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發價的撤回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前往: 導覽搜尋

來自 搜狐網 的圖片

發價的撤回是一個名詞術語。

中國漢字的發展成為維繫中華民族歷史發展進步的一條生動鮮明的脈絡[1],各個歷史時期所形成的各種字體,有着各自鮮明的藝術特徵,如篆書[2]古樸典雅,隸書靜中有動,草書風馳電掣、結構緊湊,楷書工整秀麗,行書易識好寫,實用性強,字體多樣。

名詞解釋

發價的撤回是指發價人在發出發價之後,在其尚未到達受發價人之前,即在發價尚未生效之前,將該項發價收回,使其不發生效力。

發價

凡向一個或一個以上的特定的人提出的訂立合同的建議,如果其內容十分確定,並且表明發價人有當其發價一旦被接受就將受其約束的意思,即構成發價。

發價應符合以下要求:

(1)發價應向一個或一個以上的特定人發出

(2)發價的內容必須十分確定。

公約認為一項關於訂立合同的建議必須包含了以下三項內容才符合十分確定的要求:

①應當載明貨物的名稱;

②應明示或默示地規定貨物的數量或規定如何確定數量的方法;

③應明示或默示地規定貨物的價格或規定如何確定貨物的價格。

(3)發價人須有當其發價被接受時受其約束的意思。

發盤

發盤也叫發價,指交易的一方(發盤人)向另一方(受盤人)提出各項交易條件,並願意按這些條件達成交易的一種表示。發盤在法律上稱為要約,在發盤的有效期內,一經受盤人無條件接受,合同即告成立,發盤人承擔按發盤條件履行合同義務的法律責任。

發盤多由賣方提出(Selling Offer)。也可由買方提出(Buying Offer),也稱遞盤(Bid)。實務中常見由買方詢盤後,賣方發盤,但也可以不經過詢盤,一方逕直發盤。

在通常情況下,發盤應該規定一個有效期,作為對方表示接受的時間限制,超過發盤規定的時限,發盤人不受約束。當發盤未具體列明有效期時,受盤人應在合理時間內接受才有效。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