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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夏言傳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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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夏言傳出自於《明史》,此史是二十四史最後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紀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傳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紀傳體斷代史,記載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朱由檢崇禎十七年(公元1644年)277年的明朝歷史。其卷數在二十四史中僅次於《宋史》,其修纂時間之久、用力之勤則是大大超過了以前諸史。[1]

原文

夏言,字公瑾,貴溪人。言舉正德十二年進士,授兵科給事中。及居言路,謇諤自負。世宗嗣位,疏言:「正德以來,壅蔽已極。今陛下維新庶政,請日視朝後,御文華殿閱章疏,召閣臣面決。或事關大利害,則下廷臣集議。聖意所予奪,亦必下內閣議而後行,絕雍蔽矯詐之弊。」帝嘉納之。奉詔核親軍及京衛冗員,汰三千二百人,復條九事以上。輦下為肅清。嘉靖初,言出按莊田,悉奪還民產。劾中官趙霦,疏凡七上。請改後宮負郭莊田為親蠶廠、公桑園,一切禁戚里求請及河南、山東奸人獻民田王府者。莊奉夫人弟邢福海,傳旨授錦衣世千戶,言力爭不可。

諸疏率諤諤,為人傳誦。屢遷兵科都給事中。勘青羊山平賊功靠,論奏悉當。副使牛鸞獲賊中交通名籍,言請毀之以安眾心。七年,調吏科。當是時,帝銳意禮文事。以天地合祀非禮,欲分建二郊,並日月而四。大學士張孚敬不敢決,帝卜之太祖亦不吉,議且寢。會言上疏請帝親耕南郊,後親蠶北郊,為天下倡。帝以南北郊之說,與分建二郊合,令孚敬諭旨,言乃請分祀天地。廷臣持不可,孚敬亦難之,詹事霍韜詆尤力。帝大怒,下韜獄。降璽書獎言,賜四品服俸,卒從其請。言自是大蒙帝眷。孚敬頤指百僚,無敢與抗者,言獨不為下。孚敬乃大害言寵,言亦怨孚敬驟用彭澤為太常卿不右己,兩人遂有隙。言抗疏劾孚敬。孚敬疏辨求去。帝顧諸人厚,為兩解之。帝欲輯郊禮為成書,擢言侍讀學士,充纂修官,直經筵日講。言又贊帝更定文廟祀典,帝益喜。言眉目疏朗,音吐弘暢,不操鄉音。每進講,帝必目屬,欲大用之。孚敬忌彌甚,遂構言,下言法司。已,帝覺孚敬曲,乃罷之而釋言。八月,進言禮部左侍郎。逾月,代李時為本部尚書。去諫官未浹歲拜六卿,前此未有也。 (選自《明史》,有刪改)

譯文

夏言,字公謹,貴溪人。夏言考中正德十二年的進士,授予兵科給事中的官職。等他做了言官之後,正直敢言,非常自負。明世宗即位,他上書說:「正德年間以來,上下消息不通已到極點。現在陛下剛開始處理各項政務,請每天上朝後,駕臨文華殿批閱奏章,召內閣大臣一起決斷。有的事情事關重大,就交給大臣們一起商議。陛下所作出的取捨,也一定要經過內閣商議後再施行,這樣可杜絕被人矇騙或弄虛作假的弊病。」皇帝高興地接受了他的建議。夏言奉詔查驗親軍以及京城衛隊多餘的官員,裁減了三千二百人,又上奏了九件事。皇帝身邊無用的人被肅清了。

嘉靖初期,夏言出京巡查莊田,把被官府奪取的田產全部還給了百姓。彈劾宦官趙霦,奏摺共上了七次。又請求改後宮的近郊莊田為親蠶廠、公桑園,禁止一切內親的求請以及河南、山東獻民田給王府的奸民。莊奉夫人的弟弟邢福海,朝廷傳旨授給他錦衣世千戶,夏言極力抗爭,認為這樣不可以。在各類奏章中,他都說話耿直,被人們傳誦。多次升任到兵科都給事中。他又考核了平定青羊山賊寇的官員的功罪,他的意見都非常恰當。副使牛鸞繳獲了賊人間相互勾通的名單,夏言請求把它毀了來安撫眾人。嘉靖七年,夏言調任吏部。這時候,皇帝銳意改革文禮方面的事。皇帝認為天地一起祭祀不合禮法,打算分別在城郊修建兩個祭壇,和日、月祭壇總共是四個。大學士張孚敬不敢決斷,皇帝向明太祖占卜也是不吉,這個決定就擱下了。恰逢夏言上奏章請求皇帝到南郊親自耕地,皇后到北郊親自養蠶,為天下人做表率。皇帝認為南北郊的說法,和分建天地二郊的想法相符,下令讓張孚敬宣旨,夏言於是請求分開祭祀天地。朝臣認為不可,張孚敬也不同意,詹事霍韜反對得最厲害。

皇帝大怒,把霍韜關進監獄。並下旨獎勵夏言,賜給他四品的俸祿,最終同意了他的請求。夏言從此很受皇帝恩寵。張孚敬對百官頤指氣使,百官不敢與他對抗,唯獨夏言不肯居於張孚敬的下風。張孚敬於是非常嫉恨夏言受到皇帝的寵幸,夏言也怨恨張孚敬破格重用彭澤任太常卿,而不尊敬自己,兩人於是有了隔閡。夏言公開上疏彈劾張孚敬,張孚敬上疏辯解並請求離職。皇帝對他們幾個都很看重,為他們兩人化解矛盾。世宗想把郊祭之禮編成一書,提拔夏言為侍讀學士,擔任纂修官,叫他每天到經筵前講論。夏言又幫助世宗重新制定了文廟的祭祀典禮,世宗更加高興。夏言眉目清朗,聲音洪亮、流暢,不說家鄉話。每次到經筵講論,世宗都盯住他看,想要重用他。張孚敬更加忌恨,於是誣陷夏言,把夏言交司法部門處理。不久,皇帝發覺張孚敬理虧,就將他罷免,釋放了夏言。八月,提升夏言任禮部左侍郎。一月後,接替李時任禮部尚書。他離開諫官職位不滿一年就官拜六卿,是以前沒有過的事。 [2]

作者簡介

張廷玉(1672年-1755年),字衡臣,號硯齋,安徽桐城人。清康熙時任刑部左侍郎,雍正帝時曾任禮部尚書、戶部尚書、吏部尚書、保和殿大學士(內閣首輔)、首席軍機大臣等職。康熙末年,整治鬆弛的吏治,後又完善軍機制度。先後任《親征平定朔北方略》纂修官,《省方盛典》《清聖祖實錄》副總裁官,《明史》《四朝國史》《大清會典》《世宗實錄》總裁官。死後諡號「文和」,配享太廟,是整個清朝唯一一個配享太廟的漢臣。[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