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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平蚵灰窯暨附屬建築

中華民國臺灣)文化資產

圖片來自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基本資料

等級    直轄市定古蹟

公告日期  2006/08/07

登錄類別  產業建築

地理位置  臺南市安平區安北路110之1號

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

安平蚵灰窯暨附屬建築位於臺灣臺南市安平區,2006年8月7日臺南市政府公告為市定古蹟,後改為直轄市定古蹟[1][2]。窯體本身的建築年代不明,但已有數十年以上的歷史,可能是臺灣僅存的蚵灰窯[1][2][3]

歷史簡介

  • 安平地區在荷蘭時期已有蚵灰產業,當時蚵殼燒成的蚵灰與糯米、糖漿混合可製成黏合劑,應用於建築與造船業(木船細縫黏接材料)上[2]
  • 而由於此一產業的發展,安平地區還有名為「灰窯尾」的地名[2]。安平的蚵灰產業至日治時期還有一定規模,但隨著水泥取代蚵灰以及環保標準的制定(蚵灰燒製時會產生白色濃煙),當地的蚵灰窯在1985年以後逐漸停產[2]
  • 此座蚵灰窯是2003年左右,由臺南市政府顧問團隊所發現之仍保存完整的蚵灰窯,臺南市政府後與地主協商取得所有權並指定為古蹟,一旁的倉庫區則規劃為安平蚵灰窯文化館[2]

建築特色

  • 窯體外方內圓,屬於中大規模的蚵灰窯,內部直徑約4m[2]
  • 可能原本為住家,後來才改建成蚵灰窯[2]

參考文獻

  1. 1.0 1.1 安平蚵灰窯暨附屬建築.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2.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林錫田、詹伯望. 《大臺南市文化資產特展圖錄·安平蚵灰窯暨附屬建築》. 臺南市文化資產保護協會. 2011年12月: 304頁. ISBN 978-986-84830-5-7. 
  3. 安平蚵灰窯暨附屬建築,台南市政府文化局古蹟營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