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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何遠傳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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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何遠傳出自於《南史》,《南史》由唐朝李延壽撰,中國歷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紀傳體,共八十卷,含本紀十卷,列傳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劉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陳後主陳叔寶禎明三年(589年)。記載南朝宋、齊、梁、陳四國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與《北史》為姊妹篇,是由李大師及其子李延壽兩代人編撰完成的。[1]

原文

何遠字義方,東海郯城人,武帝踐阼,為後軍鄱陽王恢錄事參軍。遠與恢素善,在府盡其志力,知無不為,恢亦推心仗之,恩寄①甚密。遷武昌太守,遠本倜儻,尚輕俠。至是乃杜絕交遊,饋遭秋毫無所受。武昌俗皆汲江水,盛夏,遠患水溫,每以錢買民井寒水。不取錢者,則摙②水還之。跡雖似偽,而能委曲用意。車服尤弊素,器物無銅漆。江左水族甚賤,遠每食不過乾魚數片而已。然性剛嚴,吏民多以細事受鞭罰,遂為人所訟,征下廷尉,被劾十數條。後為武康令,愈厲廉節,除淫祀,正身率職,民甚稱之。太守王彬巡屬縣,諸縣皆盛供帳以待焉。至武康,遠獨設糗③水而已。

武帝聞其能,擢為宣城太守。自縣為近畿④大郡,近代未有之也。郡經寇抄,遠盡心綏理,復著名跡。期年,遷樹功將軍、始興內史。時泉陵侯朗為桂州,緣道多剽掠,入始興界,草木無所犯。遠在官好開途巷,修葺牆屋,民居市里,城隍廝庫,所過若營家焉。田秩奉錢,並無所取,歲暮擇民尤窮者充其租調,以此為常。而性果斷,民畏而惜之,所至皆生為立祠堂,表言政狀,帝每優詔答焉。遷東陽太守。遠處職,疾強富如仇讎,視貧細如子弟,特為豪右所畏憚。在東陽歲余,復為受罰者所謗,坐免歸。遠性耿介,無私曲,居人間絕請竭,不造詣。與貴賤書疏,抗禮如一。其所會遇,未嘗以顏色下人。是以多為俗士所疾惡。其清公實為天下第一。居數郡,見可欲終不變其心,妻子饑寒如下貧者。及去東陽歸家,經年歲,口不言榮辱,士類益以此多之。其輕財好義,周人之急,言不虛妄,蓋天性也。每戲語人云:「卿能得我一妄語,則謝卿以一縑。」眾共伺之,不能記也。 [注]①恩寄:對下級信任託付。②摙(liǎn):擔運。③糗(qiǔ):乾糧。④近畿(jī):京城附近地區。

譯文

何遠字義方,東海郯城人。武帝即位後,何遠作後軍鄱陽王蕭恢錄事參軍。何遠與蕭恢素來友好,為蕭恢盡心盡力做事。蕭恢也誠懇待他,信任他,兩人關係很密切。提升為武昌太守。何遠本性豪爽灑脫,不受世俗禮法約束,崇尚輕生重義。從此以後,就與從前的人斷絕了交往,別人贈送的東西一點都不接受。武昌的民俗都是打取江水,到盛夏,何遠嫌水溫過高,常常用錢買百姓井裡的涼水。遇到不收取錢的人,就運水還給他。他的行為有些像做作,但能屈身而滿足別人的心意。何遠的車馬服飾都非常質樸破舊,使用的器物都不塗銅漆。

江東地區水產非常便宜,但何遠每頓只吃幾片乾魚罷了。然而他性情剛正嚴厲,手下人常因小事受到鞭打,於是何遠被受責罰的人控告,被皇上召回,交給廷尉處置,被彈劾揭發的罪狀有十幾條。後來做了武康縣令,更加清廉嚴厲,廢除了不合禮制的祭祀,以自己正直的行為給他人做表率,人們都非常稱讚他。太守王彬巡視屬下各縣,各縣都準備了豐盛的宴會接待他。到武康,何遠只給準備了乾糧和水。武帝聽說他賢能,破格提升他做宣城太守。從縣令直接升任京城附近的大郡長官,近代從來沒有過這樣的事。宣城曾受過強盜搶劫,何遠盡心治理,終又恢復原先的規模和名聲。一年後,升為樹功將軍、始興內史。

當時泉陵侯朗為桂州令,沿途多遭強盜搶劫。但到始興地界,一點也不侵犯。何遠在職為官喜歡開闢大街小巷,修理牆屋。他修建民房和街巷,建造城牆、護城河、馬廄和庫房,他所治理的地方,就像經營自己的家業一樣盡心盡力。田地里的收入和薪俸,他都不收取,在年末的時候,選擇最窮的人,把這些錢充當那些特別窮的人家的租調稅,並把這當作常例。他性情果斷,百姓畏懼又愛戴他,他所到過的地方,都為他立生祠,上表報告他的政績行狀,皇帝常常 優先答覆他的建議。調任東陽太守。何遠為官,痛恨豪強大族就像痛恨仇人一樣,對待窮人像對待自己的子弟一樣,尤其被那些富族大戶敬畏害怕。他在東陽一年多,又被受懲罰的人毀謗,被判免除官職遣送回家。

何遠本性正直廉潔,不偏私逢迎,和人相處謝絕別人的拜訪,也不到別人家裡去。不論是跟為官者還是地位低的人通書信,都以平等的禮節相待。他會見人,從來不給別人臉色看,因此常被見識淺陋之人憎惡。但實際上他的清廉公正實在是天下第一。何遠在很多郡做過官,見到能引發欲望的事始終不改變心志,妻子兒女挨餓受凍如同極貧窮的人。他離開東陽回家,過了多年,始終不談榮辱,士人因此稱讚他。他輕財好義,救濟別人的急難,說話不虛妄,大概是天性吧。何遠常對別人開玩笑說:「你能聽到我一句虛妄的話,我就用一匹細絹酬謝你。」大家一起暗中察看他,但始終沒有可記錄的。[2]

作者簡介

 李延壽,生卒年待考。唐代史學家,今河南安陽市人。貞觀年間,做過太子典膳丞崇賢館學士,後任御史台主簿,官至符璽郎,兼修國史。他曾參加過官修的《隋書》、《五代史志》(即《經籍志》)、 《晉書》及當朝國史的修撰,還獨立撰成《南史》、《北史》和《太宗政典》(已佚)。《新唐書》對兩書評價頗高,稱「其書頗有條理,刪落釀辭,過本書遠甚。」。[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