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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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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障奧林匹克運動會原圖鏈接來自 搜狐 的圖片

聽障奧林匹克運動會(英文:Deaflympics),簡稱聽障奧運、聽奧,又稱聽障林匹克運動會、聽障運動會,原名世界聾人運動會,是國際聽障運動總會(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Sports for the Deaf;CISS)專為聽障人士舉辦、包含多種體育運動項目的國際性運動會,每四年舉行一次[1]

依現行聽奧開閉幕規則,奧運會旗在開幕典禮前即升至顯著位置,直至閉幕典禮結束,但不能在相關行銷宣傳上使用五環標誌,因為原則上聽障奧運僅是國際奧會准許可使用-lympic命名的比賽,所謂奧林匹克家族的說法實為誤傳。

歷史

第一屆世界聾人運動會於1924年在法國巴黎舉行,為全球最早舉辦的身心障礙類運動會。當時僅有來自歐洲各地的9國145位聽障運動員參賽,隨後,參賽的國家和人數不斷增加,到了2005年澳洲墨爾本第20屆時,已有超過67國3,200名運動員、代表團職員等人參賽,其競技水準也不斷提升,例如男子百米短跑的聽障世界紀錄達到10秒21、400米達到45秒29等等。

世界聾人運動會自1924年肇始之後,一直只有每四年舉行一次的夏季運動會。到了1949年第一屆冬季運動會終於在奧地利西菲德舉行,當時共有5國33人參賽。2007年於美國鹽湖城舉行了第16屆冬季聽障奧運會。2009年台北聽奧是該賽事第一次在亞洲舉行[2]

2001年5月,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IOC)有鑑於在ICSD/CISS主導之下的世界聾人運動會辦得極具規模且具有聾人文化的特色,決議同意更名為「Deaflympics」(聽障林匹克運動會),並自當年7月意大利羅馬第19屆起實施。但是中文名稱則沒有統一的說法,由於中國大陸北京奧運時使用了「殘障奧運」來稱呼Paralympics,之後台灣的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亦採用「聽障奧運」來稱呼Paralympics。

參與聽障奧運的運動員必須於「較佳耳」至少喪失55分貝的聽力,且不得在比賽進行中使用聽覺輔助設備,以維持比賽的公平性。其他與一般運動會的差別主要在於比賽執行的方式,例如足球比賽的裁判以揮舞旗幟取代哨音,田徑比賽以閃燈取代鳴槍等。

視頻

聽障奧林匹克運動會 相關視頻

第二十三屆夏季聽障奧運會
2009年台北聽障奧林匹克運動會宣傳片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