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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崇龜 劉崇龜,字子長,滑州胙(今河南延津)人,進士。僖宗(八七四至八八八)時終清海軍節度使。工書、畫,性廉潔,姻舊或干以財,率不答,但畫荔枝圖自作賦以遺之。工正書,中和五年(八八五)蕭遘所撰唐昭覺寺碑,為其所正書。《唐書本傳、金石錄、北夢瑣言》。

人物簡介

[唐]字子長,滑州胙(今河南延津)人。進士。僖宗(八七四至八八八)時終清海軍節度使。工書、畫,性廉潔,姻舊或干以財,率不答,但畫荔枝圖自作賦以遺之。工正書,中和五年(八八五)蕭遘所撰唐昭覺寺碑,為其所正書。《唐書本傳、金石錄、北夢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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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崇龜鎮守南海那一年,有一個富商的兒子年輕而且長得白皙,不同於一般賤買貴賣的商人,一天他的船停靠在江邊,岸上有一座住宅。裡面有一個女子,年齡有二十多歲,長得非常美麗妖艷,不是平常所能見到的。這個女子不躲避人。所以富商的兒子得以和她交換目光眉來眼去。並乘機和她說:"我傍晚到你家裡去。"女子面無難色,只是點頭微笑,到了傍晚,這個女子果然開着門等富商的兒子。沒等富商的兒子前來赴約,有一個小偷進來偷東西。他看到一間屋裡沒有點燈。便竄了進去。那女子高興地撲了上去。小偷以為來人抓他,便用殺豬刀刺了女子一刀,然後扔下刀跑了,女子的家人沒有發覺。富商的兒子隨後來到,一進屋就踩到鮮血上,立刻摔倒在地上。一開始他以為是水,用手一摸,聞到了一股血腥味。接着又摸到地上躺了一個死人,便趕忙出去。直接上了船,船開了一夜,到天亮,已經駛出一百多里。女子家裡的人循着血跡找到江岸。然後便向宮府報了案。主持辦案的官員普遍詢問了住在江邊的人,有人說某月夜晚,有某一條船夜裡發出。辦案官員立刻派人把富商的兒子追回,將他關到獄裡嚴刑拷打。富商的兒子供出實情,只是不承認殺人,女子家裡的人把撿到的殺人兇器。一把殺豬刀交到官府。郡守下命令說:"某日召開盛大宴會,全境的屠夫,都要集中到球場上,等着屠宰牲口。"屠夫們聚集以後,他又傳令說:"今天已經晚了,明天再來,現在各自把殺豬刀留到廚房裡,空手回去。"然後他又叫人把屠夫們的刀取來,用殺人那口刀換下一口。第二天早晨。命令屠夫們到衙門去取刀,眾人都認領了自己的刀走了,只有一個屠夫留在最後,不肯拿刀。郡守問他為什麼不取刀,他說:"這不是我的刀。"又問他是誰的刀。屠夫說應該是某人的刀。又問清了刀的主人居住的地點。郡守立刻派人去抓,結果殺人者已經逃走了。於是郡守又命令將牢獄裡應處死的犯人,假裝成富商的兒子,傍晚時公開處死在市場上,逃跑的殺人犯的家屬,每天早晚都探聽官府的消息。既然已經將"殺人犯"殺了,沒過一兩天,殺人者就放心地回家了。 [1]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