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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時期法制建設進程

 

 

 

新時期法制建設進程》是2009年山東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張金才

內容簡介

《新時期法制建設進程》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史為背景,運用歷史研究方法,系統梳理新時期法制建設的歷史進程,充分展示新時期法制建設的輝煌成就,全面總結新時期法制建設的歷史經驗。《新時期法制建設進程》認為,法制建設在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逐步恢復並初步發展;1982年憲法公布實施後,法制建設在改革開放中全面發展;1997年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確立後,法制建設進入以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為主要內容、以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為奮鬥目標的全新發展階段;2002年後,以胡錦濤為總書記的黨的中央領導集體,高度重視社會主義法制建設,把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繼續推向前進。

作者簡介

張金才,1968年生,山東德州人,中國社會科學院當代中國研究所副研究員。2003年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中共黨史系,獲法學博士學位。現從事當代中國政治史研究。曾先後在《中共黨史研究》、《當代中國史研究》等刊物發表國史研究學術論文近30篇。參著:《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探源》(許慶朴主編,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等;合著:《新路:十一屆三中全會前後到十二大》(河北人民出版社、當代中國出版社2009年版)。

目錄

第一章 十一屆三中全會前法制建設歷程回顧

一、法制建設的初步創立

(一)一屆政協會議的召開與《共同綱領》的制定

(二)圍繞鞏固政權和民主改革制定必要的法令

(三)司法機關的組建與司法工作的開展

(四)司法行政機關的建立及主要工作的開展

(五)1954年憲法的制定與公布

二、法制建設的初步發展

(一)配合社會主義改造制定有關法律法規

(二)審判制度和檢察制度的發展

(三)第二次鎮壓反革命運動中的司法工作

(四)司法行政機關的健全與司法行政工作的開展

三、法制建設的曲折發展

(一)曲折發展時期的立法工作

(二)審判工作的曲折發展

(三)檢察工作的曲折發展

(四)司法行政機關的撤銷與司法行政工作的削弱

四、法制建設的嚴重破壞

(一)「文化大革命」期間的公安工作

(二)檢察機關的撤銷

(三)審判工作嚴重破壞的十年

(四)1975年憲法的制定與通過

(五)「文化大革命」期間的司法行政工作

第二章 十一屆三中全會揭開法制建設新篇章

一、十一屆三中全會作出加強法制的重大決定

二、法制建設在十一屆三中全會後逐步恢復

(一)司法機關的完善和重建

(二)司法行政機關的恢復與健全

(三)司法行政工作的恢復和開展[1]

參考文獻

  1. 新時期的法制建設從這裡起步,中國人大網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