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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陸杲傳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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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陸杲傳出自於《南史》,《南史》由唐朝李延壽撰,中國歷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紀傳體,共八十卷,含本紀十卷,列傳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劉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陳後主陳叔寶禎明三年(589年)。記載南朝宋、齊、梁、陳四國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與《北史》為姊妹篇,是由李大師及其子李延壽兩代人編撰完成的。[1]

原文

陸杲,字明霞,吳郡吳人也。祖徽,字休猷,宋補建康令,清平無私,為文帝所善。元嘉十五年,除平越中郎將、廣州刺史,加督,清名亞王鎮之,為士庶所愛詠。二十三年,為益州刺史,亦加督,恤隱有方,威惠兼著,寇盜靜息,人物殷阜,蜀土安之。卒於官,身亡之日,家無餘財,文帝甚痛惜之,諡曰簡子。父睿,揚州中從事。杲少好學,工書畫,舅張融有高名,杲風韻舉止頗類,時稱曰「無對日下,唯舅與甥」。為尚書殿中曹郎拜日八坐丞郎併到上省交禮而杲至晚不及時刻坐免官後為司徒從事中郎梁台建為相國西曹掾 天監五年,位御史中丞。

性婞直,無所顧望。時山陰令虞肩在任贓污數百萬,杲奏收劾之。中書舍人黃睦之以肩事托杲,杲不答。梁武聞之以問杲,杲答曰:「有之。」帝曰:「識睦之不?」答曰:「臣不識其人。」時睦之在御側,上指示曰:「此人是也。」杲謂曰:「君小人,何敢以罪人屬南司?」睦之失色。領軍將軍張稷是杲從舅,杲嘗以公事彈稷,稷因侍宴訴帝曰:「陸杲是臣親通,小事彈臣不貸。」帝曰:「杲職司其事,卿何得為嫌?」杲在台,號不畏強御。為義興太守,在郡寬惠,為下所稱。歷左戶尚書,太常卿。出為臨川內史,將發,辭武帝,於坐通啟,求募部曲。帝問何不付所由呈聞。杲答所由不為受。帝頗怪之,以其臨路不咎問。後入為金紫光祿大夫、特進,卒,諡質子。杲素信佛法,持戒甚精,著《沙門傳》三十卷。

譯文

陸杲,字明霞,吳郡吳人。祖父陸徽,字休猷,宋朝時補任建康縣令,清廉公平,不謀私利,受到太祖劉義隆的讚賞。元嘉十五年,擔任平越中郎將、廣州刺史,加督,高潔的名聲僅次於王鎮之,受到士人庶民的愛戴讚頌。二十三年,擔任益州刺史,也是加督,體恤百姓有方法,威嚴與恩惠並用,強寇盜賊都銷聲匿跡,物產豐富,民生殷實,蜀地一方平安。死在了官任上,到他死的那天,家中沒有多餘的錢財,太祖非常的悲傷,憐惜他,追封諡號簡子。父親陸睿,擔任揚州治中。陸杲小時候用功好學,擅長於書法繪畫,他的舅舅張融有很高的名望,陸杲的風格舉止很像張融,當時有人稱讚說:「眼下沒有匹配的人物,只有舅舅與外甥」。被任命為尚書殿中曹郎,拜官之日,八坐丞郎都到上省行交接禮,但陸杲遲到,沒趕上時刻,因而被免官。

後任司徒從事中郎,梁朝建立,任命相國西曹掾。梁武帝天監五年,任御史中丞。陸杲性情固執而耿直,辦事果斷,不左顧右盼。山陰縣令虞肩在任時,貪贓數百萬,陸杲上奏,使其遭捕受制裁。中書舍人黃睦之因為虞肩的事向請求陸杲,陸杲不答應。梁武帝聽說了這件事情,問陸杲,陸杲回答說:「有這回事。」梁武帝說:「你認識黃睦之嗎?」陸杲回答說:「我不認識這個人。」當時黃睦之就在皇上側旁,皇上指着黃睦之對陸杲說:「這就是黃睦之。」陸杲對黃睦之說:「你是個小人,怎敢為罪人到衙門求情?」黃睦之大失其色。

領軍將軍張稷是陸杲的堂舅,陸杲曾因為公事檢舉張稷,張稷在宴席上對梁武帝說:「陸杲是我的近親,為一點小事檢舉臣而不寬恕。」梁武帝說:「陸杲行使其職權,你怎能不滿意!」陸杲在任,號稱不畏權貴。任義興太守,在郡寬政愛民,被部下、百姓稱頌。歷任左戶尚書,太常卿。出京任臨川內史,即將出發,向武帝辭行,在座上奏上啟文,請求招募部曲。皇上問他為什麼不向分管此事的部門呈上啟文。陸杲回答說這些部門不配接受。皇帝感到很奇怪,因為他面臨上路就沒再追究。後來入朝廷擔任金紫光祿大夫、特進,去世,諡號質子。陸杲一向信奉佛教,對持戒非常精通,寫了《沙門傳》三十卷。[2]

作者簡介

 李延壽,生卒年待考。唐代史學家,今河南安陽市人。貞觀年間,做過太子典膳丞崇賢館學士,後任御史台主簿,官至符璽郎,兼修國史。他曾參加過官修的《隋書》、《五代史志》(即《經籍志》)、 《晉書》及當朝國史的修撰,還獨立撰成《南史》、《北史》和《太宗政典》(已佚)。《新唐書》對兩書評價頗高,稱「其書頗有條理,刪落釀辭,過本書遠甚。」。[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