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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刑邵傳出自《北史》,史書是是匯合併刪節記載北朝歷史的《魏書》《北齊書》《周書》《隋書》而編成的紀傳體史書,共一百卷。記述從北魏登國元年到隋義寧二年(618)的歷史。[1]

原文

刑邵,字子才,小字吉。少時有避,遂不行名。十歲便能屬文,雅有才思,聰明強記,日誦萬餘言。年未二十,名動衣冠。嘗與右北平陽固、河東裴伯茂、從兄果、河南陸道暉等至北海王聽舍宿飲,相與賦詩, 凡數十首,皆在主人奴處。旦日奴行,諸人求詩不得,邵皆為誦之。諸人有不認詩者,奴還得本,不誤一字。

自孝明之後,文稚大盛。邵雕蟲之美,獨步當時,每一文初出,京師為之紙貴,讀誦俄遍遠近。於時袁 翻與范陽祖瑩位望通顯,文筆之美,見稱先達;以邵藻思華贍,深共嫉之。每洛中貴人拜職,多憑邵為謝章 表。嘗有一貴勝初授官,大事賓食,翻與邵俱在坐,翻意主人托其為讓表。遂命邵作之,翻甚不悅。 太昌初,救令恆直內省,給御史,令覆案尚書門下事,凡除大官,先問其可不,然後施行。除衛將軍、國 子祭酒。以親老還鄉,詔所在特給兵力五人,並令歲一入朝,以備顧問。丁母憂,哀毀過禮。

其後除驟騎、西充州刺史。在州有善政,俘鼓不鳴,吏人奸伏,守令長短,無不知之。定陶縣去州五十 里,縣令妻日暮取人斗酒束脯,邵逼夜攝令,未明而去,責其取受,舉州不識其所以。及代,吏人父老及溫姐皆遠相攀追,號泣不絕。

邵率情簡素,內行修謹,兄弟親姻之間,稱為雍睦。博覽墳籍,無不通曉。晚年尤以《五經》章句為意, 窮其指要。

事寡嫂甚謹,養孤子恕慈愛特深。在充州有都信雲怒疾便憂之廢寢食顏色貶損及卒人士為之傷心痛 悼雖甚竟不再哭賓客弔慰枚淚而已。其高情達識,開遣滯累,東門吳以還,所未有也。

譯文

刑邵,字子才,小名吉,少年時因避諱,於是不以名稱呼。十歲就能寫文章,很有才華,天資高,記憶力強每日誦讀一萬多字。年紀不到二十,名聲震動達官貴人。曾經與右北平的陽固、河東的裴伯茂、從兄邢罘、河南的陸道暉等人到北海王元昕家裡飲酒,一起吟誦詩篇,共得數十首,都放在主人的奴僕那裡。第二天早晨奴僕外出,人們得不到詩稿,邢邵為他們一一背誦。這些人中有不記得自己寫的詩句的,奴僕歸來取回詩稿一看,竟一字不錯。

自孝明皇帝以後,文學之風十分興盛。邢邵吟詩寫賦的才能獨步當時。每有文章寫出,京城爭相傳抄,一時紙貴,高聲朗讀的聲音傳遍遠近。當時袁翻和范陽的祖瑩地位顯赫,文筆的秀美,被先賢們稱道。因為邢邵的文章瑰麗富贍,人們十分妒嫉。洛陽每當有達官顯貴被任命新職,大多請邢邵代寫謝表。曾有一位貴顯的大官剛被朝廷授予職務,大肆宴請賓客,袁翻與邢邵都在坐。袁翻想着主人會委託他代寫謝表,然而卻請了邢邵,他因此很不高興。

太昌初年,朝廷令他任職內省,授給御史職務,命他負責尚書省門下事。朝廷凡任命重要官員,都要先問他是否可以,然後再去任命。他被授予衛將軍、國子祭酒。因雙親年紀高邁,辭職還鄉。朝廷下詔破例給他五名兵士,並讓他一年入朝一次,遇事向他徵詢意見。他母親去世,悲哀痛悼,超過常禮。

以後,任驃騎、西兗州刺史。在州中任職時有很好的政聲,官衙旁邊喊冤告狀的人敲擊的大鼓沒有響過。吏卒們的作奸犯科,官員們的是非短長,他沒有不知道的。定陶縣距州城五十里,縣令的妻子每天晚索上要人家一斗酒、一束干肉,邢邵夜晚把縣令拘捕,天未明又把他放回,斥責他索要人家的東西,全州上下都不知道是怎麼一回事。離職時,官民父老及老嫗都追着為他送行,哭泣聲不絕於路。

邢邵性情清簡靜素,涵養較深,處事謹慎。兄弟和親友之間,相處和睦。他博覽典章經史,通曉古今。晚年留意於《五經》,窮究其中的要旨。

事奉寡嫂很恭謹,撫養亡兄之子刑憩熱愛深厚在究州時,有都城使者說刑憩熟病,就憂愁得廢寢忘 食,面色消瘦等到刑憩去世,人們為他傷心,他悲痛雖然很深,竟不再哭,賓客弔祭孔問,僅擦淚而已他 高尚的情操深遠的見識,開導解釋疑滯的難題,自東門吳以來,沒有人可比。[2]

作者簡介

李延壽,唐代史學家,相州(今河南安陽)人。貞觀年間,做過太子典膳丞、崇賢館學士,後任御史台主簿,官至符璽郎,兼修國史。李延壽曾參加過官修的《隋書》、《五代史志》(即《經籍志》)、《晉書》及當朝國史的修撰。《南史》與《北史》為姊妹篇,是由李大師及其子李延壽兩代人編撰完成的。[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