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委託訴訟代理人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前往: 導覽搜尋

來自 搜狐網 的圖片

委託訴訟代理人是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公布的專有文化術語。

歷史名詞是歷史上曾出現的事件及事物的名稱[1],例如「禪讓」,傳說古代實行舉薦賢能之人為首領繼承人的一種制度,據文獻記獻:有堯舉舜、舜舉禹[2]、禹先舉皋陶、皋陶死禹又舉益等歷史故事。

名詞解釋

委託訴訟代理人,又稱委託代理人,是指受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委託,以委託人的名義在訴訟活動中進行訴訟行為活動的人。委託代理人以委託人的名義在代理權限內實施訴訟行為,其訴訟行為所產生的後果由委託人承擔。

委託訴訟代理人的特徵

委託訴訟代理人具有以下特徵:

1、代理權的發生是基於當事人、法定代理人的意思表示,而不是由法律規定。這是與法定代理人和指定代理人的根本區別。

2、代理事項及代理權限一般由當事人、法定代理人決定。也就是說,既可以是個別代理,也可以是一般代理,還可以是特別授權代理。

3、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委託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受訴人民法院提交授權委託書。

4、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獨立的進行意思表示。

5、代理行為所產生的法律後果由被代理人承擔。

委託訴訟代理人的資格

委託訴訟代理人的資格是指具有依法享有接受當事人、法定代理人的委託,進行訴訟行為活動的一種能力或資格。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第二款作出了明確的規定:(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八十七條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第二款第三項規定,(生效時間2015年2月4日)有關社會團體推薦公民擔任訴訟代理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社會團體屬於依法登記設立或者依法免予登記設立的非營利性法人組織;

(二)被代理人屬於該社會團體的成員,或者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位於該社會團體的活動地域;

(三)代理事務屬於該社會團體章程載明的業務範圍;

(四)被推薦的公民是該社會團體的負責人或者與該社會團體有合法勞動人事關係的工作人員。

專利代理人經中華全國專利代理人協會推薦,可以在專利糾紛案件中擔任訴訟代理人。

委託訴訟代理人的人數限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委託訴訟代理人需要的手續

委託他人代為訴訟,關係到當事人對實體權利和訴訟權利的處分,以及訴訟結果的承擔,故需要書面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要載明具體的授權事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委託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必須記明委託事項和權限。

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託人的特別授權。

提示:全權代理如果沒有載明具體代理事項,作為一般代理處理。所以不管是一般代理還是特別授權,請務必在授權委託書中明確列舉授權的內容。

公民接受委託擔任訴訟代理人需要的資料

公民接受委託擔任訴訟代理人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立案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1、授權委託書;

2、居民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

3、系近親屬委託的,應當提供能夠證明其與當事人存在近親屬關係的書面材料;

4、系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應當提交推薦證明;

5、委託工作人員的,應當提交能夠證明受委託人系其工作人員的勞動合同或社會保險關係等證明材料;

6、委託人和受委託人雙方簽名的《受委託人在訴訟代理中不收取報酬的承諾書》。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