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價報告使用期限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估價報告使用期限是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公布的科技術語。
隨着社會制度的不斷發展與進步,中國的漢字也在不斷演化着,從最初的甲骨文[1]漸漸發展到了小篆[2],後來文化進一步發展後,才出現了」漢字」這種說法。
名詞解釋
估價報告使用期限是指自估價報告出具之日起計算,使用估價報告不得超過的時間。
房地產估價報告使用期限的內容
房地產估價報告作為一種服務產品,也跟其他商品一樣具有「保質期」,估價報告使用期限可視為其保質期。估價報告使用期限,《房地產估價規範》(GB/T50291-2015)規定,估價報告使用期限不宜超過一年。
《房地產抵押估價指導意見》中規定,「估價報告應用有效期從估價報告出具之日起計,不得超過一年;房地產估價師預計估價對象的市場價格將有較大變化的,應當縮短估價報告應用有效期。」
估價目的不同,估價時點、價值類型以及估價依據等都有可能不同。因此,估價報告使用期限的長短,應根據估價目的和預計估價對象的市場價格變化程度來確定,原則上不超過一年。估價報告使用期限的表述形式一般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或者:自××年××月××日起計算××年(××個月、××日)。使用期限是估價報告中一項不可或缺的重要條款,估價報告具有時效性,報告使用者在使用估價報告時應充分注意。
說明估價報告使用期限的意義
說明估價報告使用期限的意義在於:超過估價報告使用期限使用估價報告的,相關責任應由估價報告使用者承擔;在估價報告使用期限內使用估價報告的,相關責任應由在估價報告上蓋章的房地產估價機構和簽名的註冊房地產估價師承擔,但估價報告使用者不當使用的除外。因此,估價報告使用期限不同於估價報告有效期或估價責任期限:如果估價報告超過了其使用期限未被使用的,則估價報告有效期或估價責任期限就是估價報告使用期限;如果估價報告在其使用期限內被使用的,則估價報告有效期或估價責任期限應到估價服務的行為結束為止,即在估價報告上蓋章的房地產估價機構和簽名的註冊房地產估價師要負責到底。
參考文獻
- ↑ 漢字小時候|一個文字,一段歷史,搜狐,2020-11-24
- ↑ 書法丨原來小篆是中國第一個也是唯一一個由國家規定的標準漢字形態!,搜狐,2017-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