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差法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價差法是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公布的一個科技名詞術語。
語言文字是一個民族文化的結晶。這個民族[1]過去的文化靠着它來流傳,未來的文化也仗着它來推進,從大約是在公元前14世紀,殷商後期的「甲骨文」被認為是「漢字」的第一種形式[2],西周後期,漢字發展演變為大篆,後秦始皇統一中國,中國文字才逐漸走上了發展的道路,直至今天。
名詞解釋
價差法是分別評估房地產在改變之前和改變之後狀況下的價值,將兩者之差作為房地產價值減損額或價值增加額的方法。對收益性房地產,宜測算經濟耐用年限內無質量缺陷房地產正常淨收益現值和與有質量缺陷房地產正常淨收益現值和之差,作為房地產價值減損額。
價差法的思路
價差法的思路:通過尋找可比的損害前後房地產案例,通過比較修正,得出估價對象損害前後房地產市場價值之差來確定房地產損害賠償價值。是市場比較法基礎上延伸出來的一種方法,是在估價對象受損前後的房地產市場價值之差,適用於不可修復的非實體性損害估價,如日照影響房地產損害。前提:一要有一個活躍的市場,具有可比的損害前房地產的交易案例和損害後的房地產交易案例,二是非實體性損害是不可修復的。
價差法的適用範圍
損害前後價差法適用於以下情況:
(1)能夠通過資料獲取損害前和損害後的市場價值(比如通過市場法或收益法間接測算出損害前後房地產的價值或者直接通過買賣合同、建造合同等直接獲取損害前房地產的價值)
(2)適用於因規劃發現改變,導致容積率、工期、前期投入、整體運營規劃等產生變化導致的房地產價值損害(比如容積率減少導致土地價值減值、建築限高改變導致需重新規劃設計、工期延遲、預售期延後等周期的增加帶來的資金成本及銷售成本(銷售人員底薪、社保等的增加)
參考文獻
- ↑ 中國專門創製文字的民族:千人從遼東遷徙西北,雄霸三百年,搜狐,2022-08-13
- ↑ 見證殷商歷史 走進中國文字之源,搜狐,2020-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