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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單標示外使用
圖片來自doctor119

仿單標示外使用(off-label use,也可寫為標示外使用標籤外使用)指的是把藥物使用在未經核准的適應症Indication (medicine)、年齡層、劑量、或給藥途徑之上。處方藥非處方藥均可作標籤外使用,但大多數對這種使用的研究都集中在處方藥上。

除非有違反道德準則或是違反安全規定,標籤外使用通常都屬合法。醫療衛生提供者開立藥物,用在超出官方核准的適應症,為的是用來產生療效。例如,因為氨甲蝶呤(在台灣,學名為胺基甲基葉酸,商品名為滅殺除癌錠,及治善錠)的免疫調節作用可為各種病症提供舒緩,而被廣泛使用.[1]。但是,標籤外使用可能會有健康風險,以及產生法律責任爭議。針對藥廠做藥物標籤外使用的市場推廣,通常被禁止。

社會與文化

藥廠對於藥物的標籤外使用有不少行銷的方法,但這樣的行銷做法曾產生不少不當行銷的訴訟(請參考推廣標籤外使用藥物的訴訟案件及和解清單List of off-label promotion pharmaceutical settlements)。其中一些訴訟已達成和解,和解金額創下世界記錄(請參考世界金額最大藥物和解案清單List of largest pharmaceutical settlements)。

美國政府在2017年考慮允許藥廠為推廣標籤外使用而直接向消費者做廣告Direct-to-consumer advertising支持這種做法的斯科特·戈特利布Scott Gottlieb在當年被任命為FDA局長。

使用頻率

標籤外使用的情況相當普遍。通用名藥物(仿製藥,或稱學名藥)的擴展治療範圍,通常少有人會去申請核准,激勵措施僅會用在專有藥物,透過臨床試驗產生更多數據,以取得用在新適應症的核准。在所有藥物中,有多達五分之一被用於標籤外使用,而在精神藥物中,標籤外使用的比率則達到31%。

參考文獻

  1. Briem, S; 等, [Current "off label use" of methotrexate for chronic inflammatory rheumatic diseases], Z Rheumatol, 2011, 70 (2): 123–128, PMID 21267732, doi:10.1007/s00393-010-06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