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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德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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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德,河北豐潤人。1932年參加反帝大同盟。次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40年到延安,1945年後任冀東區委書記兼唐山市委書記。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後,歷任燃料工業部副部長、吉林省委第一書記、中共中央東北局書記處書記。1966年後任中共北京市委第二書記,北京市革委會主任,中共北京市委第一書記,北京軍區政委。為中共八屆中央候補委員、九屆中央委員,十、十一屆中央政治局委員,第四、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十一、十二屆中顧委委員。1980辭去中央政治局委員、北京軍區政委和全國人大副委員長職務。1995年病逝於北京。

基本信息

中文名 吳德

性別 男

國籍 中國

民族 漢

出生地 河北豐潤

出生時間 1913年

逝世日期 1995年

原名 李春華

人簡介

吳德,直隸(今河北)豐潤人。(1932年參加反帝大同盟。次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曾在北平、唐山、天津等地從事黨的秘密工作。1940年到延安,任中共中央敵後城市工作委員會秘書長。1945年後,任中共冀熱遼分局委員、組織部部長,中共晉察冀中央局秘書長,冀東區委書記兼唐山市委書記。建國後,歷任燃料工業部副部長、中共平原省委書記、吉林省委第一書記、中共中央東北局書記處書記。1966年後任中共北京市委第二書記,北京市市委,北京市革委會副主任、主任,中共北京市委第一書記,北京軍區政委。

1973年、1977年連續當選為中共第十、十一屆中央政治局委員。1975年、1978年連續當選為第四、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是中共第八屆中央候補委員、第九屆中央委員,中顧委委員。1980年中共十一屆五中全會根據黨內外廣大群眾的意見,批准他辭去中央政治局委員和北京軍區政委的職務的請求。同年,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決定,接受他辭去全國人大副委員長職務的請求。[1]

人物生平

建國前

吳德(左二)陪同周恩來總理會見外賓 吳德(左二)陪同周恩來總理會見外賓 吳德,(1913年~1995年)河北豐潤人。原名李春華,曾用名李若夫、李子實、孔四維。1933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32年參加革命工作,高中。1932年至1937年,在北平弘達中學學習時參加反帝大同盟,任全國總工會華北辦事處駐唐山市工會特派員,唐山市工聯黨團書記,華北鐵路總工會黨團書記,中共北平市委副書記、職工部部長,華北鐵路工委書記。抗日戰爭時期,1937年至1940年任中共河北省委組織部部長,冀熱察區黨委組織部部長兼冀東分委書記。1940年至1945年,在延安參加整風,任中共中央敵後城市工作委員會秘書長,中共中央情報部第四室副主任。解放戰爭時期,任中共冀熱遼分局組織部部長,晉察冀邊區政府交通局局長兼平綏鐵路局局長、黨委書記,中共晉察冀中央局秘書長,冀東區黨委書記,冀東軍區政治委員兼唐山市委書記。

摺疊建國後至1966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1949年10月至1950年3月任燃料工業部副部長。1950年至1952年任中共平原省委書記。1952年7月至1955年5月任中共天津市委副書記,1952年8月至1955年1月任天津市副市長、代市長、市長。1952年12月至1954年8月任中共中央華北局委員。1953年1月至1954年8月任華北行政委員會委員。1955年2月至1966年5月任中共吉林省委第一書記,其間:曾兼任吉林省軍區政治委員。1957年3月前曾兼任天津大學校長。1960年1月起任東北協作區委員會副主任。1960年10月至1966年5月任中共中央東北局書記處書記。1966年6月至1967年4月任中共北京市委第二書記、北京市代市長。

文革期間

1966年5月至12月任中共中央華北局書記處書記。1967年4月至1972年4月任北京市革委會副主任,1972年5月至1978年 10月任北京市革委會主任。其間:1967年4月至1971年3月任市革委會黨的核心小組副組長;1971年3月至1972年5月任中共北京市委第二書記,1972年5月至1978年10月任中共北京市委第一書記,曾兼任北京衛戍區第一政治委員、衛戍區黨委第一書記,1970年6月至1975年1月任國務院文化組組長。1972年5月至1975年10月兼任北京軍區政治委員。

文革後

1977年12月至1978年10月兼任中共北京市委黨校校長。1973年8月至1980年2月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1975年1月、1978年3月相繼當選為第四屆、五屆(1980年4月免職)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1978年5月至1980年4月任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中共第八屆中央候補委員、委員(擴大的八屆十二中全會增補),第九屆、十屆、十一屆中央委員,第十屆、十一屆中央政治局委員(十一屆五中全會免職),中共十二大、十三大相繼當選為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1995年11月29日在北京逝世。

人物成就

​學生時代就追求進步思想,投身革命活動。1932年參加中華民族反帝大同盟,1933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33年至1937年,主要從事工人運動,歷任全總華北辦事處駐唐山市工會特派員,唐山市 工聯黨團書記,華北鐵路總工會黨團書記,北平市委副書記、職工部部長,華北鐵路工委書記。他曾代表河北省委參與領導唐山開灤煤礦大罷工和唐山市總同盟罷工,在我國工人運動中有較大影響。1937年4月,赴延安參加了蘇區黨代表會議和白區工作會議。1937年抗戰爆發後,先後擔任中共河北省委組織部部長、冀熱察區黨委組織部部長兼冀東分委書記,代表河北省委參與組織冀東武裝起義,直接領導發動開灤煤礦工人起義,為建立、壯大冀東抗日聯軍,堅持和發展冀東抗日游擊戰爭做出了重要貢獻。1940年,任中央敵後城市工作委員會秘書長。1945年,出席了中共七大。解放戰爭時期,先後擔任冀熱遼分局組織部部長,晉察冀邊區政府交通局局長兼平綏鐵路局局長、黨委書記,晉察冀中央局秘書長,冀東區黨委書記,冀東軍區政委兼唐山市委書記、市總工會主席。

新中國成立後,任燃料工業部副部長。1950年3月,受中央派遣協助平原省工作,同年7月任平原省委書記。1952年任天津市委副書記兼市長。1955年至1966年,任吉林省委第一書記兼吉林省軍區政治委員、東北局書記處書記。1956年在中共八大會議上,當選為中央候補委員(中共八屆十二中全會補選為中央委員)。1966年至1978年,歷任北京市委第二書記兼市長,北京市革委會副主任,北京市委第一書記、市革委會主任,北京衛戍區第一政委,北京軍區政委。是中共九屆、十屆、十一屆中央委員,曾當選為中共十屆、十一屆中央政治局委員,第四、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1978年12月,因「文化大革命」中所犯錯誤,被免去中共北京市委第一書記、市革命委員會主任職務。1980年2月被免去中央政治局委員職務。同年4月辭去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職務。1982年當選為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1995年11月29日在北京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