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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培梅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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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培梅(1885—1938),字鶴峰,山西省崞縣人。1905年考入山西陸軍小學堂,兩年後選拔進入保定軍校。期間參加中國同盟會,在辛亥革命太原起義的戰鬥中,張培梅臨陣受命代理隊官,率兵隨二標大隊攻打巡撫衙門,衝鋒陷陣,身先士卒。辛亥革命之後,由於張培梅資歷頗深而且戰功卓著,很快晉升團長,一年後又晉升旅長。1917年,張培梅出任閻錫山都督府參謀長,又升任晉南鎮守使。1928年,北伐戰爭勝利後,閻錫山委任張培梅任綏遠都統,遭張培梅拒絕。 1937年盧溝橋事變爆發後,華北形勢急轉直下,在此危難之際,張培梅向閻錫山請纓抗戰。閻錫山委任張培梅擔任第二戰區執法總監。期間,61軍軍長李服膺奉命駐守天鎮和盤山,李服膺率部與日寇血戰,殺傷大量日軍後奉命撤退。事後,閻錫山竟將李服膺當做雁北失守的替罪羊而槍殺。之後,閻錫山派王靖國駐守崞縣城七天,王靖國駐守三天後,就因抵擋不住日軍的攻擊而潰退,因有閻錫山的保護,王靖國未被治罪。張培梅認為自己身為執法總監,不能執法,有辱使命,無顏再見軍中將士,憤而服毒自殺。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