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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張行信傳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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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張行信傳出自於《南史》,《南史》由唐朝李延壽撰,中國歷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紀傳體,共八十卷,含本紀十卷,列傳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劉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陳後主陳叔寶禎明三年(589年)。記載南朝宋、齊、梁、陳四國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與《北史》為姊妹篇,是由李大師及其子李延壽兩代人編撰完成的。[1]

原文

張行信,字信甫,登大定二十八年進士第,累官銅山令。明昌元年,以廉擢授監察御史。時胡沙虎已除名為民,賂遺權貴,將復進用。舉朝無敢言者,行信乃上章曰:「胡沙虎殘忍凶悖,跋扈強梁,媚結近習,以圖稱譽。自其廢黜,士庶莫不忻悅。今若復用,惟恐為害更甚前日。」書再上,不報。及胡沙虎弒逆,人甚危之,行信坦然不顧也。宣宗即位,胡沙虎誅,又言:「自兵興以來,將帥甚難其人。今命將若不以文法拘繩、中旨牽制,委任責成,使得盡其智能,則克復之功可望矣。《易》稱『開國承家,小人勿用』。聖人所以垂戒後世者,其嚴如此。今大兵縱橫,人情洶懼,應敵興理,非賢智莫能。」上深善其言。

二年三月,上書言:「近日朝廷令知大興府胥鼎便宜計畫軍食,鼎因遣參知政事奧屯忠孝括官民糧。民糧止兩月又奪之。大兵在邇,人方危懼,或生他變,則所得不償所損矣。」興定二年,出為彰化軍節度使。行信始至涇,即上書曰:「馬者甲兵之本,方軍旅未息,馬政不可緩也。又聞蕃地今秋薄收,鬻馬得銀輒以易粟。冬春之交必艱食,馬價甚低。乞令所司輦銀粟於洮、河等州,選委知蕃情、達時變如桓端者貿易之。」崇慶中,又曰:「大定間,嘗立送宣禮,自五品以上各有定數,後竟停罷。彼軍士效死立功,僅蒙恩賞,而反以饋獻為苦,是豈朝廷之意哉。乞令有司依大定例,參以時務,明立等夷,使取予有限,無傷大體,則上下兩得矣。」上多採納焉。正大八年二月乙丑,薨於嵩山崇福宮,年六十有九。初游嵩山,嘗曰:「吾意欲主此山!」果終於此。

譯文

張行信,字信甫,大定二十八年(1188)中進士,累官至銅山縣令。明昌元年,因為廉政被提升為監察御史。當時胡沙虎已免職為民,但他仍賄賂朝中權貴,想要重新起用。滿朝官員沒人敢表態。張行信便上奏說:「胡沙虎為人殘忍兇狠,驕橫跋扈,獻媚於近臣,妄圖讓他們加以稱讚。自從被罷免以來,士民百姓無不歡欣鼓舞。如今如再任用,只怕為害更超過往日。」他接連上書奏告,但沒有回音。等到胡沙虎殺死君王發動叛亂時,人們都替他擔憂,張行信卻內心平靜而不顧念自身。宣宗即位,胡沙虎被殺後,他又說:「自從戰事興起以來,難以得到合適的將帥。

現今任命將領如果不再採用條文舊法將他們約束,由朝中意旨來牽制他們,而是委以全任,責其成功,讓他們能夠全部發揮自己的智慧和才能,則克敵恢復國土的功業可望有成了!《易》中寫道:『開國和繼承大業,小人不可任用。』這是聖人用以警戒後世的,話說得這樣嚴厲。如今大兵縱橫遍地,人心惶惶不安,抵抗敵軍興國理政,如非賢能而有智慧的人是難以成功的。皇帝十分贊同他的話。二年三月,他上書說:「近日朝廷命令知大興府的胥鼎根據方便的辦法籌劃軍糧,胥鼎便派參知政事奧屯忠孝搜括官員和民眾的糧食。民眾所存的兩月糧食又被奪走。

大兵已經壓境,人人已覺危險,如果再幹這種不該幹的事,只怕會發生其他變故,那就得不償失了!」定興二年,出京外任彰化軍節度使。張行信剛到涇州,立即上書說:「馬匹管理是軍隊的根本,如今戰事不止,馬匹管理不可延緩辦理。又聽說蕃地今年秋收不好,需賣馬得銀買粟米。冬春之際肯定缺少食物,馬價很低,請讓有關方面運銀和粟米到洮、河等州,選派熟悉蕃邦情形,通達而能隨機應變的像桓端這樣的人去購買和交換。」崇慶年間,他又上書說:「大定年間,曾經制定送給宣讀聖旨的使者禮品時,凡五品以上官員都有規定的數目,後來竟然廢止了。那些將士們效力至死立下戰功,才能受到朝廷的賞賜,而他們反而又要把送禮物當成犯愁的事情,這哪裡是朝廷的本意呢?請令有關方面依照大定年間規定,參考目前時局,明確規定數目一律等同,讓他們收受之間有限度,這樣無傷大體,而上下齊美了!」皇帝大多採納他的意見。正大八年(1231)二月乙丑,死於嵩山的崇福宮,當年六十九歲。他初次遊覽嵩山時,曾經說:「我多想主管這座山!」後來他果然死在這裡。[2]

作者簡介

 李延壽,生卒年待考。唐代史學家,今河南安陽市人。貞觀年間,做過太子典膳丞崇賢館學士,後任御史台主簿,官至符璽郎,兼修國史。他曾參加過官修的《隋書》、《五代史志》(即《經籍志》)、 《晉書》及當朝國史的修撰,還獨立撰成《南史》、《北史》和《太宗政典》(已佚)。《新唐書》對兩書評價頗高,稱「其書頗有條理,刪落釀辭,過本書遠甚。」。[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