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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眭夸傳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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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眭夸傳出自《北史》,史書是是匯合併刪節記載北朝歷史的《魏書》《北齊書》《周書》《隋書》而編成的紀傳體史書,共一百卷。記述從北魏登國元年到隋義寧二年(618)的歷史。[1]

原文

眭夸,趙郡高邑人也。夸少有大度,不拘小節。耽志書傳,未曾以世務經心。好飲酒,浩然物表。年二十遭父喪,須鬢致白,每一悲哭,聞者為之流涕。高尚不仕,寄情丘壑。同郡李順願與之交,夸拒而不許。邦國少長莫不憚之。

少與崔浩為莫逆之交。浩為司徒,奏征為其中郎,辭疾不赴。州郡逼遣,不得已,入京都。與浩相見,延留數日,惟飲酒談敘平生,不及世利。浩每欲論屈之,竟不能發言。其見敬憚如此。浩後遂投詔書於夸懷,亦不開口。夸曰:「桃簡,卿已為司徒,何足以此勞國士也。吾便於此將別。」浩慮夸即還,時乘一騾,更無兼騎,浩乃以夸騾內之廄中,冀其維縶。夸遂托鄉人輸租者,謬為御車,乃得出關。浩知而嘆曰:「眭夸獨行士,本不應以小職辱之。又使其人仗策復路,吾當何辭以謝也?」時朝法甚峻,夸既私還,將有私歸之咎。浩仍相左右,始得無坐。經年,送夸本騾,兼遺以所乘馬,為書謝之。夸更不受其騾馬,亦不復書。及浩誅,為之素服,受鄉人弔唁,經一時乃止。嘆曰:「崔公既死,誰能更容眭夸!」遂作《朋友篇》,辭義為時人所稱。

婦父巨鹿魏攀,當時名達之士,未嘗備婿之禮,情同朋好。或人謂夸曰:「吾聞有大才者必居貴仕,子何獨在桑榆乎?」遂著《知命論》以釋之。年七十五卒。葬日,赴會者如市。 【注】①桃簡:崔浩小名。 ②維縶:約束,挽留。

譯文

眭夸,趙郡高邑人。年輕時就很有氣度,不拘小節。潛心讀書,不曾把世俗事務放在心上。喜好喝酒,器宇軒昂,超然於世事之外。20歲時父親去世,(他悲痛得)以致於鬢髮全白,每次慟哭,聽到的人都會感動得流淚。他情懷高遠,不入仕途,將自己的情志寄托在高山大谷之中。同郡的李順希望結交他,然而眭夸拒絕了,當地無論年少年長的沒有不敬畏他的。

眭夸和崔浩年少時就是莫逆之交。崔浩擔任司徒時,進言皇上要徵召眭夸作自己的中郎官,然而眭夸卻藉口自己有病推辭不去。州郡的官員催促他就職,迫不得已,他才到了京城。和崔浩相見後,逗留了好幾天,但是只喝酒敘舊,不涉及世務利害。崔浩每每想誘導他順從自己的意願,最終都難以說出口來。他就這樣讓人敬畏。後來崔浩把詔書扔到眭夸懷裡,也不開口說話。眭誇說:「你已經作到司徒了,為什麼還要用作官來煩擾才能出眾的人呢?我現在就要告辭了。」崔浩想到眭夸就要回去了,來時只騎了一匹騾子,沒有其他的坐騎,於是把眭夸的騾子藏在馬廄中。希望以此來留住眭夸。

眭夸於是就委託送租糧的同鄉弄了輛車,謊稱是車夫,才逃出關去。崔浩知道後,嘆息說:「眭夸是獨來獨往的人,原本不該用卑微的職務去侮辱他。使他趕着車子回去,我將怎樣說才能向他賠罪呢?」當時朝廷律法嚴峻,眭夸既然偷偷回去,就有私歸之罪。因崔浩仍輔佐在君王左右,才得以不受追究。過了一年,崔浩送還眭夸的騾子,並把自己的坐騎贈送給他,寫了一封信表示歉意。然而眭夸沒有接受他的贈與,也不回信。崔浩被誅殺以後,眭夸為他穿素服,接受鄉人的弔唁,過了一段時間才停止。嘆息道:「崔公已經死了,誰還能容得下我眭夸呢!」作《朋友篇》一文,篇中的文辭和內容為當時人所稱道。

岳父是巨鹿人魏攀,也是當時的知名人士。眭夸沒有完全以女婿之禮相待,和岳父的感情如同好朋友之間一樣。有人對眭誇說:「我聽說有突出才能的人一定會取得高官厚祿,為什麼你偏偏留在鄉間呢?」 眭夸於是作了《知命論》一文,予以解釋。75歲時去世,安葬的那天,送葬的人像趕集一樣(多)。 [2]

作者簡介

李延壽,唐代史學家,相州(今河南安陽)人。貞觀年間,做過太子典膳丞、崇賢館學士,後任御史台主簿,官至符璽郎,兼修國史。李延壽曾參加過官修的《隋書》、《五代史志》(即《經籍志》)、《晉書》及當朝國史的修撰。《南史》與《北史》為姊妹篇,是由李大師及其子李延壽兩代人編撰完成的。[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