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完全產權價值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前往: 導覽搜尋

來自 搜狐網 的圖片

完全產權價值是中國的一個科技名詞。

目前,世界上只有兩種文字,一種是方塊文字,如漢字[1]、日文和韓文,還有歷史上曾經出現過的西夏文[2]、契丹文,喃字等;另外一種是字母文字,主要包括拉丁字母文字、阿拉伯字母文字、粟特字母文字等。

名詞解釋

完全產權價值(value of fee simple interest)是指房屋所有權和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建設用地使用權在不受任何其他房地產權利等限制情況下的價值。

完全產權價值的含義解讀

房屋所有權和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建設用地使用權(簡稱出讓建設用地使用權)是中國目前單位、個人享有的最充分的房地產權利。如果這種權利除受到城鄉規劃、徵收、徵稅的限制外,沒有受到其他房地產權利等的限制,則可稱為完全產權。因此,完全產權價值是房屋所有權和出讓建設用地使用權在不考慮房地產租賃、抵押、查封等因素影響情況下而評估的價值。不考慮租賃因素的影響是評估無租約限制價值;不考慮抵押、查封因素的影響是評估價值中不扣除已抵押擔保的債權數額、發包人拖欠承包人的建設工程價款和其他法定優先受償款。

完全產權價值相關術語解釋

1、完全產權

完全產權具有房屋的全部所有權利,以區別於部分產權。完全產權包括占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分權。享有完全產權的房屋所有者,對其房屋擁有出售、出租、出借、贈與、繼承等權利。

完全產權房,即按照有關規定出售的房屋。完全產權房與有限產權房屋相對應,有限產權房屋包括聯建公助房,單位補貼出售的商品房,拆遷補償的調換產權房。

完全產權房也就是大產權房,國家發產權證。如開發商辦理合法的立項開發手續後,辦理土地出讓手續並按規定上繳給國家土地出讓金和使用稅(費),由國家發放給開發商土地使用證和房屋預售許可證,這樣的房屋稱為大產權房屋。

2、建設用地使用權

建設用地使用權是指權利人依法對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是土地用益物權中的一項重要權利。建設用地使用權既包括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又包括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在不動產權利登記部分將建設用地使用權分為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兩種權利進行登記。

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劃撥,是指經縣級以上政府批准,使用權人繳納補償、安置費用,或無償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方式。即,通過「行政審批」,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

劃撥取得的適用條件:以社會公共利益為目的的用地需要,且需要經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劃撥建設用地使用權人,辦理使用權登記,取得劃撥建設用地使用權。

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出讓,是指國家與用地人訂立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將建設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出讓金的建設用地使用權取得方式。出讓取得,是通過民事合同,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方式。

建設用地使用權採取強制公示的物權變動模式。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