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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廷輔

[圖片網址 來自搜狗網的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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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廷輔(1863-1942年),黑龍江五常山河鎮人,生於清朝同治二年(1863年)[1]。幼年不願讀書,頑皮好鬥,樂打報不平,而且從不畏懼,人送綽號「史球子」[2]。成年之後,在山河鎮開小旅店時,偷竊山東客商王某之財,王某因此喪生[3]。 民國初期,他利用這筆不義之財開設燒鍋、當鋪兩處,生意興隆。數年之中獲利10萬餘元,後又合股開辦銀行,進而發了大財,一躍成為本地富翁和商界著名的「領袖」。1919 年(民國八年)5月21日,經吉林省公署批准,史廷輔、劉俊廷等人在五常山河屯開設了同順農商股份有限銀行,這是在五常開設較早的股份制銀行[4]。 雖財勢兼有,但其一直為偷竊山東客商之事感到虧心,晝夜寢食不安。為表懺悔,於民國12年置地產1垧,出資8萬餘在西門外修建「明聖官寺」為己贖罪,工程歷時14年告竣。 大廟修成後,開設「粥鍋」於寺內,每日按時為饑民放粥3次,又按月給遇難的王某山東老家匯款贍養老小。如此數年,深得市民敬重。 晚年盡散家資辦學館,興「慈善」事業收養孤兒,施捨鰥寡。偽滿康德九年(1942年)歿,享年80歲,卒後遺產俱舍於廟。

誠摯感謝原創作者國偉老師授權五常融媒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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