羊致千餘頭[10],買田宅。而其弟盡破其業[11],式輒復分予弟者數矣[12]。是時漢方數使將擊匈奴[13],卜式上書,願輸家之半縣官助邊[14]。天子使使問式[15]:「欲官乎[16]?」式曰:「臣少牧,不習仕宦[17],不願也。」使問曰:「家豈有冤,欲言事乎?」式曰:「臣生與人無分爭[18]。式邑人貧者貸之[19],不善者教順之[20],所居人皆從式[21],式何故見冤於人!無所欲言也。」使者曰:「苟如此[22],子何欲而然[23]?」式曰:「天子誅匈奴,愚以為賢者宜死節於邊[24],有財者宜輸委[25],如此而匈奴可滅也。」使者具其言入以聞[26]。天子以語丞相弘[27]。弘曰:「此非人情。不軌之臣[28],不可以為化而亂法[29],願陛下勿許。」於是上久不報式[30],數歲,乃罷式[31]。式歸,復田牧[32]。歲餘,會軍數出[33],渾邪王等降,縣官費眾[34],倉府空[35]。其明年[36],貧民大徙[37],皆仰給縣官,無以盡贍[38]。 卜式持錢二十萬予河南守[39],以給徙民。河南上富人助貧人者籍[40],天子見卜式名,識之[41],曰:「是固前而欲輸其家半助邊[42]。」乃賜式外徭四百人[43],式又盡復予縣官。是時富豪皆爭匿財[44],唯式尤欲輸之助費[45]。天子於是以式終長者[46],故尊顯以風百姓[47]。

  初,式不願為郎,上曰:「吾有羊上林中,欲令子牧之。」式乃拜為郎,布衣��而牧羊[48]。歲餘,羊肥息[49]。上過見其羊,善之[50]。式曰:「非獨羊也[51],治民亦猶是也[52]。以時起居[53],惡者輒斥去[54],毋令敗群[55]。」上以式為奇[56],拜為緱氏令試之[57],緱氏便之[58]。遷為成皋令[59],將漕最[60]。上以為式朴忠[61],拜為齊王太傅[62]。

段意

本段記卜式的事跡。 卜式,河南郡(今洛陽東北)人,以種田和畜牧為業,曾多次分給弟弟產業。武帝連年征討匈奴,卜式向武帝上書表示願意將家產的一半捐獻給朝廷資助邊防費用。卜式的這種打算沒有得到武帝和丞相公孫弘的理解而被擱置起來。過了幾年因戰爭和移民救災費用巨大,朝廷財政經費十分困難,卜式又拿出二十萬錢給河南郡守用來資助移民。武帝知道後認為卜式是有德行的人,想使他尊貴顯榮以教化百姓。於是授予他中郎的官職,賜爵左庶長,賜田十頃,並向天下發出布告。起初武帝任他為郎官在上林苑中牧羊。後派他當緱氏令,再調為成皋縣令,政績突出。武帝認為卜式忠誠老實,任命他當齊王的太傅。

注釋

[1]卜式之言:指下段所記卜式對使者講的話:「天子誅匈奴,愚以為賢者宜死節於邊,有財者宜輸委,如此而匈奴可滅也」。 [2]召拜:召來並授予官職。中郎:省中之郎,漢代郎官之一。居宮省之內,親近皇帝。 [3]左庶長:二十級爵位的第十級。 [4]頃:田一百畝為一頃。 [5]河南:河南郡(今洛陽東北)。 [6]以田畜為事:以種田畜牧為業。 [7]親:父母。 [8]壯:成年。 [9]脫身出分:從家庭里出來(與弟弟)分開。 [10]致:達到。 [11]破其業:喪失了他的財產。業,財產,產業。 [12]輒:總是。數(shuo):多次。 [13]方:正。使:派遣。 [14]輸:捐獻。助邊:資助邊防費用。 [15]使使:派使者。 [16]官:做官。 [17]習:熟悉。 [18]分爭:糾紛。 [19]邑人:同邑的人。貸:借。 [20]教順:教訓。順,通「訓」。 [21]從:順從,聽從。 [22]苟:假如。 [23]子何欲而然:你有什麼想法要這樣做。欲,想法。然,如此,這樣,指捐獻一事。 [24]死節:為氣節而死。 [25]輸委:貢獻積蓄的財物。輸,捐獻,貢獻。委,積蓄,這裡指積蓄的財物。 [26]具:記錄。聞:使(皇上)聽見,即報告皇上。 [27]語:告訴。弘:公孫弘。 [28]不軌:不守法。軌,法規。 [29]為化:作為政教風化。 [30]報:答覆。[31]罷:遣回。 [32]復:仍然。 [33]會:正巧,恰巧。 [34]眾:多。 [35]倉府:糧倉和錢庫。 [36]其明年:元狩三年(前120年)。 [37]貧民大徙:貧民大遷移。指山東遭大水災,遷移貧民七十餘萬口到關西及新秦中。 [38]無以:沒有什麼可以拿來。盡贍:全部供給。 [39]河南守:河南郡守。守,郡的行政長官。 [40]上:奏上,上報。籍:名冊。 [41]識(zhi):記得。 [42]是:此,這個人。固:本來。[43]外徭:在郡縣以外服徭役。漢代徭役制度規定,應服役者每年可向官府繳納三百錢由官府僱人代為服役(叫「過更」)。這裡說賜給卜式外徭四百人,卜式又全部捐獻給了官府,可見賜給的是四百人的代役費(過更錢),總計該是十二萬錢。 [44]匿財:隱匿財產。 [45]尤:特別。欲:願意。 [46]以:認為。終:終究。長者:嚴謹寬厚有德行的人。 [47]尊顯:(使他)尊貴顯榮。風:教化。 [48]布衣屩(jue):穿布衣草鞋。 [49]息:繁殖。 [50]善之:認為他放牧得好。善,認為好。 [51]非獨:不僅。 [52]猶是: 同此,與此一樣。猶,同,相同。 [53]以時:按時。 [54]惡者:不好的。輒:立即。斥:屏棄,淘汰。 [55]毋(wu):不要。敗:敗壞。群:羊群。 [56]奇:傑出。 [57]緱(gou)氏:漢代縣名(今河南省偃師東南)。令:縣令。試:試用,考察。 [58]便:安適,安樂舒服。之:無義,起湊足音節的作用。 [59]遷:調。 成皋:漢縣名(今河南滎陽汜水鎮)。 [60]將漕:扶助水運。最:功勞最大。 [61]朴忠:忠誠老實。 [62]齊王:漢武帝之子,元狩六年(前117年)立為齊王。太傅:漢代輔導太子、諸侯王的官。

原文

  而孔僅之使天下鑄作器[1],三年中拜為大農[2],列於九卿[3]。而桑弘羊為大農丞,管諸會計事[4],稍稍置均輸以通貨物矣[5]。

  始令吏得入谷補官,郎至六百石[6]。

  自造白金五銖錢後五歲,赦吏民之坐盜鑄金錢死者數十萬人。其不發覺相殺者[7],不可勝計。赦自出者百餘萬人[8]。然不能半自出[9],天下大抵無慮皆鑄金錢矣[10]。犯者眾,吏不能盡誅取[11],於是遣博士褚大、徐偃等分曹循行郡國[12],舉兼併之徒守相為(吏)〔利〕者[13]。而御史大夫張湯方隆貴用事[14],減宣、杜周等為中丞[15],義縱、尹齊、王溫舒等用慘急刻深為九卿[16],而直指夏蘭之屬始出矣[17]。

  而大農顏異誅。初,異為濟南亭長[18],以廉直稍遷至九卿。上與張湯既造白鹿皮幣,問異,異曰:「今王侯朝賀以蒼璧[19],直數千[20],而其皮薦反四十萬,本末不相稱。」天子不說[21]。張湯又與異有郤[22],及人有告異以它議[23],事下張湯治異[24]。異與客語[25],客語初令下有不便者[26],異不應[27],微反唇[28]。湯奏當異九卿見令不便[29],不入言而腹誹[30],論死[31]。自是之後,有腹誹之法(以此)〔比〕[32],而公卿大夫多諂諛取容矣[33]。

段意

實行鹽鐵官營、均輸平準、郎吏入谷補官等政策,孔僅、桑弘羊受重用。用嚴法保證經濟政策的推行。重用張湯、減宣、杜周、義縱、尹齊、王溫舒等酷吏,懲治盜鑄金、錢的吏民、兼併土地的富商大賈及營私舞弊的郡守、國相,甚至以腹非之罪誅殺大農令顏異。

注釋

[1]孔僅之使天下鑄作器:指元狩四年(前119年)「孔僅、東郭咸陽乘傳舉行天下鹽鐵」事,即實施鹽鐵官營。鑄作:鑄造。器:鐵器,包括生產工具及煮鹽的用具。 [2]三年中:三年之內。大農:即大農令。 [3]九卿:漢中央各行政機關長官的總稱,位僅次於丞相、御史大夫,有太常、光祿勛、太僕、廷尉、大鴻臚、宗正、大司農、少府、衛尉等。 [4]會(kuai)計:計算、管理財物。 [5]稍稍:漸漸。均輸法於元鼎二年(前115年)桑弘羊任大農丞時建議試行,至元封元年(前110年)桑弘羊任搜粟都尉時大力推行,故言「稍稍」。均輸:西漢政府的經濟政策之一,具體辦法是:由大農部丞數十人,分工主管各郡國,在各地設置均輸官,將各地應繳的貢物,按當地市價折換為商人一向販運出境的廉價的土特產品,由均輸官將其中一部分運往京師,除供官需而外,其餘的交平準官出售,其他部分則運往價格較高的地區出售。有時將所得現錢轉買當地土特產品再易地出售。均輸法至西漢末漸漸廢弛。通:流通,交換。 [6]吏:官位低的官。補官:提高官位的級別。郎至六百石:郎官入谷提高級別可以達到薪俸為六百石的級別。 [7]不發覺相殺者:未被官府發現而怕告發相互殘殺的人。 [8]自出者:投案自首的人。 [9]不能半自出:投案自首的人還不到盜鑄者的一半。 [10]大抵、無慮:均為「大概」的意思,同義詞復用。 [11]誅取:誅殺和捕獲。 [12]博士:官名,主要掌管教授經學及典禮事宜,也參與議政、人侍宮中,有時還作為皇帝的使者巡行視察。行曹:分批。循行:巡行。循,通「巡」。 [13]舉:檢舉。守:郡守。相:諸侯國相。 為利:貪污受賄,謀取私利。 [14]御史大夫:全國最高監察和執法長官。隆貴:顯貴。用事:掌權。 [15]中丞:御史中丞。御史大夫的屬官。 [16]用:因。慘急刻深:嚴酷峻急兇狠刻毒。為九卿:作了地位列於九卿的官。義縱,因執法嚴峻官至右內史;尹齊,斬伐不避貴戚,升遷為中尉;王溫舒,因懲治盜賊豪強有功,徙為廷尉,又拜為少府。 [17]直指:官名,即繡衣直指,或稱繡衣直接御史、直指使者。為漢武帝所特置,是皇帝派出的專使。出使時,持節杖,穿繡衣,有權徵發郡國兵、行賞罰、誅殺地方官員。武帝末年多被派往郡國鎮壓「盜賊」。夏蘭:人名。 [18]亭長:地方基層行政長官。漢代鄉間每十里設一亭,由服兵役期滿而合格的人擔任亭長,管理社會治安、民事、諍訟等。 [19]蒼璧:青綠色的玉。 [20]直:值。 [21]說(yue):通「悅」,高興。 [22]郤(xi):通「隙」。感情上的裂痕。 [23]它議:別的議論,指對當時的政令有不同的看法。 [24]事:指案件。下:下達。治:審理。 [25]語:談話。下句「客語」的「語」意為「說」,「告訴」。 [26]初令:新的詔令。便:恰當,適宜。 [27]不應:指沒有發表意見。應,回答。 [28]微反唇:微微翻動嘴唇。 [29]奏:上奏,即向皇帝報告。當:判罪。指判罪的意見。 [30]腹非:口裡不說,心裡認為不對。 [31]論:定罪。 [32]法比:法例,作為判處類似案件的依據。比,例。 [33]取容:曲從討好,取悅於上。容,悅。

原文

  天子既下緡錢令而尊卜式[1],百姓終莫分財佐縣官[2],於是楊可告緡錢縱矣[3]。

  郡國多奸鑄錢[4],錢多輕,而公卿請令京師鑄鐘官赤側[5],一當五,賦官用非赤側不得行[6]。白金稍賤,民不寶用[7],縣官以令禁之,無益。歲餘,白金終廢不行。

  是歲也,張湯死,而民不思。

  其後二歲,赤側錢賤,民巧法用之[8],不便[9],又廢。於是悉禁郡國無鑄錢[10],專令上林三官鑄[11]。錢既多,而令天下非三官錢不得行,諸郡國所前鑄錢皆廢銷之[12],輸其銅三官。而民之鑄錢益少,計其費不能相當[13],唯真工大奸乃盜為之[14]。

段意

主要記西漢的兩次貨幣變革。一次是漢武帝元鼎二年(前115年),京師鑄鐘官赤側錢,一當五,廢除白金幣。一次是元鼎四年(前113年),廢銷郡國所鑄的錢,禁止郡國鑄錢,專令上林三官鑄錢,將鑄幣權集中於中央,統一全國貨幣。

注釋

[1]緡錢令:向商人徵收財產稅的法令,即元狩四年(前119年)頒布的「算賈人緡錢」的法令。 [2]終莫:終究沒有人。 [3]楊可告緡錢縱:楊可主持的告發隱瞞資產逃稅的工作廣泛展開。元狩六年(前117年)楊可奉命主持告緡,派遣使者至全國各地執行,鼓勵人們告發隱瞞財產的商人,將沒收的緡錢的一半給予告發者。縱,廣泛,即下文「告緡遍天下」之意。 [4]奸鑄:指攙雜鉛錫鑄造錢幣和減料使錢幣重量不足。 [5]而:因而。鍾官:掌管上林苑的官府水衡都尉的屬官,專管鑄五銖錢。赤側:即赤側錢,光邊銅錢。赤側,光邊,即外郭平整精細,不粗糙。舊謂「赤側」為「紅銅邊」,誤。 [6]賦官用:納稅及官府使用。 [7]寶:愛。 [8]巧法:不按法令辦,用巧妙的手段避免觸犯法令。 [9]不便:不適當。 [10]悉禁郡國無鑄錢:完全禁止郡國,不要鑄錢。無,不要。 [11]上林三官:上林,上林苑的水衡都尉。三官,水衡都尉下三令:均輸、鍾官、辨銅。一說三官中有「技巧令」而無「均輸令」。 [12]廢銷:廢除、熔化。[13]計其費不能相當:計算鑄成錢的耗費與錢幣的價值不能相抵,即無利可圖。當,抵。 [14]真工:鑄錢技術高超者。大奸:大奸邪,指財勢雄厚的豪民。

原文

  卜式相齊[1],而楊可告緡遍天下,中家以上大抵皆遇告[2]。杜周治之[3],獄少反者[4]。乃分遣御史廷尉正監分曹往[5],即治郡國緡錢[6],得民財物以億計,奴婢以千萬數,田大縣數百頃,小縣百餘頃,宅亦如之[7]。於是商賈中家以上大率破[8],民偷甘食好衣[9],不事畜藏之產業[10],而縣官有鹽鐵緡錢之故[11],用益饒矣[12]。益廣關[13],置左右輔[14]。

  初,大農管鹽鐵官布多[15],置水衡[16],欲以主鹽鐵[17];及楊可告緡錢,上林財物眾,乃令水衡主上林。上林既充滿,益廣。是時越欲與漢用船戰[18]。(逐)〔遂〕乃大修昆明池[19],列觀環之[20]。治樓船[21],高十餘丈,旗幟加其上,甚壯。於是天子感之,乃作柏梁台[22],高數十丈。宮室之修,由此日麗。

  乃分緡錢諸官[23],而水衡、少府、大農、太僕各置農官[24],往往即郡縣比沒入田田之[25]。其沒入奴婢,分諸苑養狗馬禽獸[26],及與諸官。諸官益雜置多[27],徒奴婢眾[28],而下河漕度四百萬石[29],及官自糴乃足[30]。

段意

記漢武帝時實施的三條經濟措施。一、在全國實施告緡令,懲罰違法者,中等以上的商賈都被罰破產,政府獲得大量的財物、奴婢、農田、房屋。二、在大司農設水衡都尉主管鹽鐵官營和上林苑。同時,大興土木,修昆明池,造樓船,築柏梁台。三、在水衡、少府、大農、太僕置農官,利用沒收的農田耕種。將沒收的緡錢分給各官府,將沒收的奴婢分給各官府和各苑囿。

注釋

[1]相齊:作齊王的相,輔助齊王。 [2]中家:中等財產之家。 [3]杜周:武帝任命為廷尉,以用法嚴酷著名,專以人主意旨審理案件。 [4]獄少反者:案件少有翻案而重新審理的。反,翻案。 [5]御史:御史大夫的屬官。廷尉正、廷尉監:廷尉的屬官,掌管刑獄。分遭:分批。 [6]治郡國緡錢:處理郡國內告發出來的違反緡錢法的案件。 [7]如之:像財物、奴婢、田地一樣,很多。如,像……一樣。 [8]大率:大都。破:破產。 [9]偷:苟且,安於。 [10]事:從事,經營。畜:通「蓄」。 [11]緡錢:此指沒收的商人隱瞞的財產錢。 [12]用益饒:費用漸漸富足。 [13]益廣關:增大函谷關區域東西的距離。函谷關原在今河南靈寶縣東北舊靈寶南十里,關在山谷中,東自崤山,西至潼津,通名函谷。漢武帝元鼎三年(前114年)移關於新安(今河南新安縣東),離原舊關三百里。函谷關東移三百里後,函谷區域東西距離也隨之增大了。加,增加,增大。廣,地的東西向距離。 [14]左右輔:左右京輔都尉,即左輔都尉、右輔都尉、京輔都尉,合稱三輔都尉,漢武帝元鼎四年(前113年)設置。京輔都尉治華陰(今陝西華陰縣),左輔都尉治高陵(今陝西高陵縣),右輔都尉治郿(今陝西眉縣)。 [15]大農管鹽鐵官布多:大農所管的鹽鐵官分布甚多。 [16]水衡:水衡都尉。漢武帝元鼎二年(前115年)始設置。主管上林苑、鹽鐵、鑄錢,兼管皇室財物,與少府同為天子私府。 [17]主:主管。 [18]越:南越。 [19]昆明池:池苑名。故址在今陝西西安市西南斗門鎮東南。漢武帝元狩三年(前120年)開鑿,用以訓練水軍和解決長安城供水不足。周圍四十里。 [20]列:排列。觀(guan):高樓台館等建築物。環:圍繞。 [21]治:建造。 [22]作:修建。柏梁台:台名,漢武帝元鼎二年修建,以香柏為梁,故名柏梁台。在長安城中北闕內。 [23]緡錢:此指沒收商人隱瞞財產獲得的錢。諸官:各官府。 [24]太僕:官名,職掌皇帝專用車馬,兼管官府畜牧業,位列九卿。 [25]往往:處處。即:就。比:往日。沒入:沒收。田:第一個「田」,名詞;第二個「田」,動詞,「種田」的意思。 [26]諸苑:各個苑囿。 [27]雜置多:雜亂設置的官員多。 [28]徒奴婢:服勞役的罪犯和喪失自由作無償勞役的人。 [29]下河漕:黃河下游(潼關以東的黃河)的水路運輸。漕,水道運糧。度:運輸。 [30]官自糴(di):官府自己買進糧食。糴,買進糧食。

原文

  所忠言[1]:「世家子弟富人或鬥雞走狗馬[2],弋獵博戲[3],亂齊民[4]。」乃征諸犯令[5],相引數千人[6],命曰「株送徒[7]」。入財者得補郎,郎選衰矣[8]。

段意

懲罰世家子弟富人中犯法的人,叫他們相互揭發牽連。向政府繳納財物就可以當郎官,改變了郎官的選拔制度。

注釋

[1]所忠:人名,漢武帝寵臣。 [2]世家子弟:世世代代做官襲爵的官宦之家的子弟。走狗馬:打獵。走,跑,使(狗馬)跑。 [3]弋獵:射獵,即射鳥。弋,帶有繩子的射鳥的箭。博戲:一種賭博遊戲,與棋相仿。 [4]亂齊民:擾亂平民。 [5]征(cheng):通「懲」,懲罰。諸犯令:指世家富人子弟中各個觸犯法令的人。 [6]相引:相互揭發牽連。 [7]株送徒:從先捕獲的犯人口供中招出的同案犯。株送,株連牽引。送,引。 [8]郎選衰矣:郎官選拔制度衰敗了。

原文

  是時山東被河災[1],及歲不登數年[2],人或相食[3],方一二千里。天子憐之,詔曰:「江南火耕水耨[4],令饑民得流就食江淮間[5],欲留[6],(之)〔留〕處[7]。」遣使冠蓋相屬於道[8],護之,下巴蜀粟以振之[9]。

段意

山東地區遭水災,數年沒有收成,人相食。遷移災民到長江淮河地區,調運巴蜀地區的糧食救濟災民。

注釋

[1]山東:地區名,指崤山、函谷關以東地區。河:黃河。 [2]歲:年成,年景。不登:莊稼無收成。登,莊稼成熟。 [3]或:有人。 [4]火耕水耨(nou):一種原始的耕種方法。用火燒掉雜草,然後下水種稻。雜草長出來後,除去雜草,再往田裡灌水。耨,除草。 [5]流:遷移。就食江淮間:到長江淮河地區謀生。就食,外出謀生。 [6]留:留下。 [7]留處:留下居住。處,居住。 [8]相屬(zhu):相連。屬,連接。 [9]下:發給。

原文

  其明年[1],天子始巡郡國[2]。東度河,河東守不意行至[3],不辨[4],自殺。行西逾隴[5],隴西守以行往卒[6],天子從官不得食,隴西守自殺。於是上北出蕭關[7],從數萬騎[8],獵新秦中[9],以勒邊兵而歸[10]。新秦中或千里無亭徼[11],於是誅北地太守以下,而令民得畜牧邊縣,官假馬母[12],三歲而歸[13],及息什一[14],以除告緡[15],用充仞新秦中[16]。

段意

漢武帝巡視郡國,河東、隴西太守因未辦好供應而自殺。武帝巡視新秦中,下令百姓在邊境地區從事畜牧業,由官府借給母馬,並免除牧民的財產稅。

注釋

[1]明年:元鼎四年(前113年)。 [2]巡:巡視,巡察。 [3]河東守:河東郡的太守。不意:沒有料到。行:巡視。 [4]不辨(ban):沒有備辦迎接聖駕的事宜。辨,辦理(這個意義後來寫作「辦」,簡化為「辦」)。 [5]逾:越過。隴:山名,在今甘肅、陝西交界處。 [6]以:因。往卒(cu):到得突然。往,到。卒,通「猝」,突然。 [7]蕭關:關名,故址在今寧夏固原縣東南。古時為關中通往塞北的交通要道。 [8]從:隨從。騎(ji):騎兵。 [9]獵:打獵。 [10]勒:整飭,統帥。 [11]亭徼(jiao):邊境上的防禦工事。 [12]假:借。馬母:母馬。 [13]歸:歸還。 [14]息什一:每十匹母馬償還十一匹,以一匹作利息。[15]以:以及,連詞。除告緡:免除告緡令,即對在邊境從事畜牧的人免收財產稅。 [16]充仞:充實。

原文

  既得寶鼎[1],立后土、太一祠[2],公卿議封禪事[3],而天下郡國皆豫治道橋[4],繕故宮,及當馳道縣[5],縣治官儲[6],設供具[7],而望以待幸[8]。

段意

漢武帝打算舉行封禪典禮,郡國及沿途各縣都紛紛作接待的準備,等待天子駕臨。

注釋

[1]得寶鼎:漢武帝元鼎四年在汾陰(今山西萬榮西南寶鼎)修建后土祠,挖土得鼎,獻給武帝,因鼎特大,故尊為寶鼎。 [2]后土:土神。太一:天神。 [3]封禪:帝王到泰山祭天地的大典。 [4]豫:預先。 [5]馳道:專供皇帝馳行的道路。 [6]官儲:官府儲備的物資。這裡主要指膳食等物資。 [7]供具:酒食用的器皿等物。 [8]幸:皇帝親臨。

原文

  其明年[1],南越反,西羌侵邊為桀[2]。於是天子為山東不贍,赦天下,因南方樓船卒二十餘萬人擊南越[3],數萬人發三河以西騎擊西羌[4],又數萬人度河築令居[5]。初置張掖、酒泉郡,而上郡、朔方、西河、河西開田官[6],斥塞卒六十萬人戍田之[7]。中國繕道饋糧[8],遠者三千,近者千餘里,皆仰給大農。邊兵不足,乃發武庫工官兵器以贍之[9]。車騎馬乏絕,縣官錢少,買馬難得,乃著令[10],令封君以下至三百石以上吏,以差出牝馬天下亭[11],亭有畜牸馬[12],歲課息[13]。

段意

討伐反叛的南越和侵邊的西羌。建令居城,設張掖、酒泉郡。駐六十萬軍隊在北方邊境戍蘇兼種田。制訂一項法令,令封君以下至三百石以上俸祿官吏按等級出母馬給全國各亭,政府每年向亭徵收一定數額的馬作為利息。

注釋

[1]其明年:元鼎五年(前112年)。 [2]桀:凶暴。 [3]因:利用。 [4]三河:漢代稱河東、河內、河南三郡為三河。 [5]令居:郡名,今甘肅永登縣一帶。 [6]開:開設。田官:官署名,漢武帝始設。邊境郡主管屯田墾殖的機構。 [7]斥塞卒:戍守邊塞的士卒。斥,巡察。 [8]中國:國中。 [9]武庫工官:執金吾(掌管京師治安)屬官有武庫令,主管收藏兵器,下設工官,主管鑄造兵器。 [10]著令:制訂法令。 [11]差:等級。牝(pin)馬:母馬。 [12]牸馬:母馬。 [13]歲課息:每年徵收利息(以馬作為利 息)。

原文

  齊相卜式上書曰:「臣聞主憂臣辱。南越反,臣願父子與齊習船者往死之[1]。」天子下詔曰:「卜式雖躬耕牧[2],不以為利[3],有餘輒助縣官之用[4]。今天下不幸有急[5],而式奮願父子死之[6],雖未戰,可謂義形於內[7]。賜爵關內侯[8],金六十斤,田十頃。」布告天下,天下莫應[9]。列侯以百數[10],皆莫求從軍擊羌、越。至酎[11],少府省金[12],而列侯坐酎金失侯者百餘人[13]。乃拜式為御史大夫。

  式既在位,見郡國多不便縣官作鹽鐵[14],鐵器苦惡[15],賈貴[16],或強令民賣買之。而船有算[17],商者少,物貴,乃因孔僅言船算事[18]。上由是不悅卜式。

段意

記卜式得寵和失寵以及武帝懲罰列侯。 卜式願父子從軍為討伐南越而獻身,武帝大加賞賜,將卜式的事跡向全國宣布,並重用卜式為御史大夫。後因卜式對鹽鐵官營和船收稅持不同意見,武帝開始不滿意卜式。列侯因不願從軍討伐羌、越,武帝以助祭金不合格削去一百多列侯的爵位。

注釋

[1]習船者:熟悉行船的人。 [2]躬耕牧:親自耕种放牧。 [3]不以為利:不把耕牧作為自己的私利。 [4]助:資助。用:費用。 [5]急:緊急的事情,此指戰爭。 [6]奮:振奮,振作。死之:為之獻身。 [7]義形於內:忠君報國的正義之情從內心裡表現出來。 [8]關內侯:舊二十級爵的第十九級,封侯爵,但無封邑。 [9]莫應:沒有人響應。 [10]列侯:舊二十級爵的最高一級,有封邑,並有權徵收封邑的租稅。 [11]酎(zhou):醇酒,正月作,八月成,用來祭祀宗廟。至酎,指到了用酎酒祭祀宗廟的時候。 [12]省金:審察列侯所繳納的助祭黃金。漢代皇帝酎祭時,列侯須貢金助祭,助金的多少以封地的戶口計算,千口納金四兩,交掌管皇帝私人財物的少府審視。 [13]坐酎金失侯:犯助祭金輕重或成色不合格罪而失掉列侯爵位。 [14]不便:不以為便,不認為……合適。 [15]苦惡:不好,粗劣。 [16]賈(jia):通「價」。 [17]船有算:船有稅,即船五丈以上交一百二十錢的稅(一算)。 [18]因:利用,通過。 [19]由是:從此。悅:喜歡,滿意。

原文

  漢連兵三歲[1],誅羌[2],滅南越。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3],且以其故俗治[4],毋賦稅。南陽、漢中以往郡[5],各以地比給初郡吏卒奉食幣物[6],傳車馬被具[7]。而初郡時時小反,殺吏,漢發南方吏卒往誅之,間歲萬餘人[8],費皆仰給大農。大農以均輸調鹽鐵助賦[9],故能贍之[10]。然兵所過縣,為以訾給毋乏而已[11],不敢言擅賦法矣[12]。

段意

漢朝連續三年出兵誅羌、滅越,新設置十七郡,並免除新郡的賦稅。初置郡常有小規模的叛亂,皆予以平息。軍費物資由大農和軍隊所過縣供給。

注釋

[1]連兵:連續出兵。三歲:三年,指元鼎五年(前112年)「赦天下囚,因南方樓船卒二十餘萬人擊南越」,元鼎六年發卒十萬擊西羌,元封元年(前110年)東越降漢。 [2]誅:滅。 [3]番(pan)禺:縣名,今廣東廣州市。初郡:新設置的郡。十七:十七郡,包括元鼎六年平定南越後設置的南海(今廣州市)、蒼梧(今廣西梧州市)、鬱林(今廣西桂平西)、合浦(今廣東合浦東北)、交趾(今越南河內西北)、九真(今越南北部清化、河靜、義安一帶)、日南(今越南廣治省廣治河與甘露河合流處)、珠崖(今廣東瓊山東南)、儋耳(今廣東儋縣西北)九郡,平定西南夷設置武都(今甘肅西河西南)、牂柯(今貴州貴陽附近,一說在貴州凱里西北)、越巂(xi)(今四川西昌東南)、沈犁(今四川漢源東北)、汶山(今四川茂汶北)五郡,以及犍為(今貴州遵義西)、零陵(今廣西全州西南)、益州(今雲南晉寧東)三郡,共計十七郡。 [4]且:暫且。故俗:原有習慣風俗。 [5]以往:以南。 [6]地比:地區附近。比,近。給:供給。奉:俸祿。幣物:錢財。 [7]傳(zhuan)車馬:傳車傳馬,古時供驛站使用的車馬。被具:駕車乘馬的器具。 [8]間歲:隔一年。 [9]以均輸調鹽鐵助賦:由均輸官協調各地鹽鐵的運銷,所得盈利補助國家的賦稅收入。 [10]贍:供給,供應。 [11]訾(zi):通「資」,錢財。給:供給。毋乏:不缺乏。 [12]不敢言擅賦法:不能說擅自定賦稅辦法(而拒不供給)

原文

  其明年,元封元年,卜式貶秩為太子太傅[1]。而桑弘羊為治粟都尉[2],領大農[3],盡代僅管天下鹽鐵[4]。弘羊以諸官各自市[5],相與爭,物故騰躍,而天下賦輸或不償其僦費[6],乃請置大農部丞數十人[8],分部主郡國。各往往縣置均輸鹽鐵官[9],令遠方各以其物貴時商賈所轉販者為賦[10],而相灌輸[11]。置平準於京師[12],都受天下委輸[13]。召工官治車諸器[14],皆仰給大農。大農之諸官盡籠天下之貨物[16],貴即賣之,賤則買之。如此,富商大賈無所牟大利[17],則反本,而萬物不得騰踴[18]。故抑天下物[19],名曰「平準」。天子以為然[20],許之[21]。於是天子北至朔方,東到太山[22],巡海上[23],並北邊以歸[24]。所過賞賜[25],用帛百餘萬匹,錢金以巨萬計,皆取足大農。

  弘羊又請令吏得入粟補官,及罪人贖罪。令民能入粟甘泉各有差,以復終身[26],不告緡[27]。他郡各輸急處[28],而諸農各致粟[29],山東漕益歲六百萬石[30]。一歲之中,太倉、甘泉倉滿,邊餘谷[31]。諸物均輸帛五百萬匹[32]。民不益賦而天下用饒[33]。於是弘羊賜爵左庶長[34],黃金再百斤焉[35]。

段意

漢武帝任命桑弘羊為治粟都尉,主管大司農的工作,代替了孔僅管理全國的鹽鐵。桑弘羊實施了幾項經濟政策:一、平準、均輸政策。在京師設平準令,在縣設均輸官,掌物全國貨物,平衡物價。二、入粟補官政策。官吏向朝廷交納糧食,可以升遷官職。三、入粟贖罪政策。即罪人向官府交納糧食,可以免、減罪。四、入粟免役、免稅政策。老百姓向甘泉倉交納糧食,可以免除徭役和緡錢稅。實行這些政策,使大司農費用、糧食充裕,桑弘羊也因此大受賞賜。

注釋

[1]貶秩:降職。 [2]治粟都尉:官名,掌管大司農事。 [3]領:主管,總管。 [4]盡代僅:完全代替孔僅。 [5]各自市:各自做買賣。 [6]賦:田地稅。輸:運送。僦(jiu)費:運輸費。僦,雇(車運送)。 [8]大農部丞:官名,西漢武帝設置,屬大農令,主管郡國的均輸、鹽鐵。 [9]往往:處處。 [10]物貴:指貨物價高。轉販:轉運販賣。為賦:作為交納的(實物)賦稅。 [11]灌輸:相互輸送,如水之灌注,即流通。 [12]平準:西漢政府的經濟政策之一。在京師設立平準機構,置平準令一人,屬大司農,掌管政府控制的物資。平準令通過各地的均輸官,利用充足的貨源,賤則買,貴則賣,以調節市場物價,起到平抑物價的作用。 [13]都受天下委輸:總受全國各地運至京師的貨物。都,總。委,積聚,指各郡國積聚的貨物。 [14]工官:官署名,主管制造兵器、日用器物和手工藝品等。西漢工官隸屬於少府,在部分郡縣設置。車諸器:車和各種有關運輸的器物。 [16]籠:獨攬。 [17]牟:謀取。反本:回歸農業。本,指農業。[18]騰踴:喻漲價。 [19]抑天下物:抑制、控制全國物價。 [20]以為然:認為對,認為正確。 [21]許之:批准桑弘羊的平準均輸主張。 [22]太山:即今山東泰山。 [23]巡海上:視察沿海。 [24]並(bang):通「傍」,靠着,沿着。 [25]所過:所經過的地方。 [26]甘泉:甘泉倉。差:等級。復終身:免除終身的徭役。 [27]不告緡:不受告緡法令的懲處,即可以不交納財產稅。 [28]他郡各輸急處:甘泉附近以外的郡交納糧食的人把糧食運送到急需的地方。 [29]諸農:指水衡、少府、太僕、大農設置的農官。致:獲得,收穫。 [30]益:增加。歲:每年。 [31]邊餘谷:邊境地區有富餘的糧食。 [32]諸物均輸帛五百萬匹:各種貨物通過均輸官運銷獲利相當於帛五百萬匹。帛,絲織品。 [33]益賦:增加賦稅。 [34]左庶長:二十等爵位的第十級。 [35]再百斤:又賞賜一百斤。

原文

  是歲小旱,上令官求雨。 卜式言曰:「縣官當食租衣稅而已[1],今弘羊令吏坐市列肆[2],販物求利。亨弘羊[3],天乃雨。」

段意

卜式借皇上令百官求雨的機會殘害桑弘羊。

注釋

[1]縣官:指朝廷的官吏。食租衣稅:意為衣食都依靠租稅收入。食,吃。衣,穿。 [2]坐市在集市上做買賣。列肆:開設商店。 [3]亨(peng):通「烹」,煮。

原文

  太史公曰[1]:農工商交易之路通,而龜貝金錢刀布之幣興焉[2]。所從來久遠[3],自高辛氏之前尚矣[4],靡得而記雲[5]。故《書》道唐虞之際[6],《詩》述殷周之世[7],安寧則長庠序[8],先本絀末[9],以禮義防於利[10]。事變多故而亦反是[11]。是以物盛則衰[12],時極而轉[13],一質一文[14],終始之變也[15]。《禹貢》九州[16],各因其土地所宜[17],人民所多少而納職焉[18]。湯、武承弊易變[19],使民不倦[20],各兢兢所以為治[21],而稍陵遲衰微[22]。齊桓公用管仲之謀[23],通輕重之權[24],徼山海之業[25],以朝諸侯[26],用區區之齊顯成霸名[27]。魏用李克[28],盡地力[29],為強君。自是之後,天下爭於戰國,貴詐力而賤仁義[30],先富有而後推讓[31]。故庶人之富者或累巨萬,而貧者或不厭糟糠[32];有國強者或並群小以臣諸侯[33],而弱國或絕祀而滅世[34]。以至於秦[35],卒並海內[36]。虞、夏之幣[37],金為三品[38]:或黃,或白,或赤[39];或錢,或布,或刀,或龜貝。及至秦,中一國之幣為(三)〔二〕等[40],黃金以溢名[41],為上幣;銅錢識曰半兩[42],重如其文,為下幣。而珠玉、龜貝、銀錫之屬為器飾寶藏[43],不為幣。然各隨時而輕重無常[44]。於是外攘夷狄[45],內興功業[46],海內之士力耕不足糧餉[47],女子紡績不足衣服[48]。古者嘗竭天下之資財以奉其上[49],猶自以為不足也。無異故云[50],事勢之流[51],相激使然[52],曷足怪焉[53]?

段意

司馬遷這段話的要點有三:一、概述貨幣經濟的發展,說明事物都是發展變化的,總有它發生髮展和衰亡的過程。二、簡述貨幣的歷史演變。三、批評漢武帝外攘夷狄內興功業勞民傷財。

注釋

[1]太史公:司馬遷任漢武帝太史令,自稱太史公。下面的話是司馬遷總結性的概括和評議。 [2]龜:龜甲。貝:貝殼。金:指黃金、白銀、赤銅。刀:形狀似刀的刀布。布:布幣。幣:貨幣。興:產生。 [3]所從來:由來,產生以來。 [4]高辛氏:古史傳說中炎黃部落聯盟首領,姬姓,名嚳,亦稱帝嚳,號高辛氏。尚:久遠。 [5]靡得而記云:沒有得到記載。靡,不,沒有。雲,語氣助詞。 [6]《書》:《尚書》。唐虞:唐堯與虞舜。 [7]《詩》:《詩經》。 [8]長(zhang):崇尚。庠(xiang)序:學校。 [9]先本:把農業放在最前面,即優先發展農業。絀末:排斥工商業。絀(chu),通「黜」,貶低,排斥。 [10]於:取。利:贏利。 [11]事變多故:事物發展變化多患難。而:則,就。亦:總。反是:反此,即與此相反。 [12]是以: 因此。物盛:事物發展到頂點。衰:衰落。 [13]時極而轉:時代到了極點就會轉變。極:達到極點。[14]質:質樸。文:文采。 [15]終:終結。始:開始。這句是說,一事物終結了,另一事物又開始了。 [16]《禹貢》:《尚書》中的一篇,記九州土地、物產及貢賦。九州:《禹貢》篇所記的大禹治水後的行政區劃,九州包括冀州、兗州、青州、徐州、揚州、荊州、豫州、梁州、雍州。 [17]因:根據。所宜,所適宜種植的。[18]所多少:所有的多少。納職:交納貢品。職:貢品。 [19]湯:商湯,商朝的建立者。武:周武王,西周的建立者。承弊:承接弊病。易變:加以改變。 [20]不倦:不疲勞,謂負擔不重。 [21]各兢兢所以為治:他們小心謹慎,以此來治理國家。所以,以此來。為治,作為治理(國家的方法)。 [22]而:但是。稍陵遲:漸漸衰頹。 [23]齊桓公:春秋時齊國的國君。管仲:春秋時傑出的政治家,被齊桓公任用為卿,輔佐齊桓公進行改革很有成效。 [24]通:實行。輕重:關於調節商品、貨幣流通和控制物價的理論。這一理論在《管子·輕重》篇中作了集中、詳盡的論述。權:平衡。 [25]徼(yao):通「邀」,求取。業:產業。 [26]朝諸侯:使諸侯來朝見。 [27]用:以,憑。區區:小小。顯成霸名:顯揚、成就了霸主的名聲。 [28]李克:即李悝(kui),曾任魏國君主魏文侯相。 [29]盡地力:充分利用土地的生產潛力。李悝提倡精耕細作,獎勵開荒,並實行平糴法,使魏國富強起來。 [30]貴詐力:崇尚欺詐和武力。 [31]推讓:謙讓。 [32]不厭糟糠:連粗劣的食物也吃不飽。厭,足,飽。糟糠,酒渣谷糠,代指粗劣的食物。 [33]有:句首語氣助詞,無義。群小,眾多的小國。臣諸侯:使諸侯臣服、稱臣。 [34]絕祀:斷絕祭祀,即亡國。滅世:滅於世,即從世界上消亡。 [35]以:而。至於:到。 [36]卒:終於。 [37]夏:夏朝。 [38]三品:三種。[39]黃:黃金。白:白銀。赤:赤銅。 [40]中(zong)一國之幣:統一全國的貨幣。中,合,猶言統一。 [41]溢:通「鎰」,古代黃金的重量單位,一鎰二十兩(一說二十四兩)。名:(重量單位)名稱。 [42]識(zhi):標記,這裡指銅錢上表示面額的文字。 [43]器飾寶藏(zang):器物裝飾物寶物。 [44]輕重:貴賤。 [45]攘:排斥。夷狄:東南方和北方民族,如東夷、西南夷、匈奴。 [46]興:建立。功業:功勳事業。[47]士:男子。 [48]紡績:紡織。 [49]古者:古代的人。嘗:曾經。奉:供奉。 [50]無異故:沒有別的原因。異,別的。 [51]事勢:事物發展趨勢。流:流動,變化。 [52]激:阻遏。 [53]曷:何。[1]

司馬遷

司馬遷(前145年或前135年~不可考),字子長,生於龍門(西漢夏陽、即今陝西省韓城市,另說今山西省河津市),西漢史學家、散文家。他以其「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的史識創作了中國第一部紀傳體通史《史記》(原名《太史公書》)。被公認為是中國史書的典範,該書記載了從上古傳說中的黃帝時期,到漢武帝元狩元年,長達3000多年的歷史,是「二十五史」之首,被魯迅譽為「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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