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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理論是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公布的專用名詞。

漢字,是中華民族文化的化石,是歷史的載體,是前人智慧的結晶[1],是有着鮮活生命的「你」「我」「他」,有着濃郁的文化意蘊、獨特的文化魅力和深厚的民族情結。漢字之美[2],美在形體、美在風骨、美在精髓、美在真情!

名詞解釋

代理理論是在權衡理論的基礎上又考慮了代理的成本,一步一步完善原來的理論。

在資本結構的決策中,不完全契約、信息不對稱以及經理、股東與債權人之間的利益衝突將影響投資項目的選擇,特別是在企業陷入財務困境時,更容易引起過度投資問題與投資不足問題,導致發生債務代理成本。債務代理成本損害了債權人的利益,降低了企業價值,最終將由股東承擔這種損失。

過度投資問題

過度投資問題,是指因企業採用不盈利項目或高風險項目而產生的損害股東以及債權人的利益並降低企業價值的現象。發生過度投資問題的兩種情形:一是當企業經理與股東之間存在利益衝突時,經理的自利行為產生的過度投資問題;二是當企業股東與債權人之間存在利益衝突時,經理代表股東利益採納成功率低甚至淨現值為負的高風險項目產生的過度投資問題。

當企業的所有權與控制權發生分離時,經理與股東之間的利益衝突會表現為經理的機會主義行為。具體表現形式為:如果企業的自由現金流相對富裕,即使在企業缺乏可以獲利的投資項目和成長機會時,經理也會傾向於通過擴大企業規模來擴大自身對企業資源的管理控制權,表現為隨意支配企業自由現金流量,投資於淨現值甚至為負的投資項目,而不是向股東分配股利。有時經理也會過分樂觀,並自信地認為其行為是有助於提升股東價值的,如果在並非真正意識到項目的投資風險與價值情況下進行投資,也會導致過度投資行為。企業經理這種隨意支配自由現金流的行為是以損失股東利益為代價的。為抑制這種過度投資帶來的對股東利益以致最終對企業價值的損害,可以通過提高債務籌資的比例,增加債務利息固定支出在自由現金流中的比例,實現對經理的自利性機會主義行為的制約。

當經理代表股東利益時,經理和股東傾向於選擇高風險的投資項目,特別是當企業遇到財務困境時,即使投資項目的淨現值為負,股東仍有動機投資於淨現值為負的高風險項目。這是因為企業股東與債權人之間存在潛在的利益衝突,表現為在信息不對稱條件下,股東可能會把資金投資於一個風險程度超過債權人對債務資金原有預期水平的項目上。如果這一高風險項目最終成功了,股東將獲得全部剩餘收益,但如果該項目失敗了,由於股東只承擔有限責任,主要損失將由債權人承擔。顯然,企業股東憑藉選擇高風險項目提高了債務資金的實際風險水平,降低了債務價值,這種通過高風險項目的過度投資實現把債權人的財富轉移到股東手中的現象被稱為「資產替代問題」(asset substitution)。

在企業遭遇財務困境時,即使投資了淨現值為負的投資項目,股東仍可能從企業的高風險投資中獲利,說明股東有動機投資於淨現值為負的高風險項目,並伴隨着風險從股東向債權人的轉移,即產生了過度投資問題。

投資不足問題

投資不足問題,是指因企業放棄淨現值為正的投資項目而使債權人利益受損並進而降低企業價值的現象。投資不足問題發生在企業陷入財務困境且有比例較高的債務時,如果用股東的資金去投資一個淨現值為正的項目,可以在增加股東權益價值的同時,也增加債權人的債務價值。但是,當債務價值的增加超過權益價值的增加時,即從企業整體角度而言是淨現值為正的新項目,而對股東而言則成為淨現值為負的項目,投資新項目後將會發生財富從股東轉移至債權人。因此,如股東事先預見到投資新項目後的大部分收益將由債權人獲得並導致自身價值下降時,就會拒絕為淨現值為正的新項目投資。

陷入財務困境的企業股東如果預見採納新投資項目會以犧牲自身利益為代價補償債權人,因股東與債權人之間存在利益衝突,股東就缺乏積極性選擇該項目進行投資。

當企業面臨財務困境時,股東會拒絕淨現值為正的項目,放棄投資機會的淨現值,即產生了投資不足問題。股東主動放棄淨現值為正的投資項目,將對債權人和企業的總價值造成損失。對於那些未來可能有大量的盈利性增長機會需要進行投資的企業而言,這種成本將更高。

債務的代理收益

債務的代理成本既可以表現為因過度投資問題使經理和股東受益而發生債權人價值向股東的轉移,也可以表現為因投資不足問題而發生股東為避免價值損失而放棄給債權人帶來的價值增值。然而,債務在產生代理成本的同時,也會伴生相應的代理收益。債務的代理收益將有利於減少企業的價值損失或增加企業價值,具體表現為債權人保護條款引人、對經理提升企業業績的激勵措施以及對經理隨意支配現金流浪費企業資源的約束等。

當債權人意識到發生債務代理成本可能產生對自身價值的損失時,會採取必要措施保護自身利益,通常是在債務合同中加入一些限制性條款,如提出較高的利率要求以及對資產擔保能力的要求。此外,法律以及資本市場的相關規定也會出於保護債權人利益對發債公司作出一些限制性規定。這些保護債權人利益的措施有效地抑制了債務代理成本。如企業發生新債務時,理性的投資者會謹慎地關注企業的資信狀況、盈利能力、財務政策、成長機會以及投資的預期收益與風險。新投資者與現有債權人與股東均會對新發生債務的預期收益以及對原有債務的影響作出合理判斷,以避免發生企業價值受損的潛在風險。

債務利息支付的約束性特徵有利於激勵企業證履行償付義務,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提高企業創造現金流的能力,提高債權人與股東的價值,維護自身的職業聲譽。與此同時,因經理與股東之間的潛在利益衝突,從資本結構的設計角度出發,通過適當增加債務,提高債務現金流的支付比率,約束經理隨意支配企業自由現金流的浪費性投資與在職消費行為,抑制以損害股東利益為代價的機會主義行為所引發的企業價值下降。

債務代理成本與收益的權衡

企業負債所引發的代理成本以及相應的代理收益,最終均反映在對企業價值產生的影響上。在考慮了企業債務的代理成本與代理收益後,資本結構的權衡理論模型可以擴展為如下形式:

VL=VU(利息抵稅)-PV(財務困境成本)-PV(債務的代理成本)+PV(債務的代理收益)

代理理論的意義

代理理論為資本結構如何影響企業價值的主要因素以及內在邏輯關係提供了一個基本分析框架。但這些結論並非與企業的實際做法完全一致。如同投資等其他財務決策一樣,資本結構決策通常是由經理人員在符合自身基本動機的基礎上綜合考慮其他多種因素作出的。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