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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順是古籍《管子》里記載的一篇文章,見於《管子》第一篇。[1]

管子》是一部記錄中國春秋時期(公元前770~前476)齊國政治家﹑思想家管仲及管仲學派的言行事跡的書籍。大約成書於戰國(前475~前221)時代至秦漢時期。劉向編定《管子》時共86篇﹐今本實存76篇﹐其餘10篇僅存目錄。

作者

劉向(約前77—前6) 原名更生,字子政,沛縣(今屬江蘇)人。西漢經學家、目錄學家、文學家。劉向的散文主要是秦疏和校讎古書的「敘錄」,較有名的有《諫營昌陵疏》和《戰國策敘錄》,敘事簡約,理論暢達、舒緩平易是其主要特色。

政之所興,在順民心;政之所廢,在逆民心。民惡憂勞,我佚樂之;民惡貧賤,我富貴之;民惡危墜,我存安之;民惡滅絕,我生育之。能佚樂之,則民為之憂勞;能富貴之,則民為之貧賤;能存安之,則民為之危墜;能生育之,則民為之滅絕。故刑罰不足以畏其意,殺戮不足以服其心。故刑罰繁而意不恐,則令不行矣;殺戮眾而心不服,則上位危矣。故從其四欲,則遠者自親;行其四惡,則近者叛之。故知予之為取者,政之寶也。

譯文

政令所以能推行,在於順應民心;政令所以廢弛,在於違背民心。人民怕憂勞,我便使他安樂;人民怕貧賤,我便使他富貴;人民怕危難,我便使他安定;人民怕滅絕,我便使他生育繁息。因為我能使人民安樂,他們就可以為我承受憂勞;我能使人民富貴,他們就可以為我忍受貧賤;我能使人民安定,他們就可以為我承擔危難;我能使人民生育繁息,他們也就不惜為我而犧牲了。單靠刑罰不足以使人民真正害伯,僅憑殺戮不足以使人民心悅誠服。刑罰繁重而人心不懼,法令就無法推行了;殺戮多行而人心不服,為君者的地位就危險了。因此,滿足上述四種人民的願望,疏遠的自會親近;強行上述四種人民厭惡的事情,親近的也會叛離。由此可知,「予之於民就是取之於民」 這個原則,是治國的法寶。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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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1. 《管子·牧民·四順》 ,新浪博客 ,2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