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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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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孔夫子舊書網 的圖片

寓意法學派是基督教早期學派中注重寓意解經的學派的統稱,寓意法學派相信,在聖經經文可見的字面意義底下,還有一層真正的意義。其實,這原來就是一種文學的格式,稱為寓意法。作者用這一種方法寫信的時候,就是故意把它要講的信息,隱藏在歷史外表形式之下,讓人去發掘領悟。

基督教是對信奉耶穌[1]為救世主的各大教派的宗教,是信仰上帝和救世主的宗教,在古希臘語中,上帝之子被稱為基督,基督教[2]由此得名。

基本概況

寓意法乃是一種很有意思的文學格式。在聖經裡邊也有一些經文是用寓意法寫的。比如約翰的書信裡頭也用了這一種格式。在約翰二書第一節那裡說,做長老的約翰寫信給蒙揀選的太太,並她的兒女。還有約翰一書第二章裡頭,有所謂小子、父老、少年人這一些的稱呼出現。這一些的字眼不只是有字面的意思,更是隱藏着屬靈的意思。又好比耶穌在馬太福音第五章二十八節那裡說,「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若是你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當然有的時候,為着不讓病情惡化,或者威脅生命,我們會去掉某一個肢體。但是主耶穌這裡要教導我們的,明顯是在字面底下的意思,就是要徹底的對付自己的罪。所以我們看見聖經作者也用了這種寓意法。

不過,假如作者明白的說,他所寫所講的,是寓意故事,並且說明解釋這個故事的線索,或者有明顯的暗示,那麼解釋起來就不會太困難。但是如果我們要假定某一段經文是有隱秘的意義,而又沒有解開這隱秘意義的線索,那麼解釋起來就困難了。而事實上,最基本的問題,乃是要確定一段經文是否真的有隱秘的意義,而這隱秘的意義又實在是作者的意思,而不是人自己加進去的,這是我們所談問題的癥結。我們知道,在聖經裡頭,某一些經文會有隱秘的意義。但是要確定一段經文是否真的含有隱秘的意義,而這隱秘的意義又實在是作者的意思,而不是人自己加進去的,這是我們所談問題的癥結。為了這一個緣故,我們更是要用心的研究釋經學。

來源

寓意解經這方法是從哪裡開始的呢?寓意解經的體系其實是由希臘人興起的,被某些地方的猶太人所採用,接着又被基督教會所繼承。教會被這種解經的方法所影響,甚至控制有一千四百年之久。早期教會用寓意解經法,可能是出於良善的動機,因為他們確信聖經是一份基督教的經書。因為那一個時候,這一些聖經的經卷還沒有收集成為好像我們今天的一本聖經。那他們確信舊約是一份基督教的文獻,而在新約聖經中有許多地方是直接引用,或者間接、暗示舊約的經文。在馬太福音和希伯來書裡邊,有許多地方是直接證明新約事件,乃是舊約經文的應驗。比如馬太福音裡頭,講到馬利亞懷耶穌的時候,馬太說,那是應驗了以賽亞書第九章的預言。當約瑟帶着馬利亞和耶穌逃避希律王而下到埃及的時候,馬太福音裡邊提到,神說,我從埃及召出我的兒子來,這些都是寓意解經的例子。

因此初期教會的那些教父,也跟着新約作者同樣的應用了寓意解經法。這是他們想把舊約書卷化為基督教文獻的基本方法,只是往往他們用得不太合宜。比如在一些古教父的著作中,他們把創世記十一章開始,亞伯拉罕從迦勒底吾珥到迦南的過程解釋成某一個哲學派別哲學家的心路歷程。亞伯拉罕離開迦勒底,他們說,那是指着這一個派別的哲學家脫離感官的理解。當亞伯拉罕停在哈蘭,因為哈蘭的意思,在原文裡邊是「洞」,他們把這一個「洞」就說成是感官。所以他們認為亞伯蘭離開哈蘭,那是指着這一些哲學家憑着「洞」,就是五官認知事物,乃是空洞的。後來亞伯蘭成為了亞伯拉罕,乃是成為真正得到光照的哲學家。而亞伯拉罕和撒拉結婚,他們認為是指着和抽象的智慧結婚。這一些就是初期教會的教父們所用寓意解經的方法。

還有另外一位初期教會的教父,俄利根,主張分辨聖經的三層意義。第一層意義是屬體的意義,那是所謂歷史性的意義,是給一般的信徒的。第二層的意義是所謂屬魂的意義,也就是道德性的意義,那是給較成長的信徒。第三層的意義是屬靈的意義,就是靈意,是為着最成熟的人而設的。這就是俄利根分辨聖經的三層意義,屬體的、屬魂的、屬靈的。而這一些明顯的已經把人的想象意見,放入在聖經的意思中。可幸的是,歷史告訴我們,他們用自己中意的方法,確實也強調了福音的真理,要不然他們就會成為了旁門派別了。但是這不應該成為今天我們仿效的做法,因為今天我們知道了它的危機和困難。

危機

到底寓意解經法有什麼困難和危機呢?第一樣的困難,在解釋或者應用聖經時,若用寓意解經法,就缺乏一種真實的歷史感,把那一段的經文中與歷史有關的因素都忽略了,這是第一個困難。

第二個困難,從這些寓意解經者引用舊約的方式,可以看出他們對漸進的啟示認識非常幼稚。也就是說神給我們的真理是逐漸的發展,進深清楚的。但是這一些寓意解經者,他們對漸進的啟示缺少認識。他們引用舊約的時候,往往非常模稜兩可,似乎把舊約的經文看得比新約更優越。這顯示了他們對於歷史的漸進的啟示在釋經學上的重要性缺少認識,這是第二個困難——缺少對聖經逐漸進步的啟示的認識,而造成把舊約看得比新約更優越。

第三樣困難,是他們以為舊約和新約中都充滿了比喻、難解的事物和謎語。特別是舊約,他們以為只有使用寓意解經法才能把這一些比喻、難解的事物和謎語中的意義解明出來。這是一個危機,就是以為聖經中充滿了難解的事物和謎語。

第四樣困難,他們把寓意解經法和預表解經法給混淆了,因此,把解釋舊約的合適方法和不恰當的方法混為一談。舊約中確實有一些的預表,比如獻祭的羔羊,那是代表為我們犧牲的耶穌。舊約的大衛王,是預表耶穌是永遠的王。但是這一種預表的解釋有一定的規則,並不像初期教會的寓意解經法。因此,總的來說,寓意解經法的一個危機是它使神話語的真實變得晦暗不明,聖經成為了解經者手中方便的工具。在這種解經的體系之下,可以把聖經解成各種不同的教育體系,而我們又沒有任何方法可以判斷哪一種才是正確。異端產生的原因之一就在這裡。比如初期教會時期所面對的一種異端,叫做諾斯底派,就是應用寓意法解釋新約而成了異端的。

歸納

要把經文解釋從寓意法所造成的困境中解救出來,唯一的方法就是回復到穩重的、合宜的、文字的聖經解釋法。這也是歷史中跟着寓意解經學派之後興起的另外一個釋經學派,稱為字義法學派。這一派並不是完全否定聖經中有暗喻、象徵、預表的存在。它並不否認這一些的存在,只是不能濫用。後來我們會談到預表、表記及比喻的解釋,甚至在靈修上的應用。但是在解釋聖經時,這一派,就是所謂字義法學派主張,我們更要注重經文的歷史性、文字的意義和語法的結構。所謂經文的歷史性,就是那一些經文向當代的人表達什麼。文字的意義就是所用的那一些文字到底在那一個時代是什麼意思。而語法的結構就是那一些文字是怎麼組成的。其實這一些就是上一回我們所提到有關於語言、文化、地理、歷史背景的認識,這是字義法學派所注重的。

當經文的意義不甚明顯時,我們又該怎麼做呢?正確的方法是運用鑑別的能力。所謂鑑別,就是鑑賞的鑒,分別的別。當我們遇到經文的意義不甚明顯時,正確的方法是運用鑑別的能力去探索分辨其屬靈的意義。使用這種分辨的能力釋經,並不是放棄經文字面的意思,乃是要建立歷史事實與屬靈對象之間的對應關係。

在教會歷史中,對寓意解經法的判斷是很清楚的。就好象前面我們所說過的,跟着寓意法學派興起的字義法學派,就是一個例子,甚至在以前的時代常常用寓意法解經的天主教會的學者,也提出同樣的判斷。他們承認有些教父以及中世紀天主教會裡邊的研經者把寓意法用得太極端了。對於以前那些教父研經者,對聖經所做的誇大解釋,天主教解釋聖經方面的文字,並不致力於加以辯護,反而是更重視聖經字義的重要性。這就是回到先前我們所講的,聖經是神的話,我們要聆聽神的聲音,千萬不要把人的聲音與神的聲音混淆了。這就是保羅給提摩太的勸勉。

參考文獻

  1. 耶穌:「我們都與上帝同在」,中國台灣網,2013-04-03
  2. 宗教文化:什麼是基督教,第一星座網,2015-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