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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號戒備信號

圖片來自hket

一號戒備信號英語:Standby Signal No.1),是香港熱帶氣旋警告信號,一般市民俗稱為一號風球,亦是香港熱帶氣旋警告信號之中最低級的信號,高一級為三號強風信號

意義

根據官方定義,此等信號乃表示有一熱帶氣旋,約在香港800公里的範圍內,可能影響香港,離岸海域可能有強風[1]

一個熱帶氣旋會帶來多方面的影響,例如大風、風暴潮、大雨、下沉氣流引致的酷熱天氣。由於香港的熱帶氣旋警告系統旨在警告市民熱帶氣旋帶來的風力威脅,因此一號信號中所指的「影響」只限於熱帶氣旋所帶來的風力。對於熱帶氣旋帶來風力及風暴潮以外的影響,天文台會在有需要時發出其他相應警告,提醒市民熱帶氣旋所帶來的其他方面影響,例如酷熱天氣警告、暴雨警告信號等。同時,一年內有不少熱帶氣旋進入香港約800公里的範圍,天文台會考慮此等熱帶氣旋會否帶來風力威脅,才會決定是否發出一號信號,因此當熱帶氣旋集結在香港約800公里或以內,並不代表必需發出一號信號。

自2006年起,發出一號戒備信號加入「離岸海域可能有強風」的考慮。自此天文台在熱帶氣旋在香港遠處掠過或長遠並非繼續接近香港,但離岸吹強風的情況下考慮發出一號信號,以及在取消三號強風信號時,如離岸仍受強風影響,則改發一號信號而非直接取消所有熱帶氣旋警告信號。

此外如果熱帶氣旋來勢洶洶,或者在東北季候風共同影響,導致風力提早增強,天文台亦有可能在熱帶氣旋還沒進入距離香港800公里範圍時提前發出一號信號,不過較為罕見,多數在秋季出現。雖然在1987年颱風林茵(東南偏東約880公里)、1988年颱風露比(東南偏南約810公里)及1989年超強颱風戈登(東南約830公里)連續3年出現此情況,但是之後要相隔25年,在2014年颱風海鷗來襲時才再次發生(東南偏東約850公里)。4年後的超強颱風山竹挾巨大環流直撲珠江口以西一帶,構成重大威脅,香港天文台更史無前例在山竹距離香港仍有過千公里時便已經發出一號戒備信號(東南偏東約1110公里),並特別把定義改為「表示有一熱帶氣旋,將會進入香港800公里內,可能影響本港」[2],直至山竹進入警戒範圍後才改回慣用的「在香港約800公里內」。

歷史

香港天文台從1884年開始就為香港海港內的輪船懸掛颱風信號以作示警,其後並開始為原有的信號球加設數字來代表風力強度和風向。當時,香港天文台有兩套信號系統。一套是本地颱風警告信號(為位於香港警戒範圍以內的颱風),另外一套是非本地颱風警告信號(為位於香港警戒範圍以外的颱風)。

1905年

一號風球從1905年開始出現。根據當時的系統,一號風球代表香港以北有颱風出現。信號球形狀為朝上錐體(▲)[3]。信號分為紅色和黑色。紅色信號代表颱風距離香港超過300哩,黑色信號則代表颱風距離香港少於300哩。

根據當時的憲報,懸掛風球並不一定代表天文台預料香港會出現惡劣天氣。

1917年

根據1917年的信號系統,一號風球信號球形狀為紅色朝上錐體,夜間信號燈顏色設定為「白白白」(由上至下),代表香港可能在未來24小時受到烈風吹襲[4]

1927年

一號風球形狀出現改變,形狀為紅色T字,夜間燈號無變。

1931年

1931年3月1日熱帶氣旋警告信號系統改制,新的一號風球信號球形狀以現在為人熟識的黑色T字呈現,並再沒有做出改變。夜間信號燈顏色與1917年系統一樣,當時的一號風球表示有熱帶氣旋可能會影響香港[5]

日治時期

1943年10月20日至1945年8月底,當時的日佔政府因戰爭時期使氣象預報物資短缺[6],遂暫時把颱風警告信號系統精簡,改為只有一號及二號風球。

根據當時的系統,一號風球的信號球顏色改為紅色,而夜間信號燈顏色亦改為「紅藍」(由上至下)。而一號風球的意思亦改為代表戒備或強風吹襲,意義與以往的一號風球、現在的一號及三號信號相同。

此系統直至香港重光後才被廢除。

戰後

1956年,天文台當局把一號信號的意義改為表示有熱帶氣旋進入香港400海里(約740公里)警戒範圍並可能影響香港。

1986年,天文台改為使用十進制,並把熱帶氣旋警戒範圍擴大至800公里。

參考文獻

  1. 香港熱帶氣旋警告信號 (PDF). [2012-08-07].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0-08-15). 
  2. 香港天文台. 天氣稿第175號-熱帶氣旋警告. 2018年9月14日 [2018年9月16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年9月15日). ()
  3. The Hong Kong Government Gazette, 22nd December, 1905 (PDF). 香港政府憲報. 1905年12月22日 [2016-08-31] (英語). 
  4. The Hong Kong Government Gazette, June 15, 1917 (PDF). 香港政府憲報. 1917年6月15日 [2016-08-31] (英語). 
  5. The Hong Kong Government Gazette, December 31, 1931 (PDF). 香港政府憲報. 1931年12月31日 [2016-08-31] (英語). 
  6. 風季來臨香港 港務局指導防範颱風 寶貴之船舶及各種物資毋令損失. 華僑日報第肆頁. 1944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