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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崔悛傳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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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崔悛傳出自《北史》,史書是是匯合併刪節記載北朝歷史的《魏書》《北齊書》《周書》《隋書》而編成的紀傳體史書,共一百卷。記述從北魏登國元年到隋義寧二年(618)的歷史。[1]

原文

㥄字長儒,狀貌偉麗,善於容止。齊神武至信都,以為開府諮議參軍。神武入洛,議定廢立。太僕綦俊盛言節閔帝賢明,可主社稷。作色而前曰:「若其賢明,自可待我高王。既為逆胡所立,何得猶作天子?若從俊言,王師何名義舉?」由是節閔及中興主皆廢。更立平陽王,是為孝武。以建義功,封武城縣公。天平中,授徐州刺史。初,㥄為常侍,求人修起居注,或曰:「魏收可。」㥄曰:「收輕薄徒耳。」更引祖鴻勛為之。又欲陷收不孝之罪,乃以盧元明代收為中書郎。由是收銜之。及收聘梁,過徐州,㥄備刺史鹵簿迎之,使人相聞收曰:「勿怪儀衛多,稽古力也。」收語蹇,急報曰:「崔徐州建義之勛,何稽古之有?」㥄自以門伐素高,特不平此言。

㥄以籍地自矜,每謂盧元明曰:「天下盛門唯我與爾,博崔、趙李何事者哉!」崔暹聞而銜之。神武葬後,㥄又竊言:「黃頷小兒堪當重任不?」暹啟文襄,於是鎖㥄赴晉陽訊之不服暹引邢子才為證子才執無此言那出告㥄子贍曰尊公意正應欲結姻陳元康贍有新生女,乃許妻元康子。元康為言於文襄曰:「崔㥄名望素重,不可以私語殺之。」文襄曰:「若免其性命,當徙之遐裔。」元康曰:「㥄合死。朝野皆知。公誠能以寬濟猛,輕其罰,則仁德彌著,天下歸心。」乃舍之。

五年,為東兗州刺史,復攜馮氏之部。馮氏受納狼籍,為御史劾,與㥄俱召,詔付廷尉。尋別詔斬馮氏於都市,㥄以疾卒獄中。㥄歷覽群書,兼有辭藻。自中興迄於孝武,詔誥表檄多㥄所為。然性侈,耽財色,於諸弟不能盡雍穆之美,世論以此譏之。

譯文

崔㥄字長儒,相貌壯美,注重儀容舉止。齊神武帝(高歡)到信都,任命他為開府諮議參軍。高歡進入洛陽,商議決定廢棄或存置帝王的大事。太僕綦俊極力申說節閔帝賢明,可以主持國家大事立為君王。崔㥄變了臉色上前說:「如果他還算得上賢明,那麼自然可以等待我高王。既然是叛逆的胡人所擁立的,怎麼還能當天子呢?如果聽從綦俊的話,怎麼還能稱得上是義舉呢?」因此節閔帝和安定王都被廢黜。改立平陽王,這就是孝武帝。崔㥄因為擁立孝武帝有功,被封為武城縣公。東魏天平年間,任徐州刺史。起初,崔㥄任常侍,找人修撰起居注,有人說:「魏收可以。」崔㥄說:「魏收是輕薄之徒。」改請祖鴻勛修撰。又想誣賴魏收不孝之罪,就用盧元明取代魏收當中書郎。魏收因此記恨他。到魏收受聘出使梁朝,經過徐州,崔㥄準備了刺史的儀仗迎接他,派人相傳告知魏收說:「不要怪儀仗衛士多,這是研習古代的做法。」魏收說話口吃,急忙回覆說:「崔徐州有擁立皇帝的功勞,怎麼要靠研習古代的例子?」崔㥄自認為門第素來很高,對這句話心裡特別感到不平。

崔㥄以官宦門第自負,經常對盧元明說:「天下的豪門望族僅有我和你。博陵崔氏、趙郡李氏怎麼能相比呢!」崔暹聽說後記恨他。神武帝下葬後,崔㥄又私下說:「黃頷小兒能當得起重任嗎?」崔暹(聽說後)啟奏文襄帝。於是鎖住崔㥄押赴晉陽,訊問他,他不服。崔暹請邢子才作證,子才堅持說沒有此言。邢子才出來,對崔憤的兒子崔贍說:「尊公的意願,正想和陳元康結為親家。」崔贍有個剛生下來的女兒,就許配給元康的兒子為妻。元康就替他向文襄帝說:「崔㥄名望向來很重,不能因為私下說的話就殺他。」文襄帝說:「如果要赦免他的性命,應當把他流放到遠方。」元康說:「崔㥄應該處死,朝野都知道。您如果能夠寬容和嚴厲相輔而行(相互彌補),減輕對他的刑罰,那麼仁德就越加顯明,天下都歸心了。」於是赦免了他。

北齊天保五年,任東兗州刺史,又攜帶馮氏部屬。馮氏受賄名聲不好,被御史彈劾,與崔㥄一起被召見,下詔交付廷尉。不久皇帝另外下詔在都市斬了馮氏,崔㥄因病死在獄中。崔㥄博覽群節,又有文采。從中興年間到孝武帝,詔書誥命表草多是崔㥄所寫。然而本性奢侈,沉湎於財色,與各個弟弟不能和睦融合。當時輿論用這個來譏諷他。[2]

作者簡介

李延壽,唐代史學家,相州(今河南安陽)人。貞觀年間,做過太子典膳丞、崇賢館學士,後任御史台主簿,官至符璽郎,兼修國史。李延壽曾參加過官修的《隋書》、《五代史志》(即《經籍志》)、《晉書》及當朝國史的修撰。《南史》與《北史》為姊妹篇,是由李大師及其子李延壽兩代人編撰完成的。[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