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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張居正傳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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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張居正傳出自於《明史》,此史是二十四史最後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紀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傳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紀傳體斷代史,記載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朱由檢崇禎十七年(公元1644年)277年的明朝歷史。其卷數在二十四史中僅次於《宋史》,其修纂時間之久、用力之勤則是大大超過了以前諸史。[1]

原文

張居正,字叔大,江陵人。少穎敏絕倫。十五為諸生。巡撫顧璘奇其文,曰:「國器也。」嘉靖二十六年,居正成進士,改庶吉士。相徐階輩皆器重之。遷右中允,領國子司業事。與祭酒高拱善,相期以相業。階代嚴嵩首輔,傾心委居正。居正與中人馮保善。居正勸帝當尊崇兩宮。故事,皇后與天子生母並稱皇太后,而徽號有別。保欲媚帝生母李貴妃,風居正以並尊。居正不敢違,議尊皇后曰仁聖皇太后,皇貴妃曰慈聖皇太后,兩宮遂無別。慈聖徙乾清宮,撫視帝,內任保,而大柄悉以委居正。時承平久,群盜蝟起,至入城市劫府庫,有司恆諱之,居正嚴其禁。匿弗舉者,雖循吏必黜。得盜即斬決,有司莫敢飾情。

盜邊海錢米盈數,例皆斬,然往往長系或瘐死。居正獨亟斬之,而追捕其家屬。盜賊為衰止。時帝漸備六宮,太倉銀錢多所宣進。居正乃因戶部進御覽數目陳之,謂每歲入額不敵所出,請帝置坐隅時省覽,量入為出,罷節浮費。疏上,留中。帝復令工部鑄錢給用,居正以利不勝費止之。言官請停蘇、松織造,不聽。居正為面請,得損大半。帝御文華殿,居正侍講讀畢,以給事中所上災傷疏聞,因請振。復言:「上愛民如子,而在外諸司營私背公,剝民罔上,宜痛鉗以法。而皇上加意撙節,於宮中一切用度、服御、賞賚、布施,裁省禁止。」帝首肯之,有所蠲貸。居正以江南貴豪怙勢及諸奸猾吏民善逋賦選大吏精悍者嚴行督責賦以時輸國藏日益充而豪猾率怨居正亡何居正病帝頻頒敕諭問疾大出金帛為醫藥資及卒,帝為輟朝,諭祭九壇,視國公兼師傅者。 (節選自《明史·張居正傳》,有刪改)

譯文

張居正,字叔大,是江陵人,少年時即有過人的聰明機敏,十五歲時就中了秀才。巡撫顧璘對他的文章感到驚奇,說道:「將來是國家的棟樑之材。」嘉靖二十六年,張居正考中進士,又改為翰林院庶吉士。宰相徐階等人都很器重他。張居正升任右中允,兼任國子司業。他和國子監祭酒高拱關係很好,他們以宰相為目標,相互鼓勵。許階代替嚴嵩為內閣首輔,推心置腹地委任張居正。張居正和宦官馮保關係很好。他勸皇帝應該尊崇兩宮太后。按照舊制規定,皇后和天子的生母都稱為皇太后,但稱號有區別。馮保想討好皇帝的生母李貴妃,暗示張居正讓他提出兩宮並尊的建議,張居正不敢違抗,議定皇后的尊號為仁聖皇太后,皇貴妃為慈聖皇太后,於是兩宮地位就沒有區別了。

慈聖皇太后遷移到乾清宮,撫養皇帝,宮內事情任用馮保,朝廷的大權全交給張居正。當時因長時間天下太平,各地的群盜紛紛起事,甚至攻入城市搶劫官庫。有關部門常常隱瞞,張居正下令嚴厲禁止這種行為,如果隱瞞不報,即使是奉公守法的官員,也要貶退。捕獲盜賊,當即處死,有關部門都不敢掩飾真實情況。盜竊供應邊備和海防用的錢糧,超過一定數額,一律斬首,但往往是長年關押或病死獄中。只有張居正規定馬上斬首,並且追捕犯人的家屬,這樣盜賊氣焰才被打下去以至最後被消滅。當時皇帝逐次修繕六宮,國庫的銀兩很多被調進宮中花銷。

張居正乘戶部進呈皇帝審閱國庫出入賬目之機,上書對皇帝陳述自己的意見,他認為每年的收入少於支出,請皇帝把賬目放在御座旁邊,時時翻看,做到量入為出,節儉無謂的開支。他的奏疏呈上去,皇帝沒有批覆。皇帝又令工部鑄錢,供給宮中開銷,張居正認為這樣鑄錢之利也不能抵償宮中的消費,便加以制止。言官建議停止蘇州、松江織造貢品,皇帝也不聽從。張居正當面請求,才得以減去一大半。皇帝坐在文華殿,張居正為皇帝講讀經書完畢,把給事中所上各地災害情況的奏章給皇帝看,因而請求加以救濟,並說:「皇上愛民如子,而外派機構的官員損公肥私,違法求利,剝奪百姓欺騙皇上,應按法律痛加懲治。皇上也要格外節儉,對於宮中的一切開支、服飾器用、賞賜布施,應加以裁省禁止。」皇帝點頭答應,有所減免。張居正鑑於江南貴家豪族仗勢不交納賦稅以及各種奸民猾吏巧於拖欠,認為應派精悍大員前去嚴行督責。這樣賦稅才按時交納,國庫日益充實,但那些豪民猾吏大都怨恨張居正。沒過多久,張居正生病,皇帝頻頻發敕文詢問病情,並拿出大量金錢作為藥費。等到他去世以後,皇帝為此不上朝,下令設九壇祭奠,視他為國公兼師傅。[2]

作者簡介

張廷玉(1672年-1755年),字衡臣,號硯齋,安徽桐城人。清康熙時任刑部左侍郎,雍正帝時曾任禮部尚書、戶部尚書、吏部尚書、保和殿大學士(內閣首輔)、首席軍機大臣等職。康熙末年,整治鬆弛的吏治,後又完善軍機制度。先後任《親征平定朔北方略》纂修官,《省方盛典》《清聖祖實錄》副總裁官,《明史》《四朝國史》《大清會典》《世宗實錄》總裁官。死後諡號「文和」,配享太廟,是整個清朝唯一一個配享太廟的漢臣。[3]

參考資料